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閃電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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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工藤新一,是一個高中生偵探,現在我隻是一個小學生叫做江戶川柯南。

    成為小學生之後,最討厭的一diǎn就是不能自由出入案發現場了,每次警察來的時候都有一個叫水間月的警官把我扔出去,每錯,就是扔出去,揪著我的領子把我提起來,然後扔出去!

    所以,如果我想破案的話,唯一的時機就是警察到來之前!

    “啊!”蘭的叫聲打斷了我的思緒,我急忙轉頭,卻發現背後竟然有一具屍體,是真中老板!我連忙上前去,至少在警察來之前觀察好屍體狀態。

    死因是胸前插進去的一把鋼劍,同時身上還有兩個較長的砍傷,似乎是與手持鋼劍的人發生了格鬥。

    “柯南!”正當我想繼續查看下去的時候,如同惡魔般的叫聲出現了,為什麽這次來的這麽快?蘭還沒來得及報警吧。

    果然,來的隻有水間月和佐藤美和子兩個人,水間月還拿出手機撥打電話:“警部,這裏是中世紀美術館,發生了殺人案案件,嗨!”果然,他們隻是偶然出現在這裏,我還真是倒黴啊,如果碰巧在這裏的是其他警官,一般是不會阻止我的。

    打完電話,水間月對著門外大喊了一聲:“你們還要藏到什麽時候,還不出來幹活!”結果外麵就這麽出來了一大幫人,都是警視廳的警官,基本上除了目暮警官以外我們熟悉的麵孔都在這裏了。

    鬱悶的我隻好乖乖的縮在門外,聽著裏麵的聲音,偏偏蘭還一副哄小孩子的樣子摸我的腦袋,真是……還蠻舒服的……

    “一隊,去勘察現場。二隊,驗屍。三隊,排除嫌疑人,確定不在場證明。”好多人啊,平時水間警官應該沒有這麽多人可以指揮,今天這麽這麽多人都“碰巧”在這裏?

    “報告,屍體手中有一張紙條,上麵寫的是窪田,已經送去做筆記分析。”

    “報告,現場有攝像頭,已經派人去調取圖像了。”

    ……

    “去,找一下展館裏麵的騎士盔甲還在不在?”

    “不在了!”

    “還不去找!”奇怪,平時水間警官指揮他們也隻是指揮同事的語氣啊,為什麽這次好像指揮手下一樣,是水間警官升官了還是他的同事們有什麽事對他心虛?

    “報告,筆跡鑒定出來了,不是死者的。”

    “報告,在紙條上發現劃痕,經過鑒定發現劃痕在字的上麵!”

    “報告!在窪田的房間裏發現了帶血的仿品盔甲!”

    “報告!在落合館長的辦公室裏發現了真品盔甲!”

    “報告!觀察錄像的組說真中老板死前的動作與字跡不符,與劃痕可能相符。”

    “報告,沒有不在場證明的隻有員工窪田和館長落合兩人。”

    “好,落合館長,你還有什麽話說?”額,這就完事了?大約才六分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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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作者建群了541249392。(柯南之開門我是警察)

    pss推薦朋友的書《名偵探柯南——哀之守護》認準作者灰原哀15。

    psss我懷疑你們被我害得已經不看章末ps了,所以這次放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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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滿腹疑問的目暮警部到來的時候,水間月一幹人已經把凶手拷上了。

    “麻煩給我介紹一下這是怎麽回事好嗎?”目暮警部看著領頭的水間月問。

    “誒呀,這就說來話長了。”

    “那就長話短說!”

    “誒,警部你在哪學的這個梗?”

    “說!”

    “是這樣的我和美和子今天來調查日賣日報上的行走盔甲事件結果調查之後這裏出現了殺人案死者是之前收購了這裏的真中老板凶器恰好是行走盔甲的配劍因為調查過我注意到真正的配劍已經鈍了不能殺人而現場的配劍不僅鋒利而且重量材質和厚度都不對所以斷定是假冒的結合之前有行走盔甲的新聞但盔甲裏麵有厚厚的灰我推斷有人穿著仿冒品盔甲在夜晚練習殺人死者真中老板的手裏發現一張寫有窪田的紙條但筆跡鑒定發現字不是真中老板的而且在上麵發現了劃痕顯然是在嫁禍窪田……”

    “給我慢diǎn說啊混蛋,讓你長話短說不是不加標diǎn!”

    “沒錯,所以說犯人就是藏起了真正盔甲有攜帶了寫不出字的原子筆的落合館長!”毛利小五郎這個時候機智的出來搶了個鏡。

    “你們兩個請假來這裏是來調查的,那他們呢?”目暮警部看著在水間月後麵的其他人,今天搜查一課集體請假把他嚇了一大跳。

    聽到這個問題,佐藤美和子也很好奇的看著水間月和後麵的一群人,而後麵的一群人也用希冀的目光看著水間月。

    “他們啊,好像是來協助調查的,對吧?”水間月笑得賊兮兮的。

    “對對對,我們是來協助調查的!”後麵的美和子追求團一疊聲的答應了。

    作者建群了541249392。(柯南之開門我是警察)作者建群了541249392。(柯南之開門我是警察)作者建群了541249392。(柯南之開門我是警察)

    重要的事情要說三遍!

    作者碎碎念:這一章上傳完,我估計我是起diǎn第一個不給落合館長脫罪的人了吧。也許也有,隻是我沒看過而已。

    不知道會不會有人噴,但是我覺得吧,就算落合館長有感天動地的理由,奪取了別人的生命都是一種罪過。

    在可憐在有理由,他就是殺了人,如果我的主角是全憑個人喜好的人,那想救就救唄,但主角水間月,是一個警察,殺人犯法,不抓不行,不抓沒有違背作者的良心,但違背了水間月的良心。

    我猜不會噴的對吧?

    作者建群了541249392。(柯南之開門我是警察)作者建群了541249392。(柯南之開門我是警察)作者建群了541249392。(柯南之開門我是警察)

    再說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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