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事實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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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女人不是淑妃,而是安陽郡主林思琪,當初我在打掃衛生,那個一眼就認出我是葉子嫻的騷氣的女人,她,她怎麽會在這兒……
林思琪鬼魅的笑了一下,“怎麽,三王妃,不認識我了?是不是很驚訝我會出現在這裏?葉子嫻,哦不,是三王妃,你可知道這裏是哪裏嗎?”
我咽了一口口水,反正都到這般地步了,還怕死嗎?
“我第一眼見你就知道你不是什麽好東西,聲音騷裏騷氣的,說給誰聽呢!再說了,我是被你們給弄到這兒來的,我怎麽知道這兒是哪啊?”我沒好氣的說。本以為我罵林思琪騷氣她會生氣,結果她不但沒生氣,反倒笑了起來,“葉子嫻啊葉子嫻,都死到臨頭了,不過本郡主今天心情好,就讓你在死前再罵我一次,免得到了地下你沒機會罵了。”
“你和淑妃林子煙到底是什麽關係,她是你的姐姐還是妹妹?”反正都要死了,那就死個明白。不過林思琪愣了一下,“你是怎麽知道淑妃的名字是林子煙的?是三王爺顏憶楓告訴你的吧!哼,還被蒙在鼓裏,虧你如此信他愛他,告訴你,今天他為什麽不吃完飯與你回府而是帶你出去買了那個木雕兔子?今天晚上賣木雕兔子的那個老板為什麽說話那麽奇怪,因為他是為了向顏憶楓傳遞暗語。可惜啊,顏憶楓還是為你買了那個兔子。”
我眼睛有些熱,我閉了閉眼睛道:“你的意思是說那個木雕兔子指的就是我葉子嫻。”林思琪點了點頭,“今天晚上不論你想買什麽,你買的東西都將代表你,賣木雕兔子的老板用暗語問顏憶楓若是不喜歡木雕兔子便可以放下不買,意思就是說顏憶楓如果不喜歡你這個王妃,可以將你交給我們來處置。可令我沒想到的是,顏憶楓竟然為你買了那個兔子。”
我不太相信這些,“那你們到底想幹什麽?”林思琪哼笑了一聲,“我的姐姐,剛剛你問的問題,淑妃,她天生得了很難治的白血病,太醫們一個個都治不得,便請來個道士。你猜怎麽著,那道士說要我們在何時何地等著一個不屬於這個地方的女子,她叫……葉子嫻,隻有在八月十五月圓之夜將你的血和淑妃的血互相一換,淑妃的病就好了。”
“那我呢?我是不是就得了白血病,要死了!”林思琪點了點頭,道:“借著月光換血之後,你會得淑妃的病,但是你可以在太醫們的補藥下多活幾日。你以為我們是如何將你在大街上,在顏憶楓他們的眼皮子底下捉來的,是那個木雕兔子上沾了迷藥,你碰了那個木雕兔子暈倒後,是顏憶楓命小清和年六回府,他自己把你送過來的。”
“你還真以為憶楓會愛上你,不過今日一見,確實毛若天仙。”有一個穿黑鬥篷的女人走了過來,不過她倒沒戴帽子。這個聲音聽著也很熟悉,說話的語氣帶著一點硬氣,很像我在蘭香院聽到的聲音,莫非……
“姐姐。”林思琪向迎麵走來的漂亮女人行了一下禮。看來真是淑妃林子煙了,不過林子煙高傲的向林思琪撇了一句:“小賤人,若不是為了我能活下來繼續和憶楓在一起,我會去求你林思琪出動人馬?”我看著林思琪垂在兩腿邊的手緊緊攥成了拳頭,不過她依舊賠著笑臉。敢情這倆姐妹不是一個娘胎裏出來的,同父異母啊,姐妹之情太弱了!
淑妃向被綁著的我靠近,越近越仔細看,淑妃的確是貌美如花,怪不得能把皇帝老兒和顏憶楓的的魂勾了去,不過說實話,她還真不如我漂亮!而且我要貌有貌,要才華有才華,我們現代的大腦聰明的緊,因為科技發展,在國際大都市裏混工作混學業也是要有腦子的。我看這淑妃倒也不算很聰明,我隻是擔心真的是顏憶楓親自將我綁來的,若他真有如此狠心,那他當初娶我又是何意?隻是為了將我留在他身邊,以便在八月十五能夠成功將我綁在這兒?
我不甘心,我葉子嫻活了二十幾年,就快要大學畢業了,我手裏都還有一個紅酒企業呢!雖說是我那老爸老媽的工資攢了多年才搞起來的一個小企業,後來才慢慢走進國際大都市。我的紅酒可以與法國葡萄園合作,我為了我的紅酒企業能走進國際都市,練就了一口流利的英文和法文,我曾經被邀請去了法國葡萄園觀賞葡萄,還有我的合作夥伴丹尼斯·米斯史萊特先生,布朗·芙拉瑪依小姐一起品紅酒。
現在想來我馬上就要被換血活不過幾日了,我的爸爸媽媽,我的企業,我的考古學業!都要消失了。顏憶楓,我恨死你了!都是你非要帶我出來,還不讓我回去,今天如果我真的被換血了,我一輩子都不會原諒你!
淑妃轉身向正前方一勾手指,憑空出現了一個道士模樣的人,嗬!道士,中國曆史上道士沒少做過壞事!真是敗壞了老子的道家學說!如今眼前這個道士倒是人模狗樣兒,成功換了血還好,我還能多活幾日,要是這個道士不靠譜,換血失敗,我連今夜都活不成!顏憶楓,不管換不換血,我都不會原諒你,希望換血成功,我早點離開你這個騙子!去呀,去和淑妃冒著殺頭之罪去雙宿雙飛啊!要我當你妻子何用啊?
“啟稟娘娘,現在是亥時,子時一到,我們就開始換血。”那道士向林子煙行了一下禮,林思琪倒是回頭看了看我,她的眼神我並沒有看明白,既有憐憫,又有怨氣。林子煙走過來對我說:
“葉小姐,你的笛子呢?啊!哈哈哈……”
她從衣袖中拿出我的玉笛,我緊皺眉頭怒道:“你個殺人不眨眼的惡女人,你為什麽要拿走我的笛子?你還給我!”我眼中含著淚,那是用我葉家人生命換來的!林子煙哈哈大笑,我的餘光看見林思琪歎了一口氣,這與我第一次見的騷氣的林思琪不一樣,判若兩人。
“我拿的?你做夢吧,我才剛來,都沒靠近你。是憶楓給我拿到的,你碰了那個木雕小兔子暈倒後,憶楓就給我了。”林子煙撫摸著玉笛,“實話告訴你,唯有你的血才能讓我活下來,也隻有你的血才能讓我擁有駕馭此笛的靈力。今後,不管你能活多久,你能不能活過今夜,你將來都是要死的。如果憶楓真的愛上了你,那我就收了這個玉笛為我所用,代替你與憶楓雙宿雙飛。到時候隻要有此笛,就算皇帝生氣我與憶楓雙宿雙飛,那也沒用。不過如果憶楓始終都隻愛我,那不正好,我還是可以拿著這個玉笛與憶楓遠走天涯!哈哈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