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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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x年8月20日,周四下午三點十六分。
一個年過四十,隱隱有些禿頂跡象的中年男人,來到了東莊。
他穿著一件普通的白色短袖襯衫,一條灰色的西裝褲。他的右手□□褲袋裏,口袋鼓鼓囊囊的,似乎藏在袋子中的手裏握著什麽東西。
因為天氣炎熱,光潔的腦門上布滿了細細密密的汗水。他的眼裏閃著不可思議的光芒,直到現在他人踩在了千裏之外的海大藝術係,整個人依然有種不真實感。
就在三天前,他們鎮上有名的高壽老人,他那已經一百零七歲高齡的老祖母,在看到兒子無意中點出來的那張黑白照片後,失聲痛哭,出現了短暫的清醒,斷斷續續說出了一段悲傷的往事。
這怎麽可能呢?
那個照片中的男人,居然是他那早已死去的祖父,這簡直不可思議。
可是當祖母顫顫巍巍地將一個用一條舊得看不清原本顏色的灰布手絹包裹著的紅漆木盒遞給他時,他才相信這是真的。
那是祖母最心愛之物,這麽多年,因為生活條件變好,他們也陸陸續續搬了好幾次家,每次都要清掉不少笨重的老古董,隻有這個破舊的紅漆木盒,一直被他祖母無比寶貝地帶在身邊,從不曾丟棄。
這個木盒裏保存著祖母最珍貴的記憶。
一支已經掉漆了的發夾,一枚珠花、一小束頭發,還有幾張泛灰的黑白照片。
照片裏是一對年輕夫婦的照片。
那個年代無論是照相的器材還是拍照的手法都很粗糙,即使是情侶照,看上去兩人的表情也很嚴肅,眉眼卻意外地清晰。
這是祖母年輕時和祖父一起拍的照片,照片中的男人和他印象中年輕的父親有七八分相似的,國字臉,忠厚的眉眼,單眼皮,就連耳朵都一模一樣。
雖然宋國強嘴上說著不信,可是看到照片的時候,他心裏忽然湧上一股奇異的感覺,這個男人,這個照片中的男人,很有可能就是他那個傳說中丟下年輕的奶奶,消失無蹤的爺爺。
當年奶奶在爺爺失蹤後,到處打聽他的下落,挨家挨戶的問詢,然而一年年失望,時間流逝,希望變成也絕望,牽掛變成也怨恨,怨恨男人扔下家中的妻兒寡母,一去不回頭,一廂情願地猜測著男人也許是受不了家中困苦,扔下負累,去了外地,邂逅了一個更年輕更溫柔更漂亮的女人,重新組織家庭,也許嬌妻幼兒圓滿,完全忘記了還在老家吃糠咽菜等著他回來的妻子孩子。
直到今天,真相大白。
男人並非拋家棄子,他隻是在錯誤的時間登上了錯誤的船隻,然後——
再沒有然後了,從此天人永隔,男人因為對家鄉親人的牽掛,即使死去幾十年,冤魂依舊不肯散去,沉眠在海底,用盡一切可能的辦法,攔截過往船隻,希望過往的旅人,能把他的消息帶給家鄉的親人,告訴他們,他並沒有拋棄他們,隻是再也無法照顧他們了。
宋國強本來就是做軟件工程的,對於網絡自然比一般人更熟悉,這兩天在網上查閱了許多新聞資料,明白短短幾天突然冒出來的尋人啟事的來龍去脈,包括方敬那條打撈上來無數骷髏頭的沉船。
那是一條近代運輸船,船上的人原本是想橫渡太平洋,到大洋的彼岸去開啟一段嶄新的人生,然而事實終究無情得讓人遍體生涼。
整整七百多條人命,就這樣無聲無息地消失在冰冷的太平洋海底。
這還隻是其中一條沉船,廣闊無垠的太平洋底下,究竟還埋藏多少這樣像他爺爺一樣冤死的魂魄呢?
根叔家的寶哥,正好有事從鎮上回來,他媳婦的預產期就是這幾天,今天早上,媳婦兒有點肚子痛不舒服,嚇得他和老娘趕緊把媳婦送到鎮上的醫院,醫生看了倒是沒什麽事,隻是虛驚一場,不過寶哥還是決定現在就讓媳婦兒住在醫院,好歹醫院裏有醫生。
根嬸不放心兒媳婦肚子裏的孩子,便留在醫院照顧兒媳婦,寶哥找隔壁小超市的老板借了輛自行車,回家給自家老娘和老婆拿換洗衣物。
進村的時候,見到一個陌生的中年男人站在路邊,大熱天的出了一身的汗,整個人木木呆呆的,不由停下自行車,一腳蹬在地上,問:“老哥,你這是要找人還是進村呢?”
