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我想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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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房。

    瞿寧朝早就訂好了飯,但因為找林暮的原因,等他們吃上飯的時候飯菜都涼了。

    讓他這麽尊貴的人吃冷菜冷飯,林暮心裏有點愧疚。

    “對不起啊。”她咬著筷頭,聲音很輕的說

    瞿寧朝抬眸掃了她一眼,往她碗裏送了一塊東坡肉,“我的女人不需要跟我說對不起,把她自己喂得白白胖胖就行。”

    林暮不悅,“你說我白白胖胖?我穿禮服可是穿的小號。”

    提到禮服,林暮猛然想起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她放下筷子,很嚴肅的問:“今晚就是生日晚宴了?”

    瞿寧朝不鹹不淡的嗯了一聲,吃著飯的動作優雅。

    林暮忍不住咳嗽一聲,摸著脖子上的白紗布,“那我們還去嗎?我這……”

    “你想去就去,不想就算了。”

    “還是去吧。”

    瞿寧朝點點頭,放下筷子,“那你下午跟我去公司,我不放心你亂走。”

    “不不不,我要回家,去拿電腦畫稿子。”

    吃完飯,瞿寧朝給林暮辦好了出院,開車送她回林家的別墅。

    林暮兩天沒回家,迫不及待的就開門下車。

    “林暮。”

    聽到男人低沉的聲音,林暮轉身。

    還沒看清眼前的人,嘴唇就被封住。

    她驚訝的瞪大了眼睛,呼吸裏隻剩下男人的味道,和唇上那種柔軟的觸感。

    吻加深的時候,林暮的心猛的緊縮,揪著他襯衣的後背。

    一吻結束,男人揉揉她的頭頂。

    “進去吧,晚上我來接你。”

    林暮早緊張出了一身的汗,扭頭就跑進別墅裏麵!

    萬芳正在客廳的落地窗前貼囍字,看到自己的女兒回來了,立馬就喜笑顏開的朝林暮招手。

    “暮暮回來了?寧朝說帶你去玩了兩天,都玩什麽了?”

    林暮呆滯的站在門口,心跳還處在跟瞿寧朝接吻時的一百八十邁,隻聽得見心跳砰砰的聲音。

    “林暮!”萬芳提高聲音喊了她一聲。

    “啊?”

    林暮終於回神,一臉迷茫的看著客廳的父母。一眼望去整棟別墅都張燈結彩,滿眼紅色。

    “暮暮,過來幫我看看,這囍字貼哪裏好。”

    林暮皺眉,抱歉的說:“對不起,我忘記告訴你們了,我跟瞿寧朝不打算辦婚禮。”

    “那怎麽行!我就這麽一個女兒,嫁人都不辦婚禮?老林,你看看!”

    萬芳委屈的走向林榮,林暮連忙就說:“是我要求不辦的,我還在上大學嘛。”

    “你看她,才結婚幾天就向著他了!”

    林榮拍拍老伴兒的手背,“年輕人有他們自己的想法,理解一下。”

    萬芳還是覺得不好,好久以後歎了口氣。

    “對了,你閣樓上那些東西,還要不要了?要的話我讓人給你送到你跟寧朝住的地方去。”

    乍一聽到閣樓兩個字,林暮立馬就精神奕奕。

    萬芳還在自顧自的念叨,“那些東西都好多年了,幹脆就不要了吧,不然——”

    “不行!”林暮瞪大了眼睛。

    萬芳跟林榮被吼得皆是一愣。

    林暮後知後覺的明白過來自己反應過激,轉身往閣樓上去。

    推開閣樓的門,一股歲月久遠的味道彌漫起,屋裏沒開燈,窗外照進來的一束陽光,正好照亮了書桌。

    桌上擺著一個日記本,她隨手一翻,翻到最後一頁。

    ——今天是我十六歲的生日,六年了,我終於鼓起勇氣給他回信了,我說:我想見你,好嗎?

    ——今天是除夕夜,四年了,我還是沒有等到他的回信。他怎麽了?

    熟悉的記憶重回腦海,一陣熱潮湧到林暮的眼眶周圍。

    她放下日記本,回的臥室把自己關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