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好想和你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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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信息時代,很多東西都會被網絡感染,愛情也一樣。
在紀修哲用一天的時間向人們敘說他的愛情時,整個蓉城都在羨慕一個人,那就是曾經的何依雪,現在的記者歐新月。
人們在想,這個叫歐新月的女人一定是魅力非凡,才會捕獲到萬人仰望的男神紀修哲。
一時間,有本雜誌被爭相搶購,那就是何依雪曾經效力的地理雜誌。
地理雜誌的總編連夜給何依雪打來電話,希望她辭掉新華社的工作,重新回到地理雜誌,而且他們給的待遇並不是地理雜誌的特約寫手而是旅遊專欄的編輯,年薪六十萬。
對於自己職場的突然鴻運,何依雪一時不知道該如何決擇。
說實話,她喜歡用文字去書寫生活中的樂趣而不是措辭嚴謹的新聞稿,最初她之所以選擇新華社,是因為這家報社在蓉城,而她需要一個接近紀修哲的理由。
原計劃,她是準備高調出現在紀修哲麵前,然後用自己的回歸狠狠地回擊一下玉美麗。但是很多事情都出乎她的意料,她來了靠近了,但是……
也許紀修哲早就知道她的心思,所以他選擇了另外一種方式,把自己的愛降低成塵埃,讓所有人都以為他是一個追夢者,而她,是他的公主!
在餐廳約會的時候,何依雪把地理雜誌的邀請告訴了紀修哲。
“你怎麽想?”紀修哲問她。
何依雪托腮沉吟了片刻說出了自己的想法,“你不是說想要自由自在的生活嗎,所以我想,如果我在地理雜誌當編輯,這樣的話我們以後可以寫些生活隨記,我看了你的微博,你駕馭文字的能力非常不錯,到時候你可以給我投稿,這樣子我們就可以一邊玩一邊掙錢。”
紀修哲切著牛排,聽她這麽說忍不住笑了,沒有想到她還考慮的這麽遠。
“你笑什麽,我說的是真的,我對我們的未來都做好規劃了,開始我們可以開車四處旅行,所以我們必須要有輛房車,我還要考個駕照,到時候跟你換著開車。等玩得差不多了,我們再去航海,征服海洋,我還要考潛水證,啊,感覺時間都不夠用了。”
“這計劃聽起來不錯。”
何依雪聽紀修哲誇她計劃不錯,頓時開心地笑了起來,“很不錯吧,所以說跟我結婚應該會很幸福。”
“這是在跟我保證嗎?”
“當然,主動求婚者必須要保證婚姻幸福,我可是一個有品格的人。”
“你呀!”紀修哲用手敲了敲何依雪的頭,然後把切好的牛排放到何依雪麵前,他則拿起她還沒有開動的牛排又開始切了起來。
“我覺得,”他開口道,“在旅行之前我們應該先要個孩子,最好是個女孩,我喜歡女孩。”
“那你要戒煙,還要戒酒。”何依雪說得很認真。
“這些不是重點吧,重點是……”紀修哲看了一下四周,“重點是我們要經常在一起。”
何依雪嬌嗔地推了他一把,她自然是明白紀修哲的意思,現在兩個人雖然重逢了,但因為她跟媽媽孟歌住在一起,兩個人除了下班之後的正常約會外,很少能有機會在一起。
要不然歐洲城開工的那天,紀修哲也不會發信息讓她過去。
他二十六歲,對男人來說這正是需求旺盛的年齡,加上他現在生活單調枯燥,不像之前整天飛簷走壁消耗體力,自然是精力無處發泄。
“我們要快點結婚。”紀修哲略有些委屈地說道,“我們雖然交往了兩年,但是在一起的時間太少了,我都可以算出來在一起的次數。”
何依雪正叉了一塊牛排在嘴裏,聽見紀修哲這麽說差點噎住,“你,你還算得出來?”
