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手機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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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姆斯現在感覺很不好,自從觸發機關,他記得他們掉到一個深坑了,醒來後一個六人小隊就隻有他和諾諾和古爾了。
他並不打算叫醒他們,怎麽說呢?這個長頭發的妹子有點可惡!說了不要幫我非要幫!是不是以為我不行?我戰鬥了十幾年,早就習慣了,隊友,累贅而已!
至於這個古爾,威廉姆斯到是有點小觸動,明明是危險的地方,動不動就失去生命的地方,卻那麽的……
不知道該怎麽形容,說的好聽點叫不明世事,難聽點叫不知死活!
雖然威廉姆斯一路上沒有什麽表示,但是對於古爾一直默默的關注,看到他就想起了當初在伊拉克的妹妹。
如果說日本是個不幸之國,那麽伊拉克,就是個代表噩夢的城市,在那裏的人從來不知道新鮮氧氣的味道,終日磨損他們呼吸道的,隻有硝煙!
他們並不知道食物其實可以很美味,對於他們來說,充饑就是最大的滿足!
對於他們來說,如果食物裏沒有塵土,那就有些奇怪了!
威廉姆斯就是被拋棄在這片土地上的不幸者,年幼的他忍受寒風酷暑,蹲在沙洞下,終日躲避那無盡的炮彈,在這片代表死亡的深淵,踩著屍體為墊腳石,活了下來!
作為這片土地孤獨遊魂中的一員,他和他們一樣,並沒有錢讓自己脫離苦海,他隻能想盡辦法讓自己活下來,一位老兵收養了他,教會他生活的技能,教會他在這個小世界活下去的法則——懦弱等於死亡!
老兵帶著他來到一片戈壁,這片戈壁是某軍團的垃圾場,一些垃圾和吃剩下的食物都會丟到這裏,某位好心的勤務兵還偷偷帶幾個稍微幹淨的像糍粑一樣的拳頭大的黃麵團,給一些孩子吃,但是他不知道,不知道這片小世界的規則,他走後,小孩子還來不及吃,幾位比較高大的壯年人就來到小孩子的麵前。
你以為他會留一點給小孩子們麽?
相信很多人都猜到答案了,是的,他會!沒錯,他們會!
不過你們可別以為是他們善良,這些小孩子能存在這裏,是有原因的,這些小孩子能博取同情,換來一點口糧,但是他們必須活著,否則勤務兵就不給了,所以他們不能死,但是每次搶走他們手裏的白淨的麵團,隻會丟一些從垃圾堆裏找的給他們,有的甚至不給,讓他們自己再去找。都說什麽地方人命像草芥,但是在這片戈壁,人活著真的不如一棵草!
老兵把他帶到這裏,年幼的威廉姆斯靜靜的看著周邊的人,這裏的人滿臉汙灰,四次尋找可以用的東西,小孩子默默蹲在牆角,低垂著頭,一副楚楚可憐的樣子,但是威廉姆斯偶然看到了,在他的手裏,有一塊鋒利的石頭!在陽光的照射下,非常刺眼!
但是他們有一個共同點,每次回過頭,威廉姆斯看到他們的眼睛時,那灰冷而又嗜血的眼神直射到威廉姆斯的心裏,改變著他的眼睛!
老兵是某個軍隊退休下來的,每個月都會發一點口糧給他,他不需要來這裏搶,他隻是帶著威廉姆斯來到這片戈壁,一邊看著人們為食物而打架殺人都有,其他人隻是冷眼旁觀,思量著自己是否有機會漁翁得利。一邊告訴威廉姆斯,在天邊的那片高原上生活中一群狼,他們並不算強,比他們強的有獅子,老虎,大象,熊等,他們比狼強過好幾倍,但是獅子他們自恃為強者,每次都光明正大的吃狼,以表示實力的碾壓,但是狼不一樣,你強,他繞行,你病,他會吃你,你睡覺,他會偷襲,你的孩子,他也會毫不顧忌的吃掉,所以,獅子和熊們都絕了種,隻有狼活了下來!
老兵每次都帶著威廉姆斯來到這片戈壁,狼的故事終日陪伴著他,似乎在等著他長出獠牙和利爪,也化成一頭真正的狼!
