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金手指快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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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有田他愛人說完,張學蘭飛快的在心中算了下老潘家八口人都做衣裳的話需要多少丈布,多少斤棉花。
一丈是十尺,潘恒春、潘陽、潘士堯他們三個差不多高,做一身衣裳的話每個人得要一丈左右,潘士堯底下的弟弟妹妹,潘士勳、潘士鬆、潘士雲,他們三個加起來得用掉兩丈布,至於張學蘭,她個子不高,一米六都不到,半丈布就差不多了,家裏兩歲多的潘士告就更省布了,張學蘭不準備給他打布,直接用剩下的布頭子就能給他做一身。
至於棉花,張學蘭準備來三斤就行,因為從他們穿破的棉襖裏還可以掏出點舊棉花,舊棉花在太陽底下暴曬一天,拿到公社裏重新彈一遍,再添點新棉花,張學蘭可以保證,做出來的棉襖棉褲一樣暖和!
跟王有田他愛人報了尺寸,王有田他愛人攤開青石台上的布,讓張學蘭搭把手,兩人各扯一邊,分別扯了三種顏色的布。
王有田他愛人在心裏算了這些布和棉花的價錢,加起來得要三塊錢,哪怕是她在供銷社上班,每個月能掙個十幾塊,她也舍不得一下子買這麽些布料,更何況潘兆科家因為成分不好,在他們村過得格外困難,張學蘭又是出了名的會過日子,怎麽突然間就轉性了,買這麽些東西?
心裏這麽想著,王有田他愛人麵上笑嗬嗬的問道,“我聽說你家兆科前些日子去了縣城,你家兆科是找到什麽好活兒了吧,想必掙到錢了?”
有了潘陽的事先叮囑,張學蘭也明白現在是財不外露的時候,她笑道,“我們家兆科老農民一個,能有什麽本事,眼瞅著冬天就來了,家裏衣裳破的不成樣子,我就是舍不得花錢給他們做也不行啊,做衣裳掏的可都是老本錢。要我說啊,村裏這些人沒事了都愛碎嘴,說得好像我家兆科去了趟縣城就發財了一樣,真這麽簡單,他們怎麽不跟著去?”
聽出張學蘭有點指桑罵槐的意思,王有田他愛人笑眯眯的,不再跟著別人碎嘴。
付錢的時候,張學蘭有點肉痛,雖然她現在可是擁有一百塊的人了,整個村裏恐怕僅有少數幾家能有這麽多錢的,可張學蘭過慣了算著花的苦日子,幸福來得太突然,她還是沒能適應過來。
買了布回來,張學蘭每天都在忙活做衣裳。
如今農忙早已過去,村裏無論男人女人都閑賦在家,女人們互相串門子,男人們則叼跟煙袋杆子,手裏端個搪瓷杯,全蹲在公社門口的廊簷下侃大山。
潘陽畢竟不是個正兒八經的爺們,對侃大山吹牛比不感興趣。她隻要眼瞅著老潘家破敗的泥瓦房,還有馬上該娶媳婦的潘士堯,她深覺自己一刻鍾都安逸不下去了。
如果她沒記錯的話,她大爺潘士堯十八歲就該和她大媽媽結婚了,翻過這個年頭,潘士堯就十七歲了,眼見要娶媳婦,可家裏還是這三間破瓦房,就照這種生活條件,誰能願意給潘士堯介紹媳婦?
