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法庭判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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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時間他不知所措?送法庭?有沒有搞錯?誰起訴我了?

    警察把他銬了起來,這是他第一次感受到手銬的冰涼,之前從來沒有被銬過,現在感覺很絕望。

    以來他不知道這是怎麽一回事,而來他已經被帶走了,周圍一堆人不是在拍手叫好,而是連聲諾諾,都說沒什麽好看的。

    “送上法庭?我才偷了一塊錢!況且我還沒成年呢!”他連忙停下腳步,立馬問到。

    “一塊錢也是錢,隻要有賊心的一律上法庭!這是這裏的法規,你可真走運,碰巧就在我們老大頒布這條法律的時候來偷。看樣子,沒個十年是出不來的。還有,看你這樣子,十六歲有了吧?隻要有十六歲,就可以承擔法律責任了。”他停下來給艾思解釋,然後繼續拖著他走。

    他嚇得一身冷汗。十年?就因為偷了一塊錢?騙我的吧?

    “誒,你少濫用職權的,我告訴你我雖然沒讀書但也在社會上也闖蕩多年,濫用職權也是犯法的!偷一塊錢就坐牢十年?沒聽說過!”他用銬著的雙手甩開警察的禁錮。

    “不信是吧?跟我走,我分分鍾秒殺你的傲氣!”警察拉著他的手,往一個破爛不堪的地方走去。

    他悻悻地跟上去,穿過一片垃圾場之後才到達所謂的警察局。

    那警察局也是常年沒人光顧的景象,破爛不堪,不知道的還以為是村委會呢!

    但是讓他驚訝的是,進去之後他才發現這裏並不是沒人光顧,局裏坐牢拘留的不少,但是都穿著自己的衣服,看得出來都是剛進去的。而且一定大部分都是小偷。

    警察帶他來到了一出公告欄麵前,一張破爛的省裏麵下來的額通告搖搖欲墜,在公告欄的最頂上,赫然幾個記號筆大字“最新布告”寫在一張A4紙上麵。

    “看那個!”警察指指那個“最新布告”說道。

    他把腦袋湊過去,仔細的看著上麵歪歪扭扭的字:

    本局長聯合多地區局長聯合商定為懲治小偷泛濫法律的創建:

    第一:無論金額多少,隻要有賊心,一律抓走予以拘留處理,等待聯合公安局的訴訟。

    第二:無論小偷有沒有得手,一律賠款當事人2000元,先交付警察局。

    第三:拘留的小偷隻要有保釋金3000元一律判決拘留3天,若沒有,則等待法庭判決,少則五年,多則十年。

    一共就著三條,雖然確實是如警察說的那樣,但是這手稿的法律豈能執行?

    於是他理直氣壯地說:“你這局長夠牛的,居然手寫法律,還有錯別字。”

    警察在一邊登記,回頭瞥了他一眼,然後說:“小劉,按照局長頒布的新法律打一份電子稿出來。”

    “還有這樣的?”他連連跺腳,氣得臉頰發紅,“法律都是要通過******審理通過的吧?你們這未經上交就直接履行的還真沒聽過!”

    “我們可以先斬後奏,我們有槍,我們想幹什麽你能阻止得了嗎?”他掏出搶對著槍口吹了一下,然後把槍對著他繼續說道,“我們做什麽都是為了人民,我們殺了人也不會有人說什麽的,誰會懷疑警察呢?”他說著上了膛。

    艾思冷汗再一次泛濫,雙眼直勾勾的盯著槍口,氣急敗壞,恨不得一刀砍死他,但是無奈如果他那麽做的話說不定子彈已經穿過他的腦袋了。

    “你又在這嚇唬小孩呢!”一個瘦得皮包骨頭的警察走過來,“你明知道這搶沒有子彈的。”

    艾思很快又鬆了一口氣,剛才的想法逐漸取代了求生**,但是無奈現在被銬著不能履行。

    那個警察收起手槍,然後對瘦子說:“你幹嘛揭穿我,我還可以再訛一筆呢!”

    瘦子喝了一口開水,然後說:“你少來這套,說說你一共訛了多少錢?除了那個老頭的5塊錢,還有什麽?”

    他歎氣一口,然後走開了。

    瘦子走過來問他:“你自己有沒有錢?3000塊人名幣?”

    艾思搖搖頭,對於這位讓他鬆了一口氣的人他還是有點好感的。

    “那,你的家人呢?”他吹了一口杯子裏的開水然後繼續問道。

    “沒有。”艾思本來想說他沒有家人的,但是這樣的話好像不夠慘,於是編纂道,“我的家人在我念小學的時候就拋棄了我,主要是我爸媽離婚了,然後各自另娶新歡,都不管我了,於是我就開始流浪。”這樣似乎讓偷錢變得合情合理。

    “這樣啊,那就等著做幾年牢吧。”他喝了一口水,輕聲罵到水怎麽還這麽燙,然後離去。

    艾思用及不可思議的表情望著他離去。

    瘦子又折回來,艾思以為他誰說什麽,但是很不幸的是他隻叫別人把他關進牢裏。

    他在一個單人間等著開庭的那一天,一邊不滿的看著周遭的人。

    很奇怪的是,下午居然就開庭了。

    但是,這開庭不是在法院,而是在警察局。

    如此水的判決?這到底是怎麽回事?還能自己局長判決的嗎?

    人生處處是悲劇,這是艾思開庭之後的體會,碰上濫用職權的了,我寶貴的青春啊!少說得判個5年吧?出來之後我就成年人了,不再享有未成年人的待遇了。而且萬一不幸地判了十年,出來後青春就接近尾聲了吧?本來還想多偷點錢然後洗手不幹了好好談場戀愛找個工作過著安穩的生活,現在看來.......

    開庭後他終於看到了所謂的局長,很胖,一看就是個貪官,因為他滿臉胡渣,一個巨大的啤酒肚,嘴裏叼根牙簽,估計是昨晚吃的青菜還在牙縫裏,一開口就是:“小子,有沒有錢?這次破例,2500就放你走怎麽樣?否則你得在這待個十年八載的。”

    他厭惡的看了一眼他滿是毛的肚皮,然後扭頭說道:“沒有!”

    “小子你活的不耐煩了吧?”他挺起他的啤酒肚,然後雙手撐著腰,把嘴中的牙簽一吐,看樣子是要打架,然後周圍的人趕緊抱住他說:“別生氣!別跟他一般見識!”

    但是他好像不解氣,於是補上一句:“十五年,必須的!”

    艾思瞪著他,從嘴裏擠出幾個字:“濫用職權!”

    他好像很久沒有被人這樣說過了,於是衝過來推搡了他一下,然後對眾人說道:“死刑!立即執行!”

    居然寫上癮了,算了,這段期間能更新多少更多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