每一次勤務兵來的時候,看到老兵胸前的勳章,總是畢恭畢敬的遞出兩個罐頭,這在伊拉克是很普遍的,出於對退伍軍人的尊重,雖然他們不是一個隊伍的。
老兵也不含糊,在別人眼紅的眼光中收下了,但是很少有人招惹老兵,因為他們也知道,和兵親近的,也是兵!
但是食物的誘惑力太大了,而且是罐頭!在伊拉克,罐頭是隻有富貴人家和軍隊才能享用的起的!對於他們來說簡直是人間美味!
他們也組成了幾個團體,把一片戈壁分成幾個區,每個發現食物的必須上交三分之一,否則就毒打並搶走。
有個團隊就頂上了老兵,準確來說盯上老兵手裏的罐頭,他們的團長看著老兵有些年邁,外加上罐頭的誘惑力太大,想起上一次嚐到了一個罐頭裏的殘渣。啊!真是人間美味啊!這次是整整兩個,這位團長笑著舔了舔嘴唇。
他走上前來,踢了踢老兵,指了指老兵放在腰間的罐頭,然後獰笑著,對著老兵晃了晃拳頭。
但是拳頭還沒晃完,一把軍刺就刺進了他的胸膛,鮮血順著軍刺的血槽緩緩低落,老兵用手蓋住了他瞪大的眼睛,狠狠的按到地麵。
後麵的人都驚呆了,按理說他們猜到這位團長可能會吃點苦,或許這位團長都知道自己打不過這位老兵,但是他身後站立著二十多號人,手裏都拿著木棍和石頭,凶狠的目光死死的盯著老兵,警告著老兵不要太過分,他們以為老兵頂多會冷目直視,然後他們就能上綱上線壓過來,但是沒想到老兵會直接殺人!難道他有自信在二十多號人底下活下來麽?
他殺了老大,為老大報仇!人群中不知從哪蹦出這一句,二十多號人愣了一下,之後嗜血又重新充斥在眼睛裏,他們握緊手裏的武器,對著老兵衝鋒了過去。
你們可別以為他們是真的想報仇,他們衝上來不過是為了食物罷了,還有一個原因,老大死了,那麽以後誰當老大?如果自薦肯定沒人理你,說不定還會打起來,他們需要一個戰功來鎮壓住所有人,而殺了前任老大的人,就是他們的戰功,立下戰功的人,才有能耐成為老大,其實前任老大對於他們來說,值幾個錢?
這種情況老兵並不意外,或許說就是他想要的結果,他一隻腳踩在那位團長的身體上,伴隨著一次次調整呼吸,身體幹癟的肌肉像充了氣一樣膨脹,汗毛直豎,臉色變得通紅,一條條青筋仿佛脫韁的野馬一樣在身體上暴起,歡呼,老兵拿著軍刺在手裏耍了一個刀花,一股無形的威壓四散而開,威廉姆斯感覺很壓抑,就好像原本你身邊有一頭牛,現在這頭牛變成了一隻老虎,而且張開了眼睛!
老兵直接衝了上去,讓別人先動手不是他的風格,而且給別人機會就是不給自己機會,他直衝了上去,對上麵前這個有點年輕的人,老兵平靜的眼神讓這個人有點惶恐,他猜到老兵可能很厲害,但是他必須上,隻要殺了老兵就能成為隊長,從此衣食無憂,他攥緊手裏被磨得很鋒利的石頭,伴隨著一聲怒吼,對著老兵狠狠的劈了過去!
老兵並沒有後退,他直接迎了上去,伸出一隻手抓住那隻握著石頭的手,那個年輕時頓時一臉痛苦,老兵的手就好像一隻鷹爪一樣,死死的抓住他手骨的縫隙,手掌疼的快要裂開了!
不過下一刻他就感受不到痛苦了,他嗜血的眼神變得茫然,低下頭,一把軍刺不知何時出現在自己的脖子上,鮮血仿佛小溪一樣歡快的流出。
老兵輕輕的丟下軍刺上的屍體,奔向下一個目標!
聽人說高手殺人就好像藝術一樣,手裏的大刀就好像文人手裏的毛筆,遊走在敵人之間,飄逸的身法,毛筆揮灑自然,一次次著陸伴隨著一條條性命的離世,最後在血泊和屍群之中,高手輕輕搖動,為這幅畫做出最後的結尾!