宋國強這才回過神來,擦了擦腦門上熱出來的汗,打量了一眼麵前的年輕人,說:“你是這個村裏的人嗎?請問一下,你們村是不是有個叫方敬的年輕人?就是那個撈船撈出來一堆骷髏,還上了電視的。”
因為馬上就要當父親了,寶哥心情愉快,即使是大熱的天也阻止不了他的好心情,人也格外熱情,看什麽都是美好的。一聽宋國強要找方敬,立刻笑了:“你找小敬啊,進村直走,裝修得最漂亮的那一幢五層的小洋樓就是他們家的,哦,對了,叫九方客棧,要是不在,你就出門左轉,他們一定在老宅子裏。”
寶哥說著,嘿嘿直笑:“老哥,我媳婦要生孩子了,我得趕緊給她收拾點住院的東西去,就不陪你了,回見啊!”
說著長腿一蹬,兩個輪子的自行車硬是被他蹬出了四個輪子的速度,“咻”地一下就沒影了。
宋國強:“……”
他擦了擦額頭上的汗水,照著寶哥說的往前走,不一會兒,果然看到一幢五層樓的小洋房,帶著大大的院子,院子外麵掛了個一個古樸的牌子,像古代客棧那樣,牌子上寫著九方客棧。
看來這就是那個小夥子說的地方了。
院子門半開著,他推門進去,一個半大的少年戴著草帽給院子裏的花鋤草,看見他進來,抬手抹了把額頭上的汗水,主動問:“請問您是用餐還是住店呀?”
宋國強:“不不不,我找人。”
“哦。”方小樂好奇地問,“大叔您找誰?”
“請問這是方敬先生的家嗎?”
少年沒有回答是或者不是,伸手往左手邊指:“出門左轉,一直往前走,路過一棵老槐樹,右轉,看到外麵停了一輛車的老院子就是。
宋國強笑了一下:“多謝你,小同學。”
說著抬腳往外走。
等他走後,方小樂立刻掏出手機給他哥撥電話:“哥,有個中年大叔來找你了。”
自從方敬撈船的事傳出去後,時常會有陌生人到村裏來,有時候是采訪,有時候是買些東西什麽的,方小樂見得多了,一點也不奇怪,隻是人來往得多了,難免會多長兩個心眼,提前給他哥遞個消息什麽的那都是小事。
隻要有九哥在,他對於他哥的人身安全一點兒也不擔心。
方敬接到小弟的電話,出門就見到一個穿短袖白襯衣的中年大叔站在方家老宅的院子門口猛擦汗。男人臉上的表情很奇怪,既激動又忐忑,還帶著一種莫名的不安。
他眼睛一眯,警惕地問:“請問您找誰?”
宋國強打量著出來的年輕人一眼,知道他就是新聞中的那個年輕人時,微微鬆了口氣。
“請問是方敬先生嗎?”
“我是,您有事嗎?”方敬心下略鬆。
用的是敬語,至少看上去挺懂禮貌的,應該不是來找碴的吧。
“啊,我姓宋,叫宋國強,從蘇城來的。”宋國強先自我介紹。
方敬微愣,然後反應過來,試探地問了一句:“你是看了網上的尋人啟事後來找我的?”
