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章 第一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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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娃娃一直躺在床上,怎麽可能掛在背包上。

    除非,是它自己伸出手攀住背包的帶子。

    它想幹啥,跟著丁洋一起上街?

    丁洋一個半大老爺們,帶著個布娃娃上街。

    這樣好嗎?

    《殺手裏昂》裏麵,馬蒂爾達懷裏抱著布娃娃上街,那叫蘿莉風格。

    丁洋這種,這個年紀這個長相,也學著人家抱著布娃娃上街,那是腦袋不正常,是精神病!

    丁洋抓住布娃娃,想把它從背包上拉下來。

    布娃娃的胳膊死死地纏在背包的帶子上,顯得很執拗。

    丁洋用力把布娃娃從背包上扯下來,扔回到床上。

    布娃娃軟塌塌地歪在床上,瞪著一雙黑洞洞的大眼睛盯著丁洋看著。

    丁洋一直不確定,布娃娃那雙黑洞洞的大眼睛裏麵,是不是真的存在著情緒。

    小奇給布娃娃取了名字叫小義,因為小奇把布娃娃當成了自己的夥伴。

    所以布娃娃小義才活了過來?

    這很神奇,也很……

    丁洋回想著布娃娃高舉匕首一樣的玻璃碎片。

    那一幕,其實讓丁洋感覺到脊背發涼。

    丁洋把布娃娃放在初升的陽光下,在床上擺好,心裏默念著:我出門辦事,不方便帶上你,所以你也別記恨我把你留在家裏。

    轉身往外走。

    臨出門的一瞬間,轉回頭看向布娃娃時,看到布娃娃一雙眼睛裏流露出眼巴巴的神情。

    布娃娃就是個布娃娃,不會有情緒。

    我看到的,都是幻覺。

    丁洋在心裏提醒自己。

    布娃娃小義,隻對小奇有感情。

    那間老屋,坐落在勝利中路17號。

    丁洋來到轄區派出所,找到管檔案的警官,是個三十多歲身體胖乎乎的女警。

    “查卷宗?”

    女警看了丁洋一眼說道:

    “查卷宗是要有授權的。”

    丁洋知道。

    公權部門的卷宗,憑著公民身份,是不允許隨便調閱的。

    查閱卷宗,必須要有有關部門的授權。

    問題是,丁洋一個房屋中介的業務員,上哪弄授權去?

    丁洋的臉上帶著討好的笑,衝著女警說道:

    “我是房產中介的業務員,有個客戶想租那裏的房子。那個客戶相信風水,想知道那間房子是不是幹淨。就是有沒有死人什麽的。”

    丁洋衝著女警嘿嘿笑著說道:

    “您就給幫個忙,幫忙看看那裏麵有沒有凶殺案之類的記錄就行。”

    女警瞥著丁洋,丁洋露出一副可憐兮兮的樣子又說道:

    “我們這種小業務員,能跑上一單合約,挺不容易的。求求您,給幫個忙吧。要不,回頭我給您送個錦旗?”

    女警哼地笑了一聲,,兩隻手在電腦鍵盤上敲著,一邊看著電腦屏幕,一邊衝丁洋問道:

    “你幹房屋中介?解放路那邊的房子多少錢一米了。”

    “要看解放東路還是解放西路。”

    丁洋說道:

    “還要看地段,朝向,樓層。均價,一萬左右吧。”

    看著女警,丁洋又問了句:

    “您是想買房還是想賣房?我可以幫您找個業務員詢價。”

    女警沒出聲,看著電腦屏幕,又衝著丁洋說道:

    “勝利中路17號,沒有記錄。”

    沒有記錄,就是說沒有出警記錄。

    可是,怎麽會呢?

    丁洋看著女警,本來還想再問一句“確定嗎?”

    隻是丁洋知道,自己敢這樣質疑女警的智商,肯定不會有好結果。

    丁洋對著女警千恩萬謝,離開檔案室。

    那棟老屋裏,明明發生了凶殺案。

    丁洋在鏡子裏看得清清楚楚。

    而且丁洋也看到,現場的確有警察,在那間老屋裏收集證據勘驗現場。

    怎麽會沒有記錄呢?

    莫非是,轄區派出所的級別太低,無權保存凶殺案的檔案?

    城市裏的派出所作為基層單位,負責的大多是轄區內的人口,維持社會秩序維護治安,接處警所處理的,也都是轄區內的群眾求助。

    像凶殺這樣的大案,都是有分局以上的刑偵大隊負責。

    就算是這樣,起碼的報案記錄總應該有吧。

    丁洋往外走,檔案室的女警突然追出來,衝著丁洋喊了聲:

    “你等等。”

    有情況!

    丁洋轉回身,女警衝著丁洋說道:

    “你留個電話給我,解放路的房子真要是想賣,再找你問問行情。”

    丁洋點著頭,拿出自己名片畢恭畢敬遞過去,說道:

    “有事您吱聲,我一定盡心盡力。”

    女警拿了電話往回走,丁洋轉身往外走。

    眼見未必為實。

    丁洋在心裏想。

    雖然丁洋目睹了那間老屋發生了命案。可要是眼見為虛呢。要是那間老屋裏原本就什麽事都沒發生呢。

    舉著最簡單的例子。

    打開電視,我們每天看到多少凶殺案的發生。

    殘忍到令人發指,血腥到渾身悚然。古代的現代的國內的國外的。

    可是那些吸引我們眼球的凶案,無一例外都是假的,是一群電視演員拿著劇本演出來的。

    所以丁洋親眼看到了一樁凶案的發生,未必就是真的發生過。

    丁洋沒有第一手的證據,根本不能斷定自己的所見,是一段真實的曆史還是某種幻覺。

    就像發了一場春秋大夢。

    怎麽找到第一手的證據?

    其實倒也不難。

    丁洋蹲在派出所門口拿出手機查資料。

    如果那間老屋裏真的發生了血案,就像丁洋看到的那樣。布娃娃小義,手持匕首一樣的玻璃碎片刺死了小奇的父親。

    就會在地上留下大片的血跡。

    丁洋查閱著找到的資料。

    查驗遺留的血跡,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紫外光反應。

    用紫光燈打出紫外線,殘留的血跡會因為紫外線的照射,表現出深棕的顏色。

    隻是這種方法會受到血跡附著環境以及時間推移的影響,變得不可靠。

    另一種方法,就是使用發光氨。

    這種合成試劑,頻頻出現在各種現代探案電視劇中。

    實際的使用效果,遠比電視劇表現得還要卓著。

    問題是,去哪買?

    當然是購物網站。

    自從有了這麽個神奇的地方,媽媽再也不擔心,丁洋因為不愛逛商店,冬天穿不上秋衣秋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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