第二十七章 畫鳥點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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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所有的賀禮都在這裏了。”王忠放下最後一尊青花瓷說道,劉邦點點頭“嗯,你出去吧,看好門,不要讓任何人靠近。”
王忠應諾,弓著身退了出去。
房門被關上,劉邦看了一眼已經睡著的林嫣,直接拿起長公主送給他的那副畫,走到東廂的大炕上坐下,借著燭光,他攤開畫卷,一絲不苟地觀察著這幅畫。
明麵上這是昭陽公主的禮物,但聽太後的意思,這幅畫似乎是出自霍政之手,以畫為禮,以他對霍政的了解,如果說這其中沒有什麽特殊的意義,劉邦是決計不會相信的。他能用一封信瞞過太後,用一幅畫來傳達意圖實在是在容易不過了。
在民間,新婚之夜收了人家的禮物,第二天要給這些人一一回禮,以示尊重,這是一種規矩,也是一種有教養的體現,古語有雲:來而不往非禮也,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皇室娶親的規矩與民間大同小異,除了多出一些祭天地,祭祖宗神靈之類隻有皇帝才能舉行的禮節之外,其他的基本上都是一樣的,回禮,自然也不例外。
也就是說,他隻有一晚上的時間,來弄清霍政的意圖,明天早上就要給他答複。
“到底想要表達什麽意思呢?”
劉邦抹了抹光滑的下巴,有些困惑,這幅畫怎麽看都像是一副再普通不過的金烏兆喜圖。
在路上,他就有意無意地向衛青打聽過,金烏圖有什麽特殊的蘊意,得到的答案是:沒什麽特殊的含義。
金烏是代表生命與美好的神鳥,在大渝,乃至大渝周邊的很多國家,新婚送金烏圖,或者雕刻有金烏的掛墜,飾品,家具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幾乎形成了一種習俗。
況且...霍政既然敢將畫送到太後麵前,那就說明他很有十足的把握,太後看不出什麽蹊蹺。
“連太後都看不懂,老子怎麽看的懂?”劉邦躺在炕上,對霍政出謎題的行為很是不爽。
雖然沮喪,但他並沒有放棄思考“金烏...三足金烏,難道說,他所要表達的意思和金烏沒有任何關係,而在於這幅畫?”
他坐起來,將畫放在燭燈下,就是一張普通的紙,一撕就爛,他不死心,小心撕下一角,放在蠟燭上燒,紙片變成了一團灰燼,什麽也不剩,又放到水裏,還是什麽也沒有。
“哦,上帝...”劉邦徹底無語了,他很想將這副畫撕成稀巴爛,然後找機會拍到霍政的臉上,再狠狠地臭揍他一頓。
傳話就傳話,什麽方法不能用,非要搞出一個猜謎遊戲,來秀自己的智商,這些政客都這麽無聊嗎?
劉邦將畫蓋到臉上,深吸了幾口氣,他的氣息逐漸平緩“估計,這就是老家夥的考驗吧,如果能從這副畫中悟出他的意思,就說明有資格與他結盟,如果不能——”可以預見,那老東西一定會裝聾作啞,之前寫信的事,他提都不會再提。
好啊,一個個都在試探,太後試探,林清徐試探,霍政試探,都想知道朕的深淺。
“想玩是吧?老子就陪你們玩。”
劉邦重新將畫放在桌案上,又把燭燈挪近,從上到下,眼睛一眨不眨地開始掃描,看了足足三遍,不知道是不是心理因素,他越看越覺得不對勁,這幅畫好像有點不一樣了,但具體哪裏不一樣,他又說不上來。
終於...在看第四遍的時候,他發現了一點端倪。
眼睛!這隻金烏的眼睛有問題。
他打了個激靈,揉了揉眼睛,盯著自己的手掌看,沒發現有什麽變化——他沒有看花眼。
在燭火的晃動中,那隻金烏的眼睛與身體呈現出不同的兩種變化,並不是說,樣子發生了什麽改變,而是....顏色不同!