就算有人給介紹了,她大媽媽也不見得能願意嫁過來吧?畢竟人都是現實的,過得差的家庭永遠處在社會關係鏈條的最低端。
潘陽近期隻有兩個目標,一個是把家裏老少溫飽問題解決了,再有一個就是她要給潘士堯蓋個新房,好歹讓她大媽媽嫁進老潘家後有個新房子住。
想法一旦形成,潘陽在家坐不下去了,尋了個還算沒有寒風的中午,潘陽隻身一人去了緊挨他們村的荊山上。
荊山是清嶽山脈的一角,清嶽山脈橫跨兩省,最高山峰達兩千多米,相比之下,荊山就是它其中一個小土坡,地勢相對平坦,山腰上還有他們村開辟的田地,雖然收成沒有地勢平坦肥沃的壩底灣好,但總歸是聊勝於無。
潘陽記得她去外地上大學那會兒,荊山因為被探測出含有稀有礦物質,被政府大力投資,引進外資建設工廠,後來的荊山已經不能稱之為山,已經被人開采的不成樣子了。
無論如何,此時的荊山還保持著原有樣貌,雖然自然災害的三年山上能吃的全給挖掉,荊山成了光禿禿的山殼子,但這幾年政府大力宣揚植樹造林,這座山頭如今又是枝葉繁茂,生機勃勃。
話說回來,潘陽除了有個隨身空間之外,也沒什麽大本事了。她沒有超能力,無法隔山打牛,無法目視千裏,一個人在山上走走停停,晃蕩了半天,除了看到兩個跑得蹭快的野兔,竟沒有一點收獲,多少令她有點沮喪。
僅靠她空間裏那點東西坐吃山空絕非長久之計,潘陽決定她還要再去一趟縣城,總得要主動找點生財的機會才行。
有了這個決定,潘陽回去跟老潘家人說她還要去縣城,這回家裏沒有任何人反對,尤其是張學蘭,特別積極,頭一天夜裏就把她的衣裳、幹糧還有路上要花的錢全部準備好了。
次日清早,潘陽抹黑去鄉裏趕上到縣城的汽車,汽車四十分鍾左右就到了城裏,她下車不過七點來鍾,還能趕上衙前街的早市。
潘陽毫不猶豫的去了早市。
其實這個時候潘陽能賣的東西已經少得可憐了,畢竟她空間的物質有限,之前賣點的大都是吃的,空間如今剩下的大都是用的,諸如手電筒、鐵錘、醫藥箱等。潘陽不甘心,集中意念在空間裏又翻了翻,不翻不知道,一翻嚇一跳,她居然從空間裏翻出一支手表,還有一條金手鏈。
這兩樣東西都是她剛參加工作那會兒,她爸潘士鬆買來送給她的,兩樣東西都不便宜,尤其是那支手表,戴出去分分鍾能秀出她有多麽土豪。初時潘陽帶了一陣子,後來總有人問她手腕上的表是不是正品,說是真的,人家說她才工作就戴名表,背後一定有人,說假的,更有人說她虛榮拜金。
後來潘陽幹脆不戴了,放在租的房子裏怕丟,索性就扔在了空間裏,她這雞腦子,居然給忘了!
手表太值錢,別說現在,就是幾十年後潘陽都舍不得賣掉它,既然手表舍不得賣,那隻能把目標放在金手鏈上了。
上次來縣城,潘陽基本上將整個縣城逛了個遍,並沒有在縣城裏見到什麽高檔商場,她身上的金手鏈好歹算是正牌貨,目前看來隻有找機會去市裏看看能不能賣掉了。
收起紛繁雜亂的思想,潘陽進了早市。來來回回走了幾圈後,潘陽注意到了一點,早市裏賣東西的雖然不少,但大都集中在賣糧食、魚肉類,再不然便是棉花、布匹等產品,真正賣蔬菜的卻很少。
轉念一想,潘陽多少明白了,城裏不比農村,農村每個大隊除了把地拿來種植小麥、玉米、水稻等農作物,尚且留有幾畝自留地分給村民種蔬菜,平均分到每家每戶,也能有個二分地左右。
如果嫌自留地太少,也能偷摸在家裏開個小菜園,隻要不太過分,大隊的人基本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如今城裏的蔬菜大多出現在供銷社裏,農民挑擔子過來賣的極少,一來蔬菜賣的比肉賣便宜卻比肉更占地方,不好往城裏帶,二來去一趟城裏太費勁,單是車票費許多農民都舍不得花那個錢。
可這些在潘陽這裏都不是問題了,蔬菜占地方是吧?她可以放在空間裏隨身攜帶,車票費貴是吧?她有本錢,不差那點坐車錢。
不過令潘陽煩心的是,老潘家統共就那點地方,家裏八口人住在那個小院裏就已經夠擁擠的了,哪裏還有地方去再開墾個菜園出來?
沒有足夠的地方捯飭蔬菜,她怎麽定期供給城裏的老顧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