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萬通立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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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官交往的原則:隻“精神戀愛”,不“上床”
什麽是資本社會化?就是除了你自己的錢,你要不要用別人的錢?比如,進行項目合作就會有別的股東,別的股東究竟選什麽樣的股東,是國企還是民企,是私人的錢還是上市公司的錢?公司要上市,究竟要發多少股票給別人?等等。你做生意,當自己的錢不夠的時候,你就開始找別人,這時候這些問題就出現了。就像人一樣,你一個人過簡單,當你開始找對象的時候,所有的問題就都出來了。隻要你開始和人打交道,就會有故事隻要你的錢和別人的錢碰到一起,哪怕是稍微碰一碰,所有的事情就開始不同。
在資本社會化時,你可能碰到三個方麵的問題。
第一方麵的問題,和國企的關係,也就是你要不要用國有資本的錢。我有個朋友跟我說,千萬別碰國有企業,忒麻煩。但是,也有另外一些人,他們就非要找國企。我認為,民營企業和國企的關係無非涉及三個方麵。
一是和政策環境、法律的關係。國有資本有製度支持,有超經濟特權。他跟你吵架,製度總是偏向他的他占你便宜叫愛你,你占他便宜叫調戲,再狠一點兒叫耍流氓。所以,你和他發生關係,首先就是你不好。舉個例子,我們和一家國企合作一個項目,80的活兒是我們幹的。分紅的時候,他們提出能不能不按股份分,因為他們要業績,說將來再想辦法找補給我們。當時,我們的老總說問問他們想怎麽分。最後他們說了個數,總之比原來的二八分要多拿走很多。當時沒有法律文件,他們直接就把錢拿走了。後來,等我們要用錢的時候,他們又換人了。大家知道,國企一換人,新來的人就不認之前的賬了。後來他們搞審計,一審計,占便宜的事他們就更不提了。反正我們是吃虧了,這錢就算白給他們了。這就是製度的不公平,國企有超經濟特權。在股改以前,中國證監會還有一個潛規則:你買國企的股份,如果是虧損企業,要按淨資產上浮15,他才敢批準,因為他怕犯錯誤如果是贏利企業,大概要上浮30,他才能批。我們買了一家國企的股份,為了獲批,在那兒放了四年多,也不敢把它做大,因為做大以後,還沒等批又漲價了。所以,目前在中國,民企和政府、公家做買賣的製度性安排肯定是不公平的。在這種情況下,你不要認為你可以和他打官司,永遠不可能。
二是和政治家的關係。國企上麵都是一層層的領導,民營企業和政治家的關係是非常有趣的。
我給大家講三個故事,這三個故事都是曆史上私企老板和政治家打交道比較成功的案例。
第一個故事是虞洽卿的故事。虞洽卿是浙江寧波人,早年到上海做生意。他開始是在油漆行裏跑街,後來到荷蘭銀行做了經理。清朝末年,同盟會有個叫張靜江的人,是虞洽卿的同鄉。這個人跟蔣介石很好,就把蔣介石介紹給虞洽卿。那時候蔣介石剛從日本回來,沒什麽事做,就在虞洽卿家裏住了40天,這一住,倆人就成了哥們兒。後來,蔣介石通過虞洽卿認識了黃金榮、杜月笙。
之後,蔣介石離開虞洽卿家,去了廣州,做了黃埔軍校的校長。北伐的時候,國民革命軍提倡聯俄、聯共、扶助農工的新三民主義。聯俄、聯共就是搞**,消滅富人扶助農工就是讓窮人打土豪分田地。所以,當時上海的這些有錢人非常不安,大家找到虞洽卿,說阿德叔虞洽卿名和德,字洽卿,你得向北伐總司令探個底,這事總司令到底打算怎麽辦。於是,虞洽卿連夜趕到了九江,蔣介石也從廣州趕到了九江大營。見了虞洽卿,蔣介石當然非常高興。虞洽卿問了蔣介石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你聯俄、聯共、扶助農工,窮人或老百姓都起來了,我們買賣人怎麽辦,我們有錢人怎麽辦?蔣介石說了一句話,“窮赤佬怎麽靠得住?”虞洽卿一聽就放心了,也就是說,你蔣介石還把我們當哥們兒,不會翻天,不會沒收我們的財產。