“當然!”紀修哲板著一張正經臉,“要不要我給你細數一下。”
噗,何依雪笑了。
紀修哲也笑了。
“好吧,我們從現在開始就正式談談結婚的細節。”何依雪咽下嘴裏的食物,清咳了一下說道,“首先,我讓父母跟你的父母見一麵,這件事我跟我媽商量一下。”
“那個媽?”
“當然是我親媽,我養母已經跟我說了,她說我結婚的時候隻需要給她寄張請貼就行了。”
“這麽說你要邀請你爸歐洛生過來?”
“是的,他既然沒有跟閔英結婚,那我就給他一次當爸爸的權力,其實我在普塞納鎮的那一個多月裏,他真的像爸爸一樣對我關愛有加,我還挺想他的。”
紀修哲點點頭,他認同何依雪的話,歐洛生確實對她這個女兒很上心,一個單身慣了的男人,突然之間知道自己有個女兒,很多人是無法接受的,但是歐洛生卻十分坦然地接受了這個事實,並且像個父親那樣為何依雪操心。
這一點,確實沒話說。
“那我等你的消息,你父母商量好了後,我安排他們跟我爸媽見麵。”紀修哲說道。
何依雪有些小擔心,她問紀修哲,“你說我爸會不會反對我嫁給你?”
“我這麽帥,應該不會吧。”
“但是我怕他發現你的秘密。”何依雪說的是紀修哲假扮成阿曾當他保鏢的事情。
“發現了也無所謂,想拐走別人的女兒都是要費點心機,你說是不是?”
何依雪再次噗哧一笑,“紀修哲,你現在越來越會哄我開心了。”
“是嗎,這麽說我以前沒怎麽哄你?”
“是呀,你想想剛開始對我的樣子,整天凶巴巴,有一次還推我。”
“我什麽時候推你了?”紀修哲的印象裏好像沒有這麽粗魯過。
“怎麽沒有,給我看於彬錄相的時候,我都記著呢。”
紀修哲想了想,然後用壞壞的眼神看向何依雪,他俯下身壓低聲音,用一種極具誘惑力的嗓音說道,“你記得是不是因為那天我吻了你,那可是我們的初吻,所以你才記憶猶新?”
“那才不是我們的初吻,我們初吻是在那個夏天,你出車禍的那個夏天。”
“哦,原來是那次呀。”紀修哲臉上的笑更壞了,“等一下吃完飯,我們再去一趟那個地方,好不好?”
呃?
“重溫舊夢!”
邵淺元也在跟人重溫舊夢,這個人不是別人正是一心想要幫助他的卓玉兒。
也不知卓玉兒是在哪裏得知邵淺元跟蘇小墨第一次相遇的地方是在圖書館,想去邵淺元曾經所在的大學重溫舊夢恐怕是不行,於是這個充滿智慧與天真的大小姐,選了一處二十四小姐讀書屋來為邵淺元圓夢。
這書屋位於學院街附近,占地不到一百平方米,但是裏麵叢書眾多,環境也很靜雅,三三兩兩愛看書的人坐在角落,一杯清茶一盞燈光,可以打發整個無聊的晚上。
卓玉兒拉著邵淺元進了書屋,尋了一個角落坐下,然後問邵淺元。
“你們第一次相遇的時候,蘇姐姐看的什麽書?”
邵淺元隻是覺得好笑,不過看在卓玉兒十分認真的份上,他沒有笑出聲,假意認真地想了想,隨後搖了搖頭。
“我不太記得了,好像是一本外文小說,她喜歡看外文小說。”
他是真的不記得了,跟蘇小墨相遇的事情已經過去了九年,而且當時他們隻是點頭微笑了一下並沒有過多的交談。
“你呢,你在看什麽書?”卓玉兒問。
“我當時正準備考研,自然是在看考研的資料。”
“原來是在學習呀,邵表哥你上大學的時候一定是個學霸。”
邵淺元笑了,他知道卓玉兒想說什麽,她肯定想說他上大學的時候有點像書呆子。
那段青蔥的歲月裏,他確實是一個書呆子,每天三點一線地生活,從不參加社交活動。
他喜歡安靜喜歡獨處,喜歡泡一杯茶靜坐整個下午,當然,他並不孤僻,他會微笑著跟人講話,也會跟身邊的朋友討論時下的話題,但是不熱絡。
就是這樣的他遇到了生命中最值得珍惜的人——蘇小墨。
蘇小墨的性格跟他截然不同,她特別愛笑,特別愛講話,有她在的地方總是讓人感覺到青春活力。
其實他們相遇時,是蘇小墨主動跟他打的招呼,她說,嗨,學長,你在看什麽書?
