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公子,公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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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不過一見到林晚榮寒酸的打扮,才子們便立刻又趾高氣揚起來,良好的自我感覺又回複到了他們身上,才子們完全無視林晚榮的容貌,反而從他的寒酸上找回了巨大的自信心,紛紛出言諷刺了起來。
林晚榮在來到這個世界之前,在一家中等規模的公司裏做市場部門經理,從二十一歲大學畢業,勤苦打拚四年,以二十五歲的年紀成為最年輕的部門經理,見識的各種人物自然不在少數。
看見旁邊人的目光,林晚榮自然知道他們在想什麽,忍不住的心中冷笑,原來嫌貧愛富有著這樣悠久的曆史,每個時代都一樣,並非他那個世界的特產。
候公子的三艘畫舫也緩緩離去,圍觀的人群也漸漸散去,林晚榮旁邊的女子們偷看了他一眼,紅著臉離去了。
林晚榮見湖上風景依舊,一切都像沒有發生過一樣,心中也是忍不住好笑。在大學時代,這種追求女生的場麵見過無數次,相對來說,這候公子的表白,實在是太小兒科了。
林晚榮心中泛起一種淡淡的懷念,想起了以前宿舍的兄弟們,也想起了第一任的女朋友,想起了分手那夜她痛苦欲絕的目光。
雖然她去了美利堅合眾國,但林晚榮知道,她對自己的感情是很深的,她曾經無數次的請求過林晚榮與她一起出去,甚至連簽證和機票都為他準備好了,卻被林晚榮毫不留情的拒絕了。
在北大清華,出國是時尚,但林晚榮與他們不一樣,他畢業的時候甚至沒有選擇那些大公司,隻是選擇了一家中等規模的公司。
他有一種很深的故鄉情結,林晚榮相信自己的一句話會令女朋友終生難忘:“我不想用我黑色的眼睛看到的世界,在他們眼裏卻是藍色的。”
她上飛機的時候,林晚榮根本沒去機場送行,這倒不是他絕情,而是他不知道去了該說些什麽,這一切都是她自己的選擇,怨不得別人,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聽說她哭得稀裏嘩啦的,差點連飛機都上不去,林晚榮除了有一種心痛之外,卻同時有一種報複後的快感,誰說男人不能小心眼?
這以後的四年,林晚榮拚命工作,拚命泡妞,事業是豐收了,女朋友卻是換了不少。我天生就不是癡情的人,林晚榮總喜歡這樣笑著答複那些關心他的朋友們。
本來他一個人活的很舒適很愜意,直到那個丫頭來到公司,一切都變了。那丫頭掛著個副總經理的頭銜,卻正好是林晚榮的上級,也不知道哪裏看林晚榮不對眼了,竟然處處針對他,也從來沒有給過林晚榮好臉色看。
要不是看在她老爸的麵子上,林晚榮早就把她先殺後奸,再殺再奸了。
順便說一句,這丫頭的老爸——是公司的董事長。
一想起那個可惡的丫頭,林晚榮就恨的牙癢癢,要不是她,自己怎麽會來到這個破地方呢。想起自己從泰山頂上跌落下來的那一瞬間,那丫頭的神情似乎很不對勁,好像是痛苦,嗯,很痛苦。朦朦朧朧中,林晚榮記得她拉了自己一把,似乎想把自己拉上去,又或者是自己拉了她一把,然後貌似她也跟隨在自己的身後跳了下來。
當然,這些都是不確定的記憶,那時的林晚榮早已經分不清東南西北,這些朦朧的記憶,根本就無法確定當時發生了什麽。
林晚榮才不會相信那丫頭會自己跳下來呢,他失足跌下泰山,那丫頭估計高興還來不及呢。
林晚榮又對這丫頭咬牙切齒了一陣,便不去想她了,既來之,則安之,林晚榮生性樂觀,樂觀得甚至有點囂張,但對於他來說,在這個嶄新的、茫然未知的世界裏,他不囂張誰囂張?
林晚榮的心思又回到了當前的境地,玄武湖波光鱗鱗,無數才子佳人的佳話正在此處上演。眼前的金陵美景,倒著實不負秦淮河畔風花雪的豔名了。
隻是聽說北方戰火正濃,這些所謂的才子佳人們卻似乎沒有一點覺悟,整天都在搞些這樣的風liu勾當,也正驗證了“北豺狼,南才子”的美名。
來到這個地方已經有一段時間了,事實已經無法改變,林晚榮開始以一個本地人的眼光,來關心和看待問題了。
“暖風熏的遊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林晚榮輕輕吟道,此情此景,正覺了這句,至於這是哪位先賢的詩句,並不重要,在這個地方,從林晚榮口裏吟出來的,都是屬於他林某人的了。
無恥者,無敵!
作為一個常年奮戰在市場一線的市場經理,什麽樣無恥的事情沒見過,相比起那些肮髒無恥的地下交易,念上一首詩,林晚榮覺得自己純潔的像個幼稚圓裏的處女。
瞧著玄武湖上的又一個才子被請上其中一家家千金小姐的官船作“懇談”,想想自己的這一番落魄遭遇,心裏著實有些不平,林晚榮又狠狠的、不屑的朝湖中吐了口吐沫。
呸,吐口口水,淹死你丫的這些泡妞不要命的家夥。
“好一個‘暖風熏的遊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兄台此句實在是妙極,妙極啊。”一個清脆的聲音在林晚榮身後響起,伴隨著小扇敲擊掌心的聲音,竟是在為他叫好。
那清脆的聲音緩慢的重複著他剛剛吟過的這句詩,語氣中頗有幾分讚賞。
終於有一個家夥欣賞我了,林晚榮嘿嘿一笑,心裏也有幾分得意,雖然這詩不是我寫的,但是我會吟,能吟出來,咱也不簡單啊。林晚榮的父親,是鄉裏農村小學的語文老師,打小為了鍛煉他的記憶能力,唐詩宋詞什麽的可沒少背。
林晚榮緩緩轉過身來,一個臉如敷粉的絕色公子,正站在他的身後對他微笑。
之所以用絕色二字,是因為這位公子確實當得起。
細柳眉,丹鳳眼,唇如絳點,眸如晨星,手拿一把白色小扇,身著一襲淡黃色長衫,站在那裏有如細柳扶風,說不出來的俊俏味道。
林晚榮沒見過宋玉和潘安,但是據他估計,那倆小子,也絕對比不過眼前這位絕色公子的。
林晚榮雖然也自認英俊瀟灑風liu倜儻,但是一來他到這裏才一個多月,對這種環境還有著很強的排斥感,另一個原因,這貨身上有股子脂粉氣,一看就知道是喜歡整天在帷內廝混的富家公子哥,與林晚榮的黑馬王子造型,完全是兩種風格。
所以,論起俊俏來,林晚榮實在是比不過他,就這一個月來他見過的所有公子小姐們,也沒有一個能比的上絕色公子十分之一的。
絕色公子旁邊還站著一個清秀小廝,也是俊俏的一塌糊塗。(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