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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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陽台上趴了一會兒,看著遠處城市閃爍的燈光,他感覺到了孤獨。這種感覺以往雖然也有,不過沒有今天強烈。他清晰地記得自己第一天來到這個城市那種壯誌淩雲的豪邁。胸膛中滿是熱情和火焰。

    他懷中揣著大學的文憑,滿腦子都是飛揚的理想,決心在這個城市大幹一場,實現很多夢想。雖然他千裏迢迢,遠離故鄉,但是他已經成熟,因為從大學時代開始,他就離開了家,離開了母親。如今,羽毛豐滿的他,是高飛的時刻了,根本不再需要母親。

    他居住在一個朋友家,以前是他的同學,他們已經先於他來到了魔都,有了穩定的工作,還交起了女朋友。那天晚上,他們三個人一起吃飯,他們談了很多大學時發生的事情,哈哈大笑,並且喝掉兩瓶啤酒。他和他的同學都不擅長飲酒,不過故交相見,怎能不喝酒?

    很快他自己找到了處所,並且也找到了工作,在一家雜誌社當記者。這個行當在他大學時就幹過,大學畢業後在家鄉也幹過,擔任某家報紙的記者,還進入大山采訪過。他覺得自己能行。不過沒到三個月他就離開了那家雜誌社,雖然辭語很委婉,不過他心裏明白。

    之後他很快也加入了城市遊牧大軍,基本上是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幾乎很少在一個地方呆超過一年的,不是因為公司倒閉,就是因為自己不勝任。不過他相信自己能找到一份合適的工作。那段時日過得相當狼狽,簡衣縮食,最糟糕時,連房租都差點交不出,為此他不得不換地方,搬到了郊區,遠離城市,因為那可以省下一大筆錢。

    即使這樣,他並不氣餒,依然過得很開心,孜孜不倦網上散發簡曆,除此之外,下載電影,一部接著一部地看。那個階段,他的生活鍾是完全顛倒的,白天睡覺,晚上活動。一直到找到下一份工作,才轉為正常。

    就這樣他也算是在這個城市中混下來了,第一年春節回家時,他給母親和姥姥都帶了禮物。不過第二年他就不回去了,因為沒有路費。他是和同學一起過的,大年初二,他還去了外地一個朋友家裏,吃喝玩樂對方買單,末了同學還開車送他回魔都,因為這個同學正好也要到魔都來辦點事。

    他十分羨慕他的同學,出生富貴,有家族企業,大學一畢業,就在公司裏擔任了要職,如今進出私家車,手下呼來嗬去一批人。而他出生寒門,雖然父親以前也參加過革命,擔任過要職,不過複員後身體每況愈下,尚在他很小時,就患病去世了,因為和母親相處不融洽,一上大學就等於離家出走了。這一走,自己都發覺沒有回去的理由了。他隻是想能夠在這個城市生存下來,慢慢再做打算,這是他來到這裏第二年的想法。

    忽然有一天,他最早呆的那家雜誌社主任編輯打電話讓他去他那裏上班。原來那個主任編輯也離開了這家雜誌社,到了一家新的雜誌社任職,正在招兵買馬。他欣然應允,因為他們關係本來就不錯,又是老鄉。

    在這家雜誌社工作了四個月後,他把家又從郊區搬回了市區,因為那樣上班近些,不過為了省錢,他和別人一起合住。

    其實說她是女孩還算是抬舉她了,不但長相粗,行為舉止更粗,不過好在她比上一任合居者的優點是不會隨便帶男人回家。以前那個女孩總是帶男朋友回來,整晚唧唧歪歪地叫喊,弄得他夜裏心猿意馬。後來她更換男友的速度快得讓他都害怕起來,因為共用一個衛生間,他都擔心會傳染上愛滋,所以有一天找她談了,讓她另外找地方了。

    他在網上發了帖子,找來的合居者就是現在的女孩。她比他小一歲,也是外地來的,在一家日本人公司工作,具體幹什麽,他從來沒有搞清楚過。他也沒打算搞清楚,因為他們是合居,不是同居,她的一切和他完全沒有關係,隻要每個月她能準時交房租就可以,並且不會帶男人回家過夜。

    這一點她倒是做到了,因為她根本沒有男朋友,不過另外一點仍讓他很頭痛:她在家裏整個當他不存在。夏天就穿著汗衫出來,有時候連胸罩都不戴,下身就貼著條短褲,還是那種很性感的。每天早晨,蓬頭垢麵就在客廳裏和他打招呼,上完廁所連衣服都沒有係好,就拉門出來了。

    她看他的眼神都不像是女人看男人的那種,目光中絲毫沒有羞恥和尷尬。時間久了,他也麻木了,因為他看她也不像是男人看女人,居然連一點和想法都沒有。如果她破門衝進來想欲行非禮的話,他一定會大叫落荒逃去。

    有一陣子她忽然失蹤了,半個月後,她又忽然出現了,說去了趟日本,並且在那裏丟掉了數碼相機。

    至今為止,她因何去日本,誰出錢請她去日本都是個謎。

    工作在潛水鳥心中的地位在發生改變,每當清晨從睡夢中醒過來時,他感覺夢想離他竟然是這樣遙遠,像一顆偏離軌道的星球,正遙遙飄向更遠的太空。也許現在的工作狀況根本不是他大學時想的那樣,有成就,有地位,能夠實現自己的價值。價值變得含糊不清,甚至從某種程度,每天的工作無異於在一層層剝去外麵的虛殼,漸漸顯示出內在根本沒有什麽價值。

    如今,他的價值是每個月3000塊的收入。800塊的房租,因為他住的是個小房間,隔壁女孩租用大房間。除去生活開支,基本存不下什麽錢。不過好在他能過苦日子,早飯有時不吃,有時在單位分享別人的,隻要你付出點勞動力,跑個腿,幫人家買就行。中飯不能省,不過一般不超過10塊錢,大多情況下,是麵條。晚飯就在路上隨便打發,倒頭睡下,就忘記肚子了,電影看到深夜,最多一碗方便麵或者一個麵包。東摳西摳,他還是省了點錢,小心存進銀行,因為他知道保不準什麽時候又要失業。這個城市,失業雖然家常便飯,還是像每個求職者頭上的一把利劍,隨時會砍到你。

    他從來沒有想到自己居然會變成這樣節省的一個人,節省到連女朋友都不敢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