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據“理”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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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心而論,江老太太所提出的這三個要求合情合理,一點兒都不過分,老盛家若是真心悔改,就應當一口答應下來。
可老盛家是什麽尿性?光交人這一項就很難接受了,還要賠那麽多錢,這無異於是在剜他們的肉,他們肯答應才有鬼了呢!
尤其是盛瑞芳,你以為呢,生性涼薄的她這會兒怎麽變得這麽熱心,主動站出來和江家人交涉了?
原來,江家人順著紅旗自行車的線索找上了劉家門,十來個人,還氣勢洶洶的,劉香花不經嚇,一下子就把她小舅給賣了,盛瑞芳想阻止都晚了。
木已成舟,盛瑞芳攤攤手,她管不了,也不想管了。
這時候,盛秀婷提醒她說:那些人鬧得這麽凶,恐怕不隻是想要為那小崽子找回場子,最主要的還是要訛錢。老盛家能有什麽值錢的東西?最值錢的也就是盛寶生騎回去的自行車了。要是那些人把那輛自行車給黑了可怎麽辦?
盛瑞芳心下一驚,為了保住自家的自行車,這才帶著盛秀婷匆匆忙忙趕回了梁店村。
這會兒聽到江老太太提出的第三個要求,盛瑞芳暗叫不妙:就是把她娘家拆了,也賠不出一輛自行車來呀!到時候,遭殃的肯定是她家的自行車呀!
“江大娘,第一個和第二個暫且不說,這第三個要求顯然不合理呀!”盛瑞芳據“理”力爭,“據我所知,我弟並沒有帶走自行車,他走的時候,你們家的自行車還好端端的在那兒呢!什麽丟不丟的,這跟咱沒啥關係吧!”
“‘好端端’?”江老太太冷笑一聲,“都推進河裏了,也能叫做‘好端端’?”
“自行車又不是紙做的,掉水裏撈上來不就行了?憑啥讓咱家賠一輛呀!”盛寶芳翻了白眼,“哼,你們分明是在訛人嘛!”
這話說的,江老太太氣了個倒仰,站在她身邊的一個中年婦女忙扶住她,怒視著盛寶芳說:“誰訛人了?誰訛人了?個小賤蹄子,再胡說八道,小心老娘我撕了你的嘴!”
話說,江家人口不豐,江老太太的兩個兒子都在外地工作,家裏就老太太和兩個十來歲的孫子。
換言之,今日前來討公道的這些人中,除了老太太和剛剛那個和盛思源說話的少年,其他的都不是江家人。
事實上,其他人都是江家的左鄰右舍。聽說江家的外孫無故遭人欺淩,熱心的街坊便跟著一老一小,過來幫著江家討公道了。
這位中年婦人名叫覃美芬,就是鄰居之一,她的丈夫黃明生也來了。
看到媳婦兒要發飆,黃明生忙揚聲說:“坦率地說,要是車還在河裏,咱絕不會提出第三個要求。可問題是,好心人急著救人,哪裏顧得上撈車?等到咱回過神來,到事發地找車,那車已經不見了蹤影。
“甭管車是被水衝走了,還是被人撈走了,反正它就是丟了!這事兒全是這對男女整出來的,你們倒是說說看,這車是不是該由你們家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