金烏通體都是由朱砂配成的墨畫成的,但它的眼睛卻是用純粹的墨汁畫的,實際上,這兩種顏色如果不仔細看,根本看不出什麽區別,就算有人發現什麽蛛絲馬跡,那也隻會認為是墨調的太濃的緣故。
但要是放在燭燈下仔細觀看,就能發現不同,混合著朱砂的墨,與純粹的墨所反射的光澤是不一樣的。
“沒錯,眼睛並沒有用朱砂混合的墨。”為了驗證自己的想法,劉邦特意往手指上沾水,抹了抹金烏的身體,還有眼睛,結果發現,從金烏身體上抹下來的墨有明顯的紅色物,而從眼睛上摸下來的,隻是黑色。
這又是什麽意思呢?
金烏是神鳥,淋陽浴火,尤其是它的眼睛,衛青說過,三足金烏的眼睛是太陽的精華,四季不熄,晝夜不滅,是天底下至陽之物,是一切邪魅的克星,所以三足金烏又有辟邪之功效。
“都說畫龍需點睛,你不用朱砂畫金烏之眼,非要用墨來塗,這不是說——這隻金烏是瞎子嗎?”
劉邦嘴角微微翹起,暗罵道:“老東西,費這麽大的勁,就是問我準備好了沒有,老狐狸就是老狐狸,做什麽事都是一箭雙雕,甚至好幾雕,不僅考驗我的觀察力,還考驗我的耐心,這樣滴水不漏的...如果真和你結盟,扳倒太後,憑我還怎麽跟你鬥...”
他現在已經百分之百確定,霍政所謀甚大,這麽費盡心力...如果不是那種隻效忠皇帝的腦殘粉,就是想要獲得很大的利益。
因為用這種方式表明心跡,就說明他真的打算站在劉邦一邊,不過...很明顯,霍政絕對不是他的腦殘粉,那便隻有後一種可能性了。
“但我能拒絕嗎?”劉邦問自己,問完他就苦笑一聲,答案依舊很明顯——不能,自己想要獲得自由,想做一個真正的皇帝,就必須要扳倒太後,而要扳倒太後,他唯一的選擇就是和霍政合作。
這就是陽謀啊。
厲害,實在是厲害,劉邦歎了口氣,將腦海中的思緒拋出腦外“多想無益,走一步,算一步吧。”
他將畫卷收起來,隨意扔在那堆禮物當中,然後磨硯提筆,在宣紙上畫了一隻大大的鳥。
這鳥畫的很是磕磣,雖然有三個爪子,但看起來很像一隻沒毛的麻雀,不過,不要緊,長的醜與不醜,都是次要的,隻要突出表現鳥的眼睛就行,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劉邦還特意給它加上了眼睫毛。
“嗯,不錯,那句話咋說來著——真叫一個栩栩如生,入木三分,尤其是眼睛,龍畫上眼睛就會飛走,如今我這隻鳥該不會半夜也飛走吧?”畫完之後,劉邦很滿意地讚歎道。
他吹幹墨跡,小心地將紙卷好,心裏想的不是霍政看到這份回禮的表情,而是前世的一個故事。
不鳴則已,一鳴驚人。
這個故事,基本上念過幾天書的都知道,楚王不理朝政,社稷搖搖欲墜,有一個人為了拯救國家就問楚莊王說:“大王啊,山上有一隻鳥,已經逗留三年了,不叫也不飛,你可知道那是什麽鳥嗎?”
心靈聰慧的楚王笑著說:“我知道,那隻鳥雖然三年不飛,但如果飛,就會衝破雲霄,不叫則罷,一旦開口,他就會讓世人為之震驚。”
最終楚王這隻鳥,果然像他說的那樣做了,勵精圖治,問鼎天下,成就了千秋霸業,名垂青史。
霍政送鳥圖,未必沒有這個意思,雖然他還不知道,在這個世界,還有沒有楚王那隻鳥。
“楚王沉默了三年才準備起飛,我來這裏不到一個月,就露出了獠牙,這樣是不是有些太著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