但是根本不是這樣,殺人是藝術是隻存在小說中的話而已,真實情況要嚴峻的多!威廉姆斯靜靜的看著老兵,兩條腿爆炸般的揮動,在地上留下一個個淺坑,軍刺仿佛長了眼睛一般,死死的鎖定著敵人的咽喉,並且從未失誤失誤
過了一會,二十多個人就都倒在地上,圍觀者迅速的散開,老人坐在那堆屍體上,用還流淌著鮮血的軍刺撬開罐頭,戳起一塊肉,送到嘴裏,一邊嚼動著,一邊回頭看著威廉姆斯,看到威廉姆斯隻是臉上有些蒼白,並沒什麽太大的反應,老兵轉過身來,心裏掠過一絲滿意。
之後的幾天老兵一直在教威廉姆斯搏殺術!不是搏鬥而是搏殺!每一招都是為了準確的令對手致死,還用甜棗樹的樹幹給威廉姆斯雕了一個半人多高的人偶,上麵記載著那幾個部位重擊會至暈致死,要威廉姆斯記熟,給了威廉姆斯一個鐵錐,要讓他達到老兵說哪裏他就能立刻準確的刺中。而幾個月後威廉姆斯就多了一個任務,就是每天去那片戈壁,用那枚勳章給老兵帶兩個罐頭。
這個任務很簡單麽?不會,因為找勤務兵要簡單,保護住到老兵那裏就難了,匹夫無罪,懷璧其罪。拿著那麽好的東西,卻隻是一個小孩子,一路上不知道多少個人盯上他,盡管老兵曾經在這裏滅了一個團隊,但是他們還是盯上了威廉姆斯,如同老兵故事裏的那群狼一樣,狠毒而不顧一切。
威廉姆斯很簡單的被搶走手裏的東西,並遭到一頓毒打,打了一會都走了,威廉姆斯緩緩的爬起來,自己解決餓肚子問題。
他並不是沒有反抗過,相反,第一次執行這個任務時他就狠狠的反抗,但是越是反抗別人打的越是用力,有一次甚至打斷威廉姆斯三根肋骨,當時他隻有十二歲!
這頓毒打讓威廉姆斯在床上躺了整整三個月,老兵並沒有什麽尋仇的表示,隻是冷冷的看著威廉姆斯,留下一句話:幼狼決不輕易露出鋒利爪牙,一旦露出,就是必勝之時!
直到那一刻威廉姆斯才明白,老兵並不是要把他培養成一匹狼,而是一頭帶有狼性的老虎!狼是群居動物,需要彼此的守護,但是老虎不需要,它本是萬獸之王!他要威廉姆斯擁有狼的本性,和虎的力量!
在這片土地上生存,隻能依靠自己!
恢複之後的威廉姆斯基本整日泡在那隻木偶上,其次用木頭給自己削了幾根木釘,匕首那麽長,之後來搶威廉姆斯東西的人基本在五人以上,因為有一次,有一個比威廉姆斯大五歲的人來搶威廉姆斯,威廉姆斯先冷冷的把東西遞給他,當那個人伸出手,笑著接下時,並沒有注意到威廉姆斯把手伸進口袋,以及片刻後他的胸口裏多了一個木釘。
微風吹拂,藍色的小花靜靜搖曳。
每次回老兵的家都有一個規定,就是身上不許有任何的傷痕,不許有鮮血,有也不能讓人看見,威廉姆斯受傷或殺人後,都在外麵逗留到了晚上,一邊是為了讓傷口好點,碰到時不至於疼的發聲,一是找一些長在岩縫裏的小花,帶回家,因為老兵的家,可能是這片噩夢裏,最後的淨土了。
回到家,威廉姆斯沒有急著進門,而是檢查自己身上有沒有灰塵和能不能看到傷口,然後才打開蓋子爬了下去。
爬到底部,一條土黃色的甬道,牆上有一個掏出來的壁櫥,壁櫥的下麵也有一個掏出來的空間,用來放鞋,威廉姆斯把鞋脫下來,放到裏麵,穿上一雙打了布丁的舊布鞋,慢慢的向前走去,甬道盡頭有兩個木門,一個是老兵的房間,威廉姆斯先推開老兵的門,走進去,也就一個麵包車那麽大的空間,一張床,一張桌子,也就沒有什麽了,老兵正在床上打盹,呼嚕聲震得桌子都在顫,威廉姆斯輕輕的把勳章放到桌子上,然後關上門,走了。
其實並不是沒人看上老兵的勳章,畢竟有了那個以後基本不愁吃的,有一個五六十人的團隊,他們在威廉姆斯出去換東西時也搶過那枚勳章,隻不過搶走之後一夥不知道哪的軍隊就把他們包圍住了,拿回勳章之後全部殺掉,然後恭敬的送到老兵麵前,因為伊拉克軍隊有個不成文的規定,偷軍人的勳章,意味著對軍魂的不敬,無論任何軍隊,自當震殺!這個不成文的規定在伊拉克被廣泛的接受,首先因為誰也不想自己退伍後活的不好,其次伊拉克的軍人能活到退伍,已經很不容易了!