“對對對!”中年人仿佛鬆了口氣似的,臉上的表情都輕鬆許多。
方敬的態度頓時熱情了許多,立刻道:“您好您好,外麵天氣熱,我們先進屋談。”
宋國強忐忑不安地跟著方敬進了屋,心下安定了許多。
任誰不過憑著網上的一張照片,和已經老得神智不清的老祖母的一番說辭,就認定某個不知名的骷髏是他失蹤將近一個世紀的未見麵的祖父,這本來就是一件很玄幻的事。
方敬的態度至少表明,這件事是真的,而不是某個人的惡作劇。
“那個,我看到網上的照片,其中一位很有可能是我的祖父,不知道我能不能去看一下?”宋國強咽了咽口水,這個一輩子隻跟數字打交道的中年宅男,其實對骷髏死人什麽的挺發怵的,然而這畢竟是老祖母的心願和要求,無論如何,他都要想辦法確認一下。
對於第一個上門討要長輩屍骨的人,方敬還是表示歡迎的,這又不像是財寶,一般不會有人冒領,而且這人看上去也老實巴交的,不像是喜歡信口開河的人。
不過,人不可貌相,為了避免日後有什麽糾紛,方敬還是要請專人確認一下。
他給研究室那邊打了個電話,確認廖教授今天一直都在研究室之後,道:“骷髏頭都送到研究室那邊了,你如果要見的話,要去海城那邊,我在掛的尋人啟事上也寫了那邊的聯係方式。”
方敬覺得挺奇怪的,為什麽這個中年人還會找到漁村來呢?
“啊?”宋國強一臉的失望,失望之中又有些慶幸。
老實說,現在他還沒有做好足夠的心理準備來應對這一切,緩一點也好。
“今天也不早了,要不你今晚在這裏休息一晚上,明天我開車送你去海城吧。”方敬提議道。
怎麽說都是第一個來領骨頭的,給點優待也說得過去,再說他約了海城那邊一個果林育苗的老板要談生意,順路把他捎過去也不費多大的事。
天的確太熱了,而且這個點再去海城都到了晚上,估計你研究室也下班了。
宋國強想了一下,同意道:“也行,麻煩方敬先生了。”
方敬點頭,想到什麽,又問了一句:“宋先生定了旅館了嗎?”
“沒有。”他剛到這裏,什麽都不熟悉,以為來了就能把他爺爺的骷髏領回家了。
“要是不嫌棄的話,就在我家住一晚,明天清早趁著天涼快直接去海城。”
“那行,謝謝方敬先生了。”
方敬把他帶到農家樂,讓葉馳給開了一間標房,記他的帳。
葉馳沒說什麽,拿了鑰匙就帶宋國強上樓了。
方小樂拿著拖把正在大廳拖地,這孩子自從來農家樂打工之後,大廳的地從來都是幹幹淨淨一塵不染的,完全能當鏡子用。
“哥,這個人就是你撈上來的那堆骷……那啥裏的其中一個的後人嗎?”方小樂說得小心翼翼。
死者為大,不管怎麽說,對已經逝去的人還是要客氣點。
“嗯。”方敬摸了摸他的腦袋瓜,說,“我明天趕早去海城,你有什麽想買的東西嗎?我給你帶回來。”
方小樂想了一下,搖頭:“沒什麽特別想要的啊。”
家裏現在的狀況比起以前,簡直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什麽都有,隻要他想要的,他哥都給他買了,還都是最好的,他真沒覺得有什麽特別需要的東西。
“行,那我就看著買吧。”方敬挺忙的,跟下樓來的葉馳打了聲招呼,就回頭忙自己的去了。
第二天,方敬清早就起來,帶上男朋友兼貼身保鏢岑九,準備出門去海城拖樹苗。
沒想到剛打開門,發現門外已經站了個人影。
宋國強換了一件格子的短袖襯衣,手裏提著一個小旅行包,也不知道在門外站了多久。
“這麽早?你來了怎麽不叫我?吃早飯了嗎?沒吃的話,在家隨便吃點。”方敬邊說,邊拿眼刀子戳身邊的岑九。
他就不信,宋國強在他家大門口站了老半天,岑九會不知道,這人居然半點沒提醒自己,讓人在門白等,真是太不好意思了。
岑九雙手插在褲兜裏,一臉的冷漠。
如果不是這人,今天就隻有他和方敬兩個人一起去海城——開著他們新買的車。
才買不到一個月的車,他都沒有坐幾回,就要捎外人,心裏不爽。
知道自家男朋友估計又是哪根筋不對了,方敬抬腳踢了踢岑九的小腿肚。