然後他又問:你要統一,就要打倒列強,把洋人都趕走,我們都是替洋人做事的,或者是做洋人的生意,以後我們怎麽辦?蔣介石又說了一句話,“洋人怎麽打得過?”非常簡短的兩句話,拿現在的話來說,這叫微博體。這樣一來,虞洽卿心裏就有數了。第一,蔣介石還是會支持工商業者第二,他還是會和洋人搞好關係。於是,虞洽卿說,那我能做什麽事情呢?蔣介石說,你回去告訴黃先生、杜先生,等我到上海以後,幫我維持地方秩序。虞洽卿說,那行,除了幫你傳話,我還能幫你籌集革命經費。虞洽卿回到上海,向商界的朋友透露了蔣介石的意思,後來就發生了四一二反革命政變。
我們不講政治是非,四一二反革命政變就是黃金榮、杜月笙出人,虞洽卿出錢。虞洽卿在上海通過商界三次籌集資金給蔣介石,叫籌集革命善款。蔣介石把錢給了黃金榮、杜月笙,這幫人晚上抓人、打架。從此以後,虞洽卿就跟南京政府建立了生死關係,他的企業也一直和這個政權的命運捆在一起,雖然他有所犧牲,但更多的是得到了政府的特殊照顧。當他的企業遇到困難時,他就去找政府,政府就以歸還革命善款的名義支持他。最後,虞洽卿得以善終,抗戰結束前得病死了,但他的後代因政權的改變衰落了。
第二個故事是榮毅仁的故事。榮家在1949年以前和政府的關係很遠,基本上是純民營企業,靠市場在外麵折騰。抗戰的時候,很多企業都內遷,榮家的一部分企業遷到了重慶。他家的企業也做得很大,進入了銀行等金融領域。抗戰之後,國民政府摧殘榮家,那時候金融業是國進民退,他家在銀行的股份都被國有資本擠出去了,江湖上的人甚至綁票榮家的人。所以,榮家對這個舊政權很仇恨,很不滿意。1949年以後,作為榮家的第二代,榮毅仁毅然從海外回來,和新政權建立了關係。1956年,他帶頭把自己的資產捐出去,做了上海市副市長。**讓他做典型,他就做了。“文革”之前,他是原紡織工業部副部長,“文革”期間,他被整得很慘,但他沒有怨言。後來,中信銀行開始創辦的時候,政府沒什麽錢,榮毅仁就把政府發還給他的“文革”前的那些財產又捐了出來,拿去辦了中信,也沒算股份。有意思的是,在他去世的那一年,福布斯披露他的兒子榮智健榮登中國富豪榜榜首。他和政府結了兩代人的緣,榮智健在亞洲金融風暴時遇到困難,政府給了他很大的支持。
第三個故事是辜振甫的故事。辜振甫是海基會首任董事長,提到他,大家就會想到著名的“汪辜會談”,很了不起。他們家早期和日本人有點兒關係,後來賣了土地,進城當了資本家,做了台泥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控“中國”信托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著名企業。他和國民黨一直有著非常密切的關係,做過國民黨的中常委,他為兩岸關係做了很多事情,半商人半社會活動家。這也是一種跟政府打交道的方式。
由此看來,在製度的限製下,我們民營企業獲取資源隻有三種方式,第一種是權力轉化成資源。這種方式很危險,因為你要給權力回報,除了金錢的回報,還有民心的回報,這都是回報。
第二種是通過資本市場、上市公司、公開市場獲得資源。如果股票市場不好,有各種禁忌,比如不讓你發股票,那你也得不到資源。
第三種方式是私人之間的互相幫助。比如朋友之間有困難,你找我,我找你,這也是一種獲取資源的方式。
第一種方式決定了我們這些民營企業要和政治家保持某種關係,當然,一定要避免風險,但這非常困難。我相信,這麽多年下來,每家企業都有自己的心得。萬通始終保持一種狀態我們隻是“精神戀愛”,不“上床”。因為“上床”沒懸念啊,不是你生氣就是我不開心,但“精神戀愛”永遠都很好,你欣賞我呢就幫幫我,不欣賞我呢我也不得罪你,彼此保持尊重。
拉拉手行不行呢?拉拉手也有危險,因為如果手拉得重了,就可能倒在對方懷裏,倒在懷裏再坐下來,那就要亂了。所以,馬雲說坐懷不亂的原則,是不往懷裏坐。我曾經到柳下惠的家鄉,他們那兒有個節日,相當於“作風正派”節,說他們那兒的人都作風正派,坐懷不亂,我就問他們為什麽不亂。他們說得比較調侃,說因為那時候太冷,都穿著棉襖,所以不亂。我說,如果身強力壯,即使穿著棉襖,他也得亂。