自此沒人再敢搶奪老兵的勳章,不過偶爾打打威廉姆斯還是有的。
威廉姆斯打開另一道門,一開門,一道濃鬱的花香就飄散而來,威廉姆斯當場打了一個噴嚏,揉了揉鼻子,走了進來,這個房間相對大一點,兩張床,一張桌子,牆角擺滿了花盆,花盆裏各種鮮花正在對著威廉姆斯笑。這些都是威廉姆斯找來的,一隻俏麗的身影如同花精靈般在花朵間舞動。
哥哥,你回來啦?”她聽到了威廉姆斯的腳步聲,離開放下手裏的一切,飛快的跑到威廉姆斯跟前,用兩隻手和兩隻腳死死的抱住威廉姆斯,一臉欣喜的說道。
威廉姆斯笑著揉了揉她的頭,然後把手裏的花遞到小女孩麵前,小女孩立刻把威廉姆斯放開了,一把搶過威廉姆斯手裏的鮮花,開心的說道:“謝謝哥哥!”
這個女孩是老兵的女兒,比威廉姆斯小兩歲,有威廉姆斯脖子那麽高,精致的小臉,笑起來兩隻酒窩彎彎的,就好像天上的月亮,兩顆虎牙尖尖的,一頭璀璨的銀發,隨風飄舞,赤著腳四處飛舞。
你又把頭發弄亂了?”威廉姆斯一臉嗔怪的說道。
沒事,反正不是有對我最最最最好的哥哥給我辮嘛!”小女孩俏皮的伸出舌頭,一副你能拿我怎麽樣的樣子。
你這是求人的樣子嗎?”威廉姆斯翹起二郎腿,雙眼看天。
好好好,我親愛滴好哥哥~”小女孩閃到威廉姆斯旁邊,抱住威廉姆斯的臉親個不停。
停停停……”威廉姆斯投降了,不是怕她,要是老兵看到了還以為他泡他女兒,非得打斷他第三條腿不可!
按老兵的性子肯定一臉酒氣的罵道“你吃我的,喝我的,還想泡我女兒!看我不揍死你!”
殊不知威廉姆斯是被調戲的一方。
威廉姆斯把小女孩按到身前蹲下,從身邊的台子上拿出一本書和一把梳子,把書遞給小女孩,小女孩,接過開開心心的翻看著,威廉姆斯拿著梳子慢慢的梳著,小女孩溫順的一動不動,隻是嘴角的滿足更濃了。
這把梳子是遠方的旅行者來到伊拉克遊玩時,來到這個地方售賣物件,當時威廉姆斯帶著妹妹出去玩,恰巧看到這把梳子,小女孩愛不釋手,在手上摸來摸去不肯放下。
看著妹妹這幅模樣,威廉姆斯隻好問多少錢。
一身黑衣的旅行者笑著,用一口流利的阿拉伯語說道“兩個罐頭!”
