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過目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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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東西,林晚楓和斯嘉麗坐在車緩緩回家,看著手上的兩把鑰匙,一把車鑰匙,一把房間鑰匙,林晚楓心裏一陣暗喜。

    這可是實打實價值一千五百萬的東西啊!這種宴會他很喜歡,要是多來幾次,不就成為億萬富翁了嗎?這就是林晚楓現在唯一的想法。

    晚楓,你是怎麽認識他的?就是那個辰天驕,感覺你們的交情還不錯。”斯嘉麗特意問道。

    聽到斯嘉麗的回話,林晚楓微微一笑:“就是前次玩一個遊戲認識的,他覺得我還可以,讓我以後幫他做事,我拒絕了,不過今天他幫過我們,從今以後,他們遇到什麽問題,我也會幫忙的。”

    哦。”斯嘉麗有些失望的回複,她不是一個勢力的人,如此回答,肯定是有一番事情,而不想讓林晚楓為難的事情。

    當然,林晚楓並沒有注意斯嘉麗的異常,同時也沒有去觀察斯嘉麗到底在做什麽。

    回到家,一天的時間緩緩過去,家裏的日常遠比宴會要精彩得多,一會是斯嘉麗忘我的嬉戲,一會是捉摸林晚楓,兩人玩得不亦樂乎,看到林晚楓玩得這麽開心,斯嘉麗很高興,無論他如何變化,無論他如何優秀,他永遠都是林晚楓,這個可愛的林晚楓。

    另一邊,林晚楓不知道,從他走出宴會開始,他的事跡全部被曝光,充斥著娛樂新聞的每一個角落,當然,首先是從盤龍地區散發出去的。

    一曲肝腸斷,兩手無知音。

    神秘男子,怒闖天空之城,為救心愛之人,橫天一刀,幹翻首富之子馬克,怒懟馬天,抽飛馬天,據說,他是投資教父辰天驕的好友,也有說他是辰天驕的兒子,當然,眾口不一。

    唯一的真相就是,這名男子不會超過二十歲,年少有為,一怒為紅顏,血流三尺。

    而女方的身份已經調查清楚,她則是盤龍大學唯一的校花,超級校花斯嘉麗。

    為情還是為錢?亦或是兩個勢力的爭端,這個已經無從說起。

    盤龍報。

    【一怒為紅顏,血濺三尺,神秘男子詮釋神秘是真愛。】

    據本報得知,天空之城三層是屬於貴族區,能在這個地方吃飯的人,非富則貴,同樣的,馬天之子馬克更是人中之龍,身為馬天之子,馬克可謂是從小掌握風雲於一身,在這次宴會之中,更是拿出來高達50萬的戒指前來追校園斯嘉麗。

    本以為勝券在握,掌握一切,沒想到,半路殺出一名神秘男子。

    男子直接將馬克手中的鑽石抽飛,譏諷道:“區區五十萬的東西也好意思說出口。”

    話罷,男子從懷中拿出一枚接近千萬的超級鑽戒,一巴掌抽飛馬克,怒剛馬天,帶走超級校園斯嘉麗,這是屬於一個名叫神秘男子的傳奇。

    每天報。

    【天之蒼老,唯我爭鋒】

    這個世界上沒有絕對的愛情,隻有相對的愛情,據說神秘男子原本是一個普通人,因為其女朋友太過於優秀,不得不努力,前進,靠著自己的努力,男子一步步走向高峰,最後成就自我。

    新聞,空間,微博,微信,已經各種方麵的傳媒手段,斯嘉麗已經火了,大火特火,火到讓人難以置信的地步。

    可以這麽說,要是說,之前的她隻是超級校園的話,那麽從這次事情開始,她已經有著向國民校花轉變的趨勢。

    看到報紙,不知道為什麽,洛秋秋心裏感覺酸酸的,因為他很清楚,能夠拿出這枚戒指的人,這個世界上隻有一個,不是說這枚戒指有多貴重別人買不起,而是因為,這枚戒指是獨一無二的,他還見證了這枚戒指的歸屬。

    這些風雲的背後隻有一個名字,那就是,林晚楓。

    看向新聞頭條,洛秋秋除了震驚,更多的是羨慕,沒錯,她很羨慕,她怎麽不早一點認識林晚楓,不早一點從林晚楓的身邊去奪走一切呢?

    這就是她的想法。

    風暴席卷一切,看著坐在沙發上沒心沒肺,仍然在吃著薯片看著電視的斯嘉麗,林晚楓無奈的說道:“姐,你出名了。”

    嗯。知道了。”斯嘉麗回複。

    姐,你出去的時候記得戴帽子之類的,免得被認出來。”林晚楓再次開口說道。

    嗯,好的,我會的,別擔心了,我又不是小孩子,我會注意的,實在不行,我就呼喚你啊!誰讓你是我的弟弟呢?對不對,我可愛的弟弟。”

    眨眨眼睛,斯嘉麗甜蜜的說道。

    好吧!”

    看到斯嘉麗如此說,林晚楓急忙從房間之中走出來,走進洗澡間,簡單的進行了洗漱,隨即朝房間走去。

    躺在床上,林晚楓對於今天晚楓的美夢有些期待。

    他今天需要搞一些事情,畢竟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就要來了。

    這件事關係到他以後的生活,也關係到人生,當然,更主要的是,他答應了別人的越戰,隻有證明自己的實力,才可以把平凡說成高貴,要是沒有實力,一切都是枉然。

    緩緩進入夢鄉,林晚楓笑得很甜。

    看著桌子上一堆堆還沒有完成的作業,林晚楓掐掐自己,沒有一絲感覺,看來已經來到夢中了,那麽從現在開始,就真正的開始搞事情。

    拿起一本書,林晚楓緩緩看起來。

    嗯,還不錯,理解起來很簡單,沒想到夢中的自己這麽厲害,簡簡單單就理解了平時很難理解的題目。

    一本,又一本,看了很多書,林晚楓發現很容易理解,不過看了這本,立馬就忘了上一本,不行得想一個辦法。

    ‘要是能夠過目不忘該多好。’林晚楓暗想。

    忽然間,林晚楓有了一個想法,過目不忘,對,就是過目不忘。

    想到就做,拿起一本書,林晚楓看了一眼,看自己能夠記住多少,第一次,百分之三,第二次,百分是六,第三次,百分之九。

    哈哈哈。”林晚楓猖狂的大笑道。

    經過一次又一次的練習,他終於學會了這個過目不忘的異能,現在隨便拿出一本書來,他簡單的看了幾下就立刻記下來了。

    因為異能的原因,這個過目不忘不僅僅是記住,還能夠理解,更為重要的,做題更是其中的高手,也就是說,林晚楓現在從學習普通人變成了超級學神!!!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