馬英九的方法是絕不坐在懷裏,不給亂的機會,不是說身體不好,而是不去危險的地方。我們的“精神戀愛”也是這樣,避免你坐到那兒,坐到那兒就亂了,即使你不亂,他也會亂,總會出狀況。
三是和資本國有資本的關係。和國有資本之間的關係實際上就是錢和錢打交道,到底國有資本占多少好呢?我認為,讓它做第二大股東最好,做第一大股東你會很麻煩。有一次我們開董事會,請了一個商務部的人來給我們培訓。我們每次開董事會都會請人來培訓,培訓什麽?培訓所謂的“走出去”,也就是海外投資。給我們培訓的人說了一段話,他說,我來之前在上查了一下,你們當時“走出去”,去紐約做中國中心是以國有企業的名義做的。我嚇了一跳,後來想起來,我們當年報批的時候,人家說非得國企才行,所以我就把我們的第二大股東泰達臨時變成了第一大股東,這是不得已而為之。結果,我們沒有及時把這個記錄改回來。所以,這人一說,我們趕緊把它改了回來,不改回來,以後拿我們當國企監管,那就麻煩了。開個玩笑,那就相當於“天上人間”的“小姐”去婦聯上班,怎麽都不是人了。所以,一般來說,讓國有資本做第二大股東比較好,如果你讓它做第一大股東,那你最後不僅賺不到錢,還可能會被它折騰死。而且,它折騰你這事是沒有人負責的。比如你跟一個人打架,他把你打傷了,你的家屬可以找他要醫藥費,這事有人負責。但國企把你折騰死是沒人負責的,醫藥費是沒人出的。所以,讓國企做二股東、三股東是可以的,但絕對不要讓它做最大的股東。
治理和利益的平衡
第二方麵的問題,和民企的關係,就是你究竟是做百分之百的私人公司還是有一些股份加入。如果有股東,你究竟占多少股份合理,是51、60還是30、20?我相信大家會經常去算。如果公司非常賺錢,那你可能後悔自己的股份太少。如果公司不賺錢,那你可能又嫌自己的股份太多,當時要是有別人來一起分擔分擔就好了。人生有三件事情是永遠算不出來的:第一,一輩子賺多少錢算不出來。我可以和大家打個賭,如果讓你說你20年以後能賺多少錢,你永遠也說不對,因為我們算不出來。第二,未來有多少幸福和痛苦算不出來。第三,什麽時候、以什麽方式結束生命算不出來。雖然這三件事算不出來,但前兩件事我們天天都在算。男人愛算第一件事,女人愛算第二件事。男人總在算要賺多少錢,女人總在算要有多少幸福,但都算不準。第三件事我們現在不算,將來到了醫院,醫生跟我們一起算。所以,人們總是很糾結。那麽,到底你占多少股份合理呢?第一,要考慮利益的問題第二,要考慮治理的問題。比如,如果你占51,那你甚至可以讓董事會變成一種形式。但如果你占20,那你就老得開董事會,因為你得和董事們商量。這也牽涉到公司怎麽管、怎麽治的問題。
依我看來,在3050之間最好,為什麽?因為3050之間考慮到了公司的治理問題,碰到事情,你有人商量,不能你一個人說了算。另外,分配利益的時候,你獲得的也足夠多,最多能有將近50,少了也有30,這樣你就有足夠的動力。如果你隻占10的股份,那你基本上就沒動力了,但如果你占90的股份,那別人就沒動力了。如果你占3050,另一個股東占20或30,那大家就都有動力,而且事情也有人商量,這就叫治理和利益的平衡。大家可以看到,那些給領導送錢的人,大部分都是一個人說了算的。王石為什麽不送錢?第一,他不是老板,公司掙的錢跟他有多大關係呢?沒太大關係。第二,即便他要送,這麽多人,一送送1000萬元,審計的時候,上市公司的賬怎麽披露,怎麽做賬啊?
如果個人的股權太大,往往就沒有自我約束了,因為人們總認為自己是正確的,不太願意被約束。有了股東,你就能跟人商量,這樣就可以控製風險。所以,利益和治理要有個平衡,股份在3050之間既考慮到了利益,又有所製約,可以控製風險,讓企業穩定發展。
我再舉個例子。有個人的朋友出了狀況,他聽說某人能幫忙“撈人”,就連夜開著車,車後麵放著1000萬元現金去給人送錢,結果被英勇機智的公安和紀檢人員抓住了。大家想想,當我們遇到問題的時候,怎樣防止自己不做這樣的決策?這就要靠公司的治理來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