威廉姆斯認真的盯著這個旅行者,毫無疑問這是個非常精明的人,伊拉克貨幣原本是非常堅挺的硬通貨,它比英鎊、美元、馬克、法朗、盧布等貨幣都值錢,1第納爾可換兩英鎊還多!可是隨著連年的戰爭以及經濟封鎖,伊拉克第納爾成為最疲軟的貨幣之一,兩百第納爾隻能換一人民幣!而食物在這片土地無疑是更珍貴的。
你以為我們出的起?”威廉姆斯攤攤手。
出不起我不會說”旅行者嘴角略過一絲弧度,笑著說道。
威廉姆斯一把攥住小女孩的手,低沉的說道“放下,我們走!”
小女孩眼巴巴的看著威廉姆斯,又看看手裏的梳子,然後一臉萌萌噠的表情,眼睛裏都快滴出水了,這招小女孩百用不厭,隻要威廉姆斯一看到這個表情就會立刻投降。
隻不過這次小女孩失望了,威廉姆斯低沉著臉,一把拿過小女孩手裏的梳子,放在櫃台上,然後拉著小女孩頭也不回的走了。
居然這麽了解自己家,威廉姆斯感覺很危險!
他現在確實很危險,小女孩已經半天不理他了,飯都沒吃一口,嘟著嘴,躺在床上,一副我很生氣的樣子!
威廉姆斯哄了老長時間,比如帶你出去玩啊!玩躲貓貓啊!小女孩哼都沒哼一下,威廉姆斯沒辦法了,爬出家門,看看天色,還沒黑,估計來得及!
老長時間沒動靜了,小女孩疑惑的探出頭,人勒?爬下床,到處找,愣是沒看到威廉姆斯,小女孩晃動小巧的腦袋,是了,他一定是去給我買梳子去了!
小女孩開心的躺在床上,心想其實哥哥還是挺好噠!
又過了一會兒,小女孩爬出家門,看著快要下山的太陽,很著急,哥哥怎麽還沒來?應該要不了那麽長的時間啊!難道出了什麽意外?
想到這裏,小女孩鑽了出來,奔著旅行者那個地方就跑了過去。
越跑越著急,橫看豎看就是沒找到,小女孩輕輕的喊著哥哥,怎麽還沒回來?爸爸說天黑了山上的狼就會跑下來的!
跑了一會兒,看到近在眼前的小攤,小女孩跑過去,卻沒有發現威廉姆斯。
請問,你看到我哥哥了麽?”小女孩一臉焦急的問道。
沒有”旅行者和藹的說道“你說的是那個今天和你一起來的那個吧,沒有看到他”
是這樣啊,那打擾您了!”小女孩對著旅行者說了一句,剛打算離開,一陣風吹過,不知從哪傳來一陣嘩啦啦的聲音,小女孩回頭一看,頓時驚呆了,她看到那一本厚厚的本子裏,一張張白淨的紙上,各式各樣的鮮花爭相開放,紫色的,藍色的,都是自己沒見過的,世界上怎麽會有這麽漂亮的花?明明是油畫,卻那麽真實!哇!這個花怎麽長在水上?這個花好大!
小女孩看到入迷,微風似乎有靈性一般,不停的翻動著那本書,好讓小女孩看個夠。
好看嗎?”旅行者和藹的問道。
好……看”小女孩已經入迷,模模糊糊的回答道。
那就送給你了”旅行者笑著說道。
真的!”小女孩被嚇了一跳“真的!送給我?”看著攤上的標價,小女孩感覺幸福來的太突然。
嗯”旅行者拿起擺在台子上的一把梳子,放到小女孩手裏“還有這個,女孩子的頭發要好好保養!”
謝謝謝……您!”小女孩的臉紅撲撲的,話都說不清,對著旅行者拜了下去。
還不知道你的名字?”旅行者拿起小女孩的小手,單膝跪地,一個標準的吻手禮。
我我……我叫塞瑪”小女孩臉紅撲撲的,就像秋天的蘋果一樣。
塞瑪,在阿拉伯語裏意思是天空,你父親是希望你自由吧!真是個好名字!”旅行者笑著說道“快回家吧,你家裏人等急了吧!”
嗯!”塞瑪再三感謝,然後歡快的跑開了。
真的送給她?那個可不便宜!裏麵有幾張是你沒事用照相機拍的,那就算了,有幾張可是梵高的真品,價值連城呢!哥哥你人真好!”明明沒有人,卻不知從何地飄來一聲清脆的聲音,略帶調笑“再說那個梳子,那可是老東西了!是王昭君出塞的時候遺留在宮裏的,要是不看名字不看服裝還以為你是啞舍的老板呢!”
