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初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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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一位名字叫林若伊的女士正在撥打您的電話,請問是否要接。”黛安娜投影出影像然後對著正在床上睡覺的張默說道。
回歸後的張默已經在本土世界度過了幾天了,而張默在擁有黛安娜的這幾天可以說過得非常舒服,有了黛安娜的幫助,他可以不用去學校的圖書館了,隻要他向黛安娜吩咐了他需要什麽類型的書籍,黛安娜會從網上搜集出許多資料,並且依次整理好讓張默閱讀。
張默聽到黛安娜的話後就睜開了眼睛,現在的張默可以幾天不睡覺都可以,有了念力的他可以利用冥想恢複精神上的疲勞,比任何睡眠都有效,並且當周圍有突發情況時他是能夠及時反應過來的。
“接通吧。”張默說完後就起身準備洗臉刷牙了,自從有了黛安娜之後,他的手機可以說完全派不上用場,黛安娜現在可以說既是他的助手又是他的生活管家。
張默刷他的牙,而手表中則傳出了林若伊的聲音:“學長,秋遊的時間已經確定好了。明天上午8點來學校門口集合,要我幫你準備一下東西麽?”
“好的,我知道了。至於東西我自己會準備好的,就不麻煩你了,謝謝。”滿嘴都是牙膏的張默開口說道。
“那好,那我明天等你。學長再見。”林若伊說完再見後就掛掉了。
而張默看著那嘟嘟聲就就感覺有些鬱悶了,掛得也太迅速了,張默都還沒來得及說再見呢。
“黛安娜,我的定製耳機什麽時候到?”張默也不在意,把牙膏吐掉,然後問黛安娜。
“先生,大概今天下午就能抵達簽收了。”黛安娜重新投影出自己的虛擬影像,看著張默說道。
張默洗完臉後發現今天的天氣不錯決定騎自己的自行車出去逛逛,順便找個山頭來試槍,畢竟從他兌換後就沒有用過,他可是有點心癢癢呢,好吧,其實試槍才是張默的本意,其他都是浮雲。
喝完水後,張默準備出門,而在張默往門口走的時候,他的身後水杯正從空中緩緩的落下,現在的張默念力已經能夠舉起兩噸重的物體了,而在刺客聯盟的世界中,張默沒有使用過念力是因為他需要實踐操作一下繞射,以便更好的掌握他們,再說,在那種槍戰的世界中,即使不用念力張默的槍鬥術也已經足夠應付了。
在路上騎了大概半個多小時,張默來到了一座頗有高度以及廣度的山,在秋季,山裏的氣溫總是會比其他地方低很多,而張默是完全不在乎這點溫度的。
放下自行車,他開始徒步悠哉悠哉的爬山了,在爬了近一個小時後,請注意,張默是用正常人的速度爬山的,而不是用他那變態的體質。畢竟現代社會裏衛星啥的可不少,如果被拍到那麻煩就大了,所以張默決定除非必要否則他不會暴露自己的能力,就裝個普通人。
或許不久後連普通人都沒得裝了,因為他需要開始計劃如何賺錢來更好的實施能源計劃,讓彌賽亞能更快修複,而他現在的打算是創建一家私人公司,有著人工智能在手並且還有係統中那麽多的黑科技,他相信他的公司絕對會是最耀眼的那一家。
“好,就這了。”張默看著已經有些距離的市區,想著這裏荒無人煙,就算在這裏開槍也不會有人知道,絕對是個完美的試槍地點,念頭一頭,黑騎士頓時出現在了張默的手中。
拿起黑騎士用瞄準鏡到處瞄準的張默此時突然聽到了一些不尋常的聲音,當張默將瞄準鏡的視野轉移到了聲音的來源處時,他看到了令他很感興趣的一幕,幾名拿著手槍的人,時不時還能聽到他們開槍的聲音。
幾個人的後方是一大批警察正追著他們,明顯被追的肯定不是好人,張默看到了他們手裏拿著的袋子了,看形狀估計是紙幣,那麽這幾個人的身份就呼之欲出了,搶劫犯,劫匪。
時間回到十分鍾前,幾名頭上戴著絲襪的劫匪正開著一輛偷來的無牌無照車在路上橫衝直撞,導致他們這麽慌亂的原因自然是後麵的幾輛警車。
本來他們今天已經計劃好搶完錢就趕緊撤退,不會讓警察有反應的時間,而讓人萬萬想不到的就是當他們進去拿出槍的那一刻,有一個反應較快的經理偷偷的按下了報警按鈕,還裝作什麽都沒幹,這導致他們被警察打了一個措不及防,就在他們衝出來的這段時間,已經有兩名兄弟都倒在了路上。
“老大,我們要怎麽辦?後麵那群條子追得太緊了。”開車的劫匪對著坐在副駕駛座上正抽著煙的人說道,在他們的車後座上還有兩個劫匪。
劫匪老大看了看後麵緊跟著的警車,然後伸出手指指向了張默現在在的山頭:“往那開。如果再這樣直接在大馬路上我們絕對會被抓,藏到樹林裏我們還有機會逃出去。”
開車的劫匪看到老大指的方向後踩了踩油門,加大馬力向市區外的山脈開去。
到了山腳下的時候,他們也沒辦法直接把汽車開上崎嶇的山路上,所以他們隻能帶著幾代錢步行跑路了。幸好他們上山的地方並不是和張默一樣的,不然的話他的自行車想要要回來就有點麻煩了。
張默此時距離他們大概有1.5公裏,但是透過瞄準鏡,張默甚至能夠清楚的看到他們臉上的汗水,一名好公民就應該積極配合警察叔叔的工作,所以張默沒有猶豫的直接就把槍口對準了他們。
張默靠著大樹,左手抬著槍,將瞄準鏡裏黑色的十字對準了他們,而張默的心裏則開始計算任何會影響射擊精準度的要素。當計算好提前量的時候,張默開槍了。“砰”,一聲槍響在經過一會後才傳到幾名劫匪的耳朵裏嗎,而遠距離射擊的時候,目標可能在被擊中後才會聽見槍響的聲音。
四名可憐的劫匪就在他們還沒聽到槍響的時候,就已經有個人的大腿中槍了,而且看這情況還是前麵射來的子彈,這可真是前有虎後有狼阿。
“大哥,你們先走吧,別管我了,記得把我的那份給我的家人就可以了。”張默沒想到大腿中槍的劫匪還是個有義氣的人,居然還想著讓其他人先跑,不過在張默的眼皮底下想逃跑就有些天真了。
張默特地沒有瞄準他們的要害部位就是為了留著他們的命,畢竟現代社會即使是警察也不能隨便的就開槍殺人,所以張默很明智的留下了他們的命,這樣即使警察追查起來他們也會以為是自己人打中他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