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你可以住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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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能啊,曉曉姐就是不想住在酒店了。所以她想買個房子,但是買房子一般都要看很久啊,所以我們就準備先租一個。”
美亞急匆匆的辯解,說起話來連珠炮一樣。
她原本就是個藏不住話的人,加上一麵對著她的男生她就覺得緊張,一點謊話都說不了。
傑瑞笑眯眯的把手上的瓜子塞給她,“妹子,慢點說。吃點零食。”
南宇星對美亞的話很是在意,“你是說曉曉之前一直住在酒店?女孩子一直住酒店確實不太好。”
美亞連連點頭,南宇星說“女孩子”的時候一定是在說她呢。曉曉姐都那麽大了怎麽能稱為女孩子。
偶像這麽說一定是因為在為自己著想。
南宇星沉吟了一陣,“不如你們住我家吧。”
“咳。”
“什麽?”
傑瑞和美亞都感到吃驚,怎麽會,南宇星怎麽會邀請她去住他家。那自己豈不是天天都跟偶像住在一起了。
美亞激動的快要暈倒了。
傑瑞推了推南宇星,“我的天啊,星。你可別這樣,你這樣我真的會告訴董事長的。”
南宇星以演藝事業太忙為借口已經拒絕了家裏給介紹的很多女孩子,董事長已經很不滿了。如果現在出了什麽緋聞,那麽董事長一定逼著他退出演藝圈全心接手家裏的生意的。
“他就算不願意,我也要做自己想做的事。”
以前南宇星沒這麽火的時候,他賺的錢跟家裏的生意比九牛一毛。可五年來他也開了自己的工作室,還跟人合開了電影公司,如今日進鬥金更是在b股上了市。
南宇星幹脆選擇對傑瑞的警告無視,熱情的衝著美亞笑了起來。
“是這樣的美亞,要不咱來去跟曉曉說說,我那房子太大了。就住了我跟傑瑞太無聊了,不如我租一半給你們。”
美亞激動的有點語無倫次,“租一半?我跟曉曉姐,還有孩子們能住進你家?你是這個意思?”
天啊!
這是在演偶像劇嗎?
她馬上就跟偶像同住一個屋簷下,然後在吃早餐或者上廁所的時候,一個不經意的回頭,倆人撞到一起嘴巴貼著嘴巴,四目相對。然後**一觸即發。
美亞雙手捧心,眯著眼睛暢想住在一起的甜蜜生活,要是沒有人打斷她,估計她能幻想到自己跟南宇星的孩子出生。
“美亞,美亞?”
南宇星看美亞這幅模樣以為她是哪裏不舒服。
“你沒事兒吧。你是心口疼?不要緊吧。”
傑瑞要被南宇星的幼稚嚇到了,眼前這丫頭明顯就是犯花癡了嘛。
他幹脆就掐了美亞一把,“啊呦,人家阿星是在逗你玩的啦,還真當真了你。你過來這麽久,你家曉曉姐不會過來找你吧。”
南宇星撇了一眼傑瑞,雖然對他的話表示不滿,可南宇星自己也知道剛剛自己的話不能作數。
要是駱曉曉真的跟自己主一棟別墅,媒體還不知道得怎麽說呢,搞不好真的會說自己才是孩子們真正的爸爸。
更有甚者還可能翻出來駱曉曉的真名和五年前的報道,自打他發覺駱曉曉回國後一直沒用真名他就自動自發的跟她保持距離,以免駱曉曉被人翻出身份。
“小丫頭,既然我是你的偶像。那不如我送你去找你的曉曉姐吧。以免她責備你。”
美亞臉蛋紅紅的帶著南宇星回到駱曉曉的房間,路上幾個工作人員看了隻覺得驚奇。
“影帝第一天進組就跟洛大的助理這麽熟,看來這個洛大真的不簡單。”
“肯定了,那天可是雷總過來探班了呢。還那麽大的手筆,請大廚過來組裏做點心,我呆了那麽多組第一次遇見呢。”
“要我說,這個洛大一定家世顯赫,沒準是個刻意低調隱藏身份的名媛。”
眾人都跟著點了點頭,沒一會兒幾個人就把駱曉曉的真實身份說成是歐美血統猶太後裔,不但有錢而且有深刻的文化背景,是莎士比亞和羅斯福家族經過幾代人的愛恨情仇糾葛留存在世上的一顆明珠。
駱曉曉聽到了笑的直不起腰,這堪比還珠格格的劇情說的真的是她?
她除了一對兒早就仙去的爸媽,和一直住在鎮子上的外婆還真心不知道自己家裏原來有這麽顯赫的背景。
“曉曉姐姐,我回來了。”
美亞進了屋子一下子躲在駱曉曉的身後好像是找到保護人一樣。
駱曉曉驚訝,“呦,咱們家小辣椒怎麽一回來就變成含羞草了。”
“曉曉,好久不見,最近還好嗎?”南宇星見駱曉曉沒注意到自己過來,隻得出聲了。
他看著駱曉曉揶揄美亞,隻覺得可愛。
之前他就覺得駱曉曉溫柔俏皮,現在看來果然像他猜的那樣。
“南宇星?我最近挺好的。我最近才看到你的報道,以前都不知道你是個那麽大的明星,影視一哥啊。”
駱曉曉的語調帶著幾分俏皮,與昔日需要人保護的弱女子有很大的不同。
“過獎了,都是他們瞎說的。聽你助理說你們在找房子住,我今天的戲份都拍完了,不如我陪你們一起去吧。好歹我也是個資深“帝飄”。”
飄在帝都的人,簡稱“帝飄”。
駱曉曉被南宇星逗笑了,“就你還“帝飄”呢,聽說你在湯臣上品那買了個大別墅呢。”
南宇星假裝沒聽見傑瑞的頻頻提示,依舊自顧自的熱情的說道,“這你都知道了,看來那些小報記者一直沒放棄對我的追逐啊。我確實在那有一棟,你要是喜歡可以搬過來住,物業什麽都特好。”
“曉曉姐湯臣上品,我好像住啊。聽說好多明星都住在那呢。”
美亞眼冒綠光從駱曉曉身後冒出腦袋,住在那裏不但能夠天天見到南宇星,沒準還能見到她的終極偶像柳德華。
要不是有南宇星在駱曉曉真想打美亞的屁股,這妹子犯花癡的時候能不能注意點場合。別的好意她能接受,跟華國影視一哥住在一起的提議也能接受嗎?這不是給小報記者創造話題呢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