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製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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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倒是不經常。”
喬治`斯黛茜看著門口的那群人,聳了聳肩,說道:“他們本來就是一夥的,根本就沒有人會抓他們。”
布魯斯皺了皺眉頭:“政府呢?”
“政府?”
喬治探長意味深長的看著布魯斯說道:“看來你還不太了解政府。”
“洗耳恭聽。”
“作為國家的總統,對於治理地區,他會說:‘我信賴我手下的州長。’州長則會說我不過問市長的管理方針。而市長呢?他會說此事已交給警察局長全權負責……政府隻要名義上擁有這個城市就算了,城市的實際管理運營是由黑幫負責的,市長警長也不過是黑幫手下的打工仔而已。因此這些黑幫在自家的地盤上還有什麽好顧忌的?”
“那法律豈不是沒用?”
喬治·斯黛茜嗬嗬大笑:“那怎麽可能?沒有了法律,黑社會也不能生存。因此,法律還是有存在的必要的。”
…………
與喬治探長對完話後,布魯斯心情沉重的回到了家。
雖然布魯斯並不是守序善良——相反,他還有一點點的守序邪惡,但他還是希望這個世界能多一些美好的。
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布魯斯非常的認同這句話。
作為一個有良知的人,如果沒有能力那就算了,但是——布魯斯摸了摸自己的胸口,仿佛能感受到那個超級英雄係統。
“就讓我來改變這個瘋狂的世界吧。”或許,這就是我來到這裏的意義吧。布魯斯有些激動的想到。
既然正常的打擊犯罪的不到有效的結果,那就隻有向一些‘超級英雄’前輩們學習了——準備成為一個私刑者。
…………
“布魯斯,你這幾天都在忙什麽?”正在修整花園的珍妮截住了急衝衝往外走的布魯斯。
實在是布魯斯這兩天太反常了,甚至連吃飯的時候都是心不在焉的望著窗外。這樣珍妮很是擔心。
這該怎麽回答?難道要告訴她我正在準備成為一個濫用私刑的超級英雄嗎?恐怕珍妮第一個反應就是將布魯斯綁起來送到精神病院,然後第二天報紙的頭條就會寫著‘新晉富翁緣何瘋掉?原因竟然是……’等等等一眾吸引人眼球的標題。
“哦?沒什麽,我隻是……嗯……大概是青春期躁動的正常反應吧。”雖然布魯斯兩世為人,早已經沒有了青春期的煩躁,但是那這個當借口還是很好用的。
“那你需要什麽幫助嗎?”
“不用,我自己會處理好的。”布魯斯安慰道。
…………
告別珍妮後布魯斯就開著跑車離開了這裏。
現在的布魯斯早就停止了一切的外交活動,此刻他最上心的事情就是打造裝備。作為一個心裏有著英雄夢想的人,有了成為超級英雄的可能之後,怎麽會放過這樣提升逼格的事情?
每一個超級英雄都有專屬的裝備,所以布魯斯現在要做的就是把自己的裝備打造出來。
首先,要掩飾好自己的身份,這是最主要的。
布魯斯找人做了一副帶兜帽的衣服,最好能寬鬆點,這樣衣服的舒適性會更好些。畢竟布魯斯不是緊身癖的愛好者。
當然也少不了那將自己腦袋都包裹的麵具。至於麵具,布魯斯還沒有想好用什麽樣式的,隻好先簡單的弄一個頭套戴在頭上,這也讓布魯斯活脫脫的變成一個‘劫匪’。
布魯斯現在則是要去一個古代仿製大師那裏取出他訂做的皮甲,布魯斯並沒有什麽苛刻的要求,隻是讓他盡量將皮甲的防禦力提高。畢竟布魯斯隻是身體強化了,並沒有獲得異能。槍械對他還是很有威脅的。
仿製大師並沒有對布魯斯的要求感到意外,畢竟很多有錢人都有這個癖好。
皮甲使用反複鞣製的老牛皮,在加上盡量柔軟的金屬絲線交織其中,製造出來的製服不僅僅非常的柔軟,而且防禦能力也非常不賴,至少小口徑的槍械已經無法對他造成威脅了。
由於白天要跟家人在一起,所以隻能晚上行動。為了不引人注意,布魯斯又將所有裝備的表麵噴成黑色。這樣黑夜便成了布魯斯最好的掩護。
為了更加拉風一些,布魯斯還披上了一個漆黑的鬥篷,雖然這對提升實力並沒有什麽用——但布魯斯一直覺得,有件披風是一件很帥的事情。
有了製服就已經足夠布魯斯出去行俠仗義了。於是在這個夜晚,紐約的街頭出現了一個變裝癖。
夜晚十一點,在確認一家人都已經熟睡以後布魯斯換上製服,輕輕的推開窗戶,直接從自己二樓的房間一躍而下。落地之後一個前滾翻完美的將下落的衝擊力全部卸掉,而且還沒出一點聲響。
布魯斯準備爭取盡快將初級英雄之路的任務完成,好拿到係統給予的獎勵以用來提升自己的能力。
一想到未來各種英雄與反派都將在紐約悉數登場,布魯斯就有一種緊迫的感覺。他需要更快的增加自己的實力,好在未來英雄反派大亂戰的時代裏有保護家人的能力。
穿著幾乎與黑夜融為一體的緊身衣,披著漆黑的披風,麵上帶著四個洞的頭套,布魯斯站在了紐約的一座高樓頂上。然而布魯斯並沒有覺得自己的格調有所提升,反而被劫匪一般的麵具拉低了檔次。
但是不可否認的是,這種感覺,對於一個穿越客來說實在是有些奇特的新奇感覺。
作為一座大城市,哪怕現在的美國才經曆過冷戰,紐約還沒有今後那個世界金融中心的繁華,但是卻也絕對不缺少犯罪。
布魯斯準備前往第六街區。雖然布魯斯並沒有經過任何正規的跑酷訓練,但是因為布魯斯完美的注射強化藥劑使得他的神經反射和體力都大大增強,所以布魯斯可以輕鬆自如的在各個樓頂間不斷地跳躍。
布魯斯暗暗的計算了一下,發現自己的速度已經接近三十公裏的時速。要知道人類百米賽跑的冠軍在衝刺的階段也就差不多是三十公裏左右的時速,而任何一個百米短跑的選手都不可能將這種爆性的衝刺力化作長距離奔跑使用。還好時間接近午夜,路上並沒有幾個行人,也沒人現布魯斯變態的奔跑與跳躍能力。
布魯斯大約奔跑了十公裏左右來到了第六街區。經過這樣長距離和快度的奔跑,哪怕有超強體力的支撐也依舊讓布魯斯感覺有些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