當時他怎麽回答的?哦,對了,他好像跟剛才回答卓玉兒時的一樣,他說他在考研,在看資料並不是書。
“邵表哥!”卓玉兒見邵淺元在發呆,頭支著香腮輕喊了他一聲。
邵淺元抬眸,在護眼燈的燈光下,卓玉兒的臉清晰地映入他的眼簾,他有些恍惚,感覺此時的卓玉兒他似乎曾經見到過。
那種感覺隻是一瞬,馬上就消失不見,再看她時,她正咧嘴笑。
“你在想她?”卓玉兒朝他湊過來一點,壓低聲音說道。
邵淺元朝她點點頭,是的,剛才他整個臉海裏都是蘇小墨的影子,不過最後被她的臉給拉回了現實。
“後來呢?”她問他,“後來你們是怎麽分開的?我是說相遇之後。”
“她累了,合上書然後離開了。”
“沒跟你說話嗎?”
“好像說了一聲再見。”
卓玉兒漂亮的大眼睛眨了眨,她合上手頭上隨意拿過來的一本書,慢慢起身然後朝邵淺元揮揮手說了一聲再見。
“是這樣嗎?”
“是的。”記憶中,蘇小墨當天好像是跟他揮了一下手。
這個卓玉兒還真厲害,這麽小的細節都能猜到。
“那我們走吧!”卓玉兒拿起書放到書架上,然後示意邵淺元離開。
這裏不能大聲說話,她憋著嗓子說了半天,有些難受。
兩個人出了書屋,匯入到街道。
卓玉兒又問邵淺元,“邵表哥,你跟蘇姐姐第一次約會在什麽地方?”
“我們……”邵淺元停下腳步,微仰起頭開始回想。
直從蘇小墨走後,他經常回想他們的第一次約會,但是這一次他卻有些記不起來,這種記不起來並不是忘記的原故,而是不知道從何開始回想。
是她先約的他嗎?好像不是,其實給她約會機會的人是他,隻不過是她先開的口。
然後他們一起在校園裏散步,那天是傍晚時分,蘇小墨穿著t恤牛仔,十分學生的打扮,她沒有拿包,她一直都不喜歡拿包,就像……
邵淺元看了一眼麵前的卓玉兒,對,就像現在的卓玉兒一樣,口袋裏塞著手機,手上空空如也。他敢打賭,麵前這姑娘肯定是把錢折小後塞在牛仔褲後兜裏。
他想,她們唯一不同的是,蘇小墨手上喜歡拿著一串鑰匙,一串上麵係著搖鈴的鑰匙,她走路的時候喜歡搖晃著手上的鑰匙,叮叮當當的十分熱鬧。
那鈴聲,邵淺元現在都記得。
還有蘇小墨的手,拿鑰匙的手。
“我們去吃冰淇淋吧!”
卓玉兒的聲音打斷了邵淺元的回憶,他從思緒中抽回就看到卓玉兒正指著街邊一家冰淇淋店。
“冰淇淋有助於你的記憶。”卓玉兒提出自己的歪理論,“你看你好像忘記了很多事情。”
因為他的沉默持續太久。
邵淺元有些不解,“你今天帶我出來是為了讓我重溫一次後好好忘記掉過去,我怎麽覺得你現在是在幫助我回想我本來已經忘記的部分。”
“本來已經忘記的?”卓玉兒的眼睛亮晶晶的,她拍了一下手,“我們艾諾老師說的沒錯,人的記憶果然習慣忘記而不是記憶。”
“什麽意思?”