嗬嗬,我都送過去了,還能要回來不成”旅行者看著塞瑪一蹦一跳的背影,笑著說道“她可比那些花漂亮多了!”
夕陽西下,旅行者用手指敲了一下腦袋,自顧自的說道:“收東西,走人!”
塞瑪把書夾在腋下,用梳子在頭上慢慢的梳著,感覺頭發順從的翻開,梳齒撥過頭皮的癢癢感,感覺很幸福!
梳了一會兒,把梳子放進舊衣服的口袋,把書拿到眼前慢慢的翻著,看著這一朵朵,一張張,塞瑪對世界突然充滿了向往。
這時,一道黑影閃過,塞瑪還沒看清什麽就被一把抓住“你去哪了?知不知道我們多擔心啊?”
塞瑪定睛一看,是威廉姆斯,此時他一臉焦急的看著塞瑪,眼神中還有一絲怒意。
塞瑪剛打算笑著和威廉姆斯說說剛才的事,但是突然想到這家夥剛不知道跑哪去了,肯定是去玩去了!哼!虧我還擔心你!
臉色一變,頭一偏,哼了一聲“管你什麽事?”
然後直接走了。
看得出來塞瑪還在生自己的氣,威廉姆斯有點無奈。
塞瑪嘴氣的鼓鼓的,頭往右邊的山上看著,一副我很生氣不和你說話的樣子。
突然,一個黑影竄到塞瑪眼前,塞瑪嚇到往後一縮,定睛一看,是一個被削開的木片,大概巴掌那麽大,半個指節那麽厚,上麵一個個細小的木釘樹立成一排,這不就是一個梳子麽?
塞瑪一臉疑惑的看著威廉姆斯,威廉姆斯倒是有點臉紅,支支吾吾的說道“我看到你……喜歡,但是買不起,然後就用蜜棗樹的樹幹給你雕了一個”
塞瑪轉移目光看著眼前的這把梳子,梳齒歪歪扭扭,大小不一,橫切麵也不怎麽平,基本上丟到地上也沒人要。
威廉姆斯正一臉不在乎的樣子偏著頭,看向遠方,吹起了口哨,但是他沒注意到,他原本用衣服掩飾的傷口露出來了,削梳子時留下的,血痂暴露在空氣中,被塞瑪的紅紅的眼睛狠狠的抓住。
塞瑪笑了。
她一個縱身跳到威廉姆斯身上,像一個八爪魚一樣死死的纏住威廉姆斯,不顧威廉姆斯的慘叫,抱住威廉姆斯的臉就是一頓猛親。
哥哥你最好了!”
月亮掛在樹枝上,明淨的月光下,威廉姆斯的影子越拉越長。
威廉姆斯背著塞瑪,慢慢的走回家,塞瑪此時像是一個溫順的小貓一樣,兩個手摟住威廉姆斯的脖子,一臉幸福和滿足!
塞瑪把威廉姆斯送的梳子卡在頭發上,幻想著以後老兵讓她剪頭發怎麽也不減了,一定要養起來!書裏說那花是可以帶在頭上的,帶了之後更漂亮!一定!一定要去世界各地去看看!去看看那些花!然後帶著頭上!然後讓他看看!然後……
想到這裏,塞瑪臉更紅了,把臉埋在威廉姆斯脖子裏,用力的蹭,就好像一隻小貓一樣。
然後突然把頭一抬,惶恐的摸著頭發,當感覺到那個梳子還在的時候,塞瑪鬆了一口氣。
對了!梳子!
塞瑪伸出一隻手,把旅行者送的梳子拿在手裏,放在臉上蹭了一下,然後用盡力氣把它朝身後了出去!
怎麽了?”威廉姆斯停下腳步。
沒事,哥哥繼續走啊!”塞瑪又重新依靠在威廉姆斯脖子上,笑著說道。
月光溫和,給大地披上一層銀紗,微風帶來一絲絲清香,天地中隻回蕩著一句句清脆的聲音。
哥哥以後會帶我環遊世界麽?”
會的!”
哥哥最好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