為了圖涼快,他穿的一件白色胸前印了一個美人扭屁股的t恤——這是方小樂前幾天跟葉馳去市裏看望方小姑時的,在地攤上十五塊錢一件買的,一條花花綠綠的花頭沙灘褲,腳上趿拉著一雙塑料涼拖鞋,那形象看上去真是慘不忍睹。
方敬自覺挺涼快的,押著岑九也這麽穿,兩人並排站在一起,就跟兩傻叉似的。
宋國強都有點發懵,好半天才回過神來,說:“我也才剛過來,已經在客棧那邊吃過早餐了。”
方媽媽和根嬸覺得方敬把農家樂的房間價定得那麽高,兩個淳樸的女人覺得良心不安,於是便商量好,早早起來,為客人提供免費的早餐,熬的小米粥,自己磨的豆漿,不是多精致的東西,不過都是自己做的,好歹幹淨。
這種小事方敬向來不管,隨便方媽媽她們折騰,隻要每天記好帳,到了月底一並入帳就好了。
看來宋國強對於把自家祖宗接回家的事挺鄭重的,方敬對他的觀感噌噌往上漲,態度也好了許多。
“要不,咱們就現在動身,一會兒太陽大了太熱。”
宋國強還要上班,隻請到明天的假,也希望早點把爺爺的頭骨接回家,點頭道:“那我就不好意思,占一回方敬先生的便宜了。”
理工科的男人比較實在,沒有那麽多心眼,人也木訥訥的,方敬卻覺得跟這樣的人打交道更舒服,要是朱家大哥那樣的人,他連跟人多呆一會都覺得不自在。
這麽一想,方敬又記起朱家大哥這周末要來漁村,頓時頭都大了。
跟朱智那表麵精明,內裏傻乎乎的性格不一樣,朱家大哥卻是表裏如一的精明,人精中的人精,十分不好打交道。
他這樣的大人物,突然提議要來漁村,方敬一直懷疑這其中必然有著不可告人的陰謀。
算了,多想無益,兵來將擋,水來土淹,他還是先顧好眼前吧。
他們出城早,到靖城的時候,才上午十點鍾。
廖教授頭天接到方敬的電話,上午的時候就在研究室等著他們,看到他們的第一句話便是:“你家裏是不是有人有多趾(指)症?”
方敬:“?!!”
岑九:“……”
中年人臉色微變:“你怎麽知道?”
他的兒子出生的時候,腳趾頭就比別人多一個,那個時候,醫學條件已經很發達,他生怕兒子因為這個原因遭人恥笑,對他的成長造成不利影響,在孩子才幾歲不記事的時候,就讓他做了手術,現在兒子的左腳一切如常,當年做手術的地方也隻有一條淺淡的疤痕,不仔細看根本看不出來。
“是這樣的,我檢查其中一具骷髏時,發現這具骷髏的骨骼有異,患有多指症,而這種染色體的疾病,通常跟遺傳相關,所以才多問了一句。”
方敬:“?!!”
好……膩害!
居然從一具骨頭就知道這麽多。
這一刻方敬真的生出了一種讀書少的悔恨和感慨,果然知識就是財富啊,早知如此,當年就該我讀書的。
廖教授將他們引到工作台,台上擺放著五具骷髏,每一具骷髏的背景牆上,釘著一疊資料,根據骨骼特征還原的黏土雕像,還有對他們後代相貌的推測,以及類似於剛才廖教授對於宋國強的家人中會有多趾症的推判等等,厚厚的一遝。
靠近工作台,宋國強的目光就落在中間一具骷髏上。
說來真是奇怪,明明他從沒見過,甚至老祖母以前提都很少提,可他一眼就能確認眼前的這具骷髏跟他之間那種血脈相連的共鳴。
這是一種很奇妙的感覺,明明他平時的膽子就不是特別大,有時候老婆想看恐怖片,拉他作陪都會想方設法推三阻四,可是現在站在這具陰森森的骷髏麵前,他卻絲毫沒有感覺到害怕,內心隻有一種難以言喻的悲傷感情在蔓延。
這就是他的爺爺,那個所有人都以為在最危難的時候,舍棄了家庭,舍棄了妻兒,遠走他鄉遝無音信的爺爺。
他並沒有拋棄家人,他隻是在錯誤的時間出現在錯誤的地點,然後被錯誤的人撞見,強行關押上了一條錯誤的船上。
一切造化弄人。
中年人的眼睛濕潤了,他抖抖索索地從口袋裏摸出一張老舊的照片,昏黃的光線下,穿著短打的男人和娟秀的女人靠在一起,任由攝影師拍下這溫馨的一刻,然後這一刻成為了永恒。
他將照片擺在骷髏麵前,年過四十的男人忍不住紅了眼眶。
“爺爺,我來帶你回家,奶奶一直在等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