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恩,終於出城了啦~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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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愛麗絲的離去,尼修爾是傷感的。【文學樓】
與此相對,這裏愛麗絲很輕鬆哦,離開了繁瑣的懷特家,仿佛脫籠的鳥兒,天高任你飛……而且離去什麽的,又不是永遠都不回來了。
旅遊的目的地:沒想好,話說本來就是臨時起意的決定。和那些叛逆期說什麽‘我要離家出走,再也不會來了!’的小鬼頭一樣。頂多外麵亂轉一圈,等著父母找到他們。初始性質就這麽回事。
旅遊的必備道具:隨身背包算不算?
排除旅遊這個名詞,即便是普通的出門,有一點是必須準備的——錢!
“老板,麻煩烤肉串三根。”
“好……好的,小客人。”
現在是下午,離上一章的時間過去了不到一小時,愛麗絲表示並不是急著投胎,而且小腳的步程就那樣,不可能一眨眼就出城穿越森林來到某某小鎮展開什麽事件。
出了貴族區的內城,來到外城的愛麗絲被空中勾人食欲的肉香味吸引,看中了街道旁的一處小攤開始花銷。
“小姐,那個,不用麻煩付錢的。”貴族的飲食自然是追求高檔的,烤肉串大叔萬萬沒有想到,自己這個名不經傳的小攤居然會有貴族光顧。即便隻是個小女孩,但語氣還是為難加小心翼翼的。
至於收錢?最好的,希望這個女孩別在自己這個攤吃出拉肚子就萬事大吉。
貴族有多可怕?
舉個例子,身為伯爵女兒的愛麗絲想弄死這個擺攤大叔,先殺了都無所謂,法律程序隨便的走走就好。而擺攤大叔弄死了愛麗絲,這位擺攤大叔全家都死定了。嘛,這種權利也僅限地位超然的大貴族。小貴族行事還是不可能這麽奔放的。再說,誰他喵貴族沒事天天欺負平民玩?
“那怎麽好意思,顯得我欺負你。”
“不,真的不用了。而且……小姐的錢,我找不開~~”某種意義上烤肉串大叔還真的被愛麗絲欺負了。買烤肉串用數值這麽大的金幣付錢,這不坑爹麽。
當然,也不是故意的,愛麗絲身上的零花錢總共也就三枚金幣……關於金幣的價值概念,可以供一戶普通人家一個星期的夥食報銷。
“那就麻煩了,下次我會注意的。【文學樓】”愛麗絲隻能收回金幣,遺憾笑道。
“啊哈哈~~哪裏~~”烤肉串大叔決定了,明天一定要換一處離這遠點的地方擺攤。
…………
平民區,這裏並沒有貴族的長輩教導想象中的那樣不堪。街上嘈雜是嘈雜了點,然而充滿了對生活的熱情活力——或者說苦逼賣力的現充生活。
首先是服裝店,愛麗絲看了看自己這一身高檔麵料的白色裝飾度滿滿凸出華麗不凡的連衣裙行頭,太招人視線了。
買了件樸素的棕色帶有兜帽的大披肩披在身上……很好,不是那麽顯眼了。【文學樓】
其次是鞋子,小皮鞋很明顯不能用作長途旅行。買好了長筒靴子並穿上,愛麗絲扔掉了自己原來的鞋子,髒鞋子總不可能塞包裏。
接著是水壺,旅行家的必備道具啊!就算自身會釋放水球術這樣的魔法解決路上水源問題,但是總覺得缺了水壺不是真正的旅行家!騎士小說的旅行家描述都是這樣的。
“先生,你的這個水壺能賣給我嗎?”不過,水壺不知道哪裏有得賣。愛麗絲幹脆拉過路上一名傭兵打扮的青年,燦爛笑道。
那名傭兵青年看到愛麗絲手上的金幣後,二話沒說的將他表麵有些掉漆的水壺轉讓了過來,順便好心的替愛麗絲仔細清理幹淨了壺口……簡直壕無人性!
最後是防身武器。
鐵匠鋪倒是很容易找到,不過裏麵的武器——附帶一提,這個世界沒有修仙小說中的古劍,更不會有‘劍者,王道也’這類不曉得為啥用劍就是王道路線,用刀就是霸道路線的說法。
壯漢用的巨劍,狼牙棒,流星錘……這類就算了吧。看看就行,蘿莉甩大劍這樣的反差萌也就想想,光是路上背著就不方便。
通過鐵匠鋪學徒的推薦,愛麗絲買了適合自己尺寸的帶皮質刀鞘的小匕首掛在腰間……和水壺同樣的道理,裝飾品。
一切準備就緒——!
背著小包包,穿著小號長筒靴,披著棕色大披肩,腰間的匕首和水壺隨著走路互相碰撞而叮當作響——見習旅行家愛麗絲參上!
好吧,就算打扮合格了,也不能掩飾在路人眼裏愛麗絲才十二歲的蘿莉體型引人注目的事實。
不過路人的想法關愛麗絲什麽事。
順著大街貌似是高峰期的擁擠人流,簡單通過了守城衛兵的檢查,愛麗絲成功出城。
………………
在帝都內因為高大城牆的遮擋而看不見,出來後則完全顯現出來的壯麗景觀,一眼望不到邊的漫漫長道,遠處依稀可見的模糊群山,因為馬車的滾輪而掀起到空中的細微黃沙。
暖洋洋的陽光灑在身上,愛麗絲抬頭看了看天上的白雲……雲還是以往的白雲,明明沒什麽好看的,但就是想抬頭看一看——在帝都內從來沒有過的,解脫束縛的感覺。
不過貌似也就這樣……
“有點想回去了,怎麽辦?”沒有想象中的那麽美妙,倒不如說此時內心迷茫沒方向感。好吧,愛麗絲隻是說說而已。“總之,先向前吧。”姑且定下了‘向前走走看’的目標,順著大道,愛麗絲正式踏上冒險道路。
沒有夥伴,沒有親人,屬於自己的一個人的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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