“意思就是說,”卓玉兒的眼睛又朝向冰淇淋,“你以為你無法忘記,但是你的記憶卻悄悄地在改變,你無法忘記的隻是自己,而不是記憶本身。”
而不是記憶本身!
邵淺元開始琢磨這句話,他似乎懂了又似乎不懂。
“你還……”他正想說你還能說這麽高深莫測的話時,麵前的卓玉兒已經不見了。
他四下尋找,最後在冰淇淋櫃台前找到了她,她要了兩個圓筒冰淇淋。
“給你!”她把其中一個遞給邵淺元。
邵淺元有些猶豫,他一個三十三歲的男人,站在大街上吃冰淇淋,這有些滑稽。
“挺好吃的。”卓玉兒舔了舔自己的冰淇淋,心情愉悅地說道。
邵淺元接了過來,沒有馬上吃,而是四下看了看。
他還是有些不太好意思。
“你為什麽不吃?”卓玉兒問,雖然到了深秋,冰淇淋不會很容易化,但是這麽美味的東西,不是應該要迫不及待地塞進嘴裏嗎?
“我已經好久沒有吃這種東西了。”邵淺元回答,就算是以前陪蘇小墨逛街,他也從來都不吃冰淇淋。
他覺得這是很女性化的東西,所以一直以來都是他幫她買,看著她像隻小饞貓似地吃。
“你先吃一口,如果覺得不好吃可以扔掉。”卓玉兒把他的手送到他的唇邊,希望他嚐一下。
邵淺元盛情難拒,隻好輕輕地舔了一口。
在這深秋的季節,冰淇淋給他的第一感覺就是冰涼,他覺得他整個舌尖都快被這股冰涼卷走。
緊接著是它的甜味,帶著奶油特有的香味,朝他席卷而來。
他嚐試著又吃了一口,冰涼感消失,剩下的全是香甜。
“你看吧,並不難吃對不對?”卓玉兒歪著頭問他。
邵淺元笑了笑,舉了舉手上的冰淇淋,“對,味道還不錯!”
卓玉兒笑著偷偷背過身,然後從口袋裏掏出一張紙條借著街燈掃了一眼。
隨後,她清咳了一聲然後朝著紙條上寫的內容給邵淺元灌心靈雞湯。
“所以說,邵表哥,人要學會改變,改變對自我的認識還有對事物的看法,有些東西嚐試了之後你才會發現,它跟你想像的不一樣,呃……”
卓玉兒揮舞了兩下手,不知道接下來該說什麽,她剛才隻看了一眼,雞湯後麵寫的什麽她都忘了。
真是,關鍵時刻總是掉鏈子。
她憤憤地開始吃自己的冰淇淋。
“你是不是想說我一直忘記不了蘇小墨是因為我沒有改變自己的生活方式?”邵淺元問。
卓玉兒打了一個響指,“對,回答正確!”
邵淺元笑了,他覺得紀修哲的這個表妹還真逗!
……
素沁從刑偵大樓出來時已經是晚上九點多,今天隊裏有個案子,需要他們檔案室的人配合,所以素心留下了,從下午一直忙到晚上,素沁下班後才發現自己連晚飯都沒有吃,她摸了摸饑腸轆轆的肚子,轉頭看了一眼街角。
那裏有一家餛飩店。
她走進店裏,要了一碗招牌餛飩。店主是一對五十開外的老夫妻,他們在這裏擺了十幾年攤,對這裏的人很熟悉,見到素沁自然也認出她是刑偵大隊的檔案員,一邊麻利地給她下餛飩一邊跟她搭話。
“姑娘,又加班了?”
