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 嚴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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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官員,劉徹是很嚴格的。
嚴格到,犯了一點小過錯,就要砍腦袋。
那些個中國好人才選拔出來的青年才俊,好幾個都被他砍了。
劉徹管理官員的原則,就是用法製,其實,法製隻是個幌子,關鍵是要看誰在實施。
漢代的法製不嚴酷,但劉徹用的一批實施法律的官員以及下麵的施刑人員,都是一幫變態的家夥。
以至於基層的管理人員,也多是酷吏,這一點,有點回到秦朝的狀態了。
過於嚴苛,就容易犯法。
這一年,東方一些盜賊鬧事了,這批人的數量已經超過了千人,他們可不是在政府門前靜坐這麽簡單,而是開始攻城奪地了,把倉庫裏的兵器搶出來,死囚犯放出來,郡太守綁起來,小官殺起來!
好多地方都鬧起來了,以致道路都堵塞了,正常的物資流通都中斷了。
這不得了,這不是造反嗎?
劉徹剛開始派禦史中丞、丞相長史去平定這件事,失敗。
又派光祿大夫範昆及故九卿張德派兵鎮壓。
血腥殘酷鎮壓後,斬首萬餘級,那些因為道路堵塞等被牽連的人有幾千人。
幾年後,才稍稍平定,但被打散的盜賊還是時常嘯聚山林鬧事,沒有辦法徹底平定。
劉徹就頒布了一項更嚴苛的政令,名《沉命法》。主要內容是針對官員的:如果哪個地方有人鬧事,地方官員如果沒有發覺,或者發覺卻不能把這些鬧事者抓起來,二千石以下的官員和那些臨時工,全部處死!
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從此以後,基層的公務員、臨時工、小領導怕被殺,即使有人鬧事,也不向上麵報告,那些會被牽連的領導、官員,也讓下麵的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要報告。
導致上下串通,欺上瞞下,鬧事的很多,但中央卻一點都不知道,以為歌舞升平,天下和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