“是的。”素沁朝他們笑了笑,目光落在他們忙碌的手上,她想像著等一下熱氣騰騰的餛飩端上桌來的場麵。
她肯定會迫不及待地吃起來。
大嬸很快煮好餛飩,快步給她送過來,隨口問道,“姑娘,怎麽沒見你那個男朋友過來陪你。”
素沁一口餛飩剛放進嘴裏,聽大嬸這麽說一時分了神,那滾燙的餛飩頓時燙了嘴。
她迅速地吐了出來,吸了一口氣,這才回答道,“阿姨,上次那個不是我男朋友。”
她說的是段鴻逾,這一年來,段鴻逾總像幽靈一般地出現在她的左右,她吃餛飩他也跟著吃餛飩,每次他都搶著買單。
所以這對夫妻就以為他是她男朋友。
“原來不是你男朋友呀!”那個大嬸一邊包餛飩一邊說道,“不過我覺得他肯定很喜歡你,要不然怎麽會特地跑過來……”
大嬸的話說了一半,突然站起來哎呀一聲,然後對著店門口說道,“說曹操,曹操到!”
素沁連忙順著大嬸的目光看去,隻見段鴻逾一身高檔西服,神輕氣爽地走進店來,店裏的其它食客紛紛朝他側目。
素沁瞅了他一眼,心想這人又不是去時裝周,幹嘛打扮得油光水滑的。
“老板,一碗餛飩。”段鴻逾朝店老板揮了揮手,把車鑰匙往素沁麵前一丟,坐到了她對麵。
素沁皺眉,冷冷地掃了他一眼,然後說道,“旁邊還有位置。”
“旁邊沒你呀!”段鴻逾痞裏痞氣地回了一句。
素沁朝他翻了一個大白眼,埋頭接著吃。
因為剛才燙到了嘴,現在她吃的時候有些小心,一點一點地吹涼後再放進嘴裏,可就算是這樣,她的舌尖也是有些隱隱作痛。
段鴻逾的餛飩很快上了桌,他似乎對吃這種東西沒有興趣,勺子有一下沒一下地在碗裏舀著,眼睛卻看著素沁。
素沁被他盯得有些不自然,黑著臉問道,“你幹嘛老看我?”
“我在思考一個問題。”段鴻逾放下勺子支起雙臂湊近素沁,“你為什麽會喜歡邵淺元?”
“他帥呀!”
“我也很帥。”段鴻逾又朝素沁湊近了一點。
素沁往後躲了一下,有些不滿地瞪著他。
段鴻逾退回來一些,又開始蕩他碗裏的餛飩,他用小勺舀起來一點湯汁喝了一口,目光看著碗裏餛飩問素沁,“那你現在為什麽又不接受他,我聽說他可是說過要喜歡你之類的話。”
“想聽實話嗎?”素沁放下湯勺。
段鴻逾點點頭。
“因為我覺得他在同情我,但是愛情不是同情,我想要的是欣賞,是愛慕,不是同情。”
“這麽說我很符合你的標準,我就很欣賞你,也對你充滿了愛慕。”
素沁不屑地譏笑了一聲,“段鴻逾,我們上的同一所高中,你是什麽樣的人我還不清楚,你的欣賞跟愛慕僅限於對肉體,沒有靈魂!”
“你看到過我的靈魂?”段鴻逾反問她。
素沁心裏窩著氣,胡亂地點了點頭,“對,我看到過你的靈魂,汙得很!”
“什麽時候看到過的?”
“還需要看嗎,整個蓉城那個不知道段家二公子妻妾成群,而且還和睦的很。”
“這些都是那些女人在外麵瞎說的,再說就算我妻妾成群但是我現在喜歡的人是你呀,正室的位置肯定是你的!”
“不稀罕!”素沁站起身,掏出錢包準備要付帳。
段鴻逾連忙攔住,塞了一百塊給店家。
素沁不想在店裏跟他爭,拿起包就走,段鴻逾想追,那個大嬸一把拉住他。
“我還要找你錢!”
“不用了。”段鴻逾轉身去拿桌上的車鑰匙。
那位大嬸拿過找好的零錢塞到段鴻逾手裏,悄聲說道,“小夥子,你現在追上去她也不一定理你,你看她也沒吃多少東西,肚子肯定還餓著,送夜宵去說不準有突破!”(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