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黃金簽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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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們現在是好友了!可以自由的聊天了”

    “你好!我是一葉知秋。”

    “你好我是b站音樂區的白銀負責人,一葉知秋你是否願意與我們簽約合同了?”

    “是這樣的,你們合同上麵的簽約時間太長,兩年之久,我自認為兩年時間我可以超越此合同太多太多,是否可以改成半年時間、而且因為我現在還是高生,所以你們要求的一個月必須直播60個小時,我可能達不到,最多10小時。

    一個月至少個作品,也是有一點難度,因為我的歌曲全是原創歌曲。

    另外簽約合同上的簽約up主的歌曲、改編權,我也不會讓出去的,我的歌曲並不是這麽廉價的。”葉秋把消息發過去,自己心裏都認為對方應該不會同意了,要求太多了,有些要求對於對方來說簡直就是挑戰他們底線,不過葉秋覺得無所謂,不能簽約就不能簽約唄,自己又不是那些看不見前途出路的up主,簽約不簽約隻是代表自己短時間錢來的快與慢而已。

    “一葉知秋,你這個要求有點過份啊!我想那個平台都不會同意的。”對方很快加回複過來。

    “如果我的條件貴方不同意的話,那就不簽約了,我相信自己的實力。”葉秋也不在乎別人會不會臉色不好看,自己有實力,所以任性。

    “這個我做不了主,我去與我們高管商量一下。”對方應該是猶豫了一會,然後回複道消息。

    “好的。”葉秋也並沒有太在意。

    b站

    剛才負責與葉秋談聊的那個白銀負責人,看著自己電腦上的消息,想了一下,直接來的自己的直屬領導的辦公室,把事情與領導說了一下。

    這個領導想了一下,決定親自與對方淡淡,其他的無所謂,至少這個up主的歌曲翻唱權必須拿到,這種古風的歌曲可是在這個世界沒有,現在這首《牽絲戲》不僅僅,在b站引起了巨大反響,在國內也是有一定的影響力了。

    這個就代表著隻要是近期能翻唱甚至改編,這批人絕對可以火的。

    這樣的資源可不能浪費,而且這個up主的原創能力,如果真的這麽強的話用不了多久,又將是音樂區的一個白金up主啊!

    這樣一個自己提拔上來就白金up主,可是能讓自己收益更進一步啊!

    這個領導人來到之前那個負責人的電腦前,看了一下葉秋與這個負責人的聊天消息,從上麵可以看出,這個up主很自信,相信自己不僅僅隻是停留在這一步,堅信自己可以快速的成長發展。

    這麽看來,這個up主一定有這自己的底牌,比如說還有很多類似的歌曲。

    這個世界對於權是極為看重的,可不是葉秋前世那樣盜天國一樣的存在的國。

    如果有人私自翻唱改編可是會直接判刑的,而且效率蠻高的。

    一想到這裏,這個領導臉色迅變,“這個up主必須簽下,就算讓出大部分利益也要拿下。”

    一旁的負責人,聽見領導的話,沒想到他這麽看好這個up主,這代表隻要這個up主自己不做傻事,一定可以走到白金up主、白金主播的地位。因為這個領導可是b站投資人之一啊!還是有百分之十五股份那種大股東。

    這個世界的b站可是價值上幾十億美元的大型綜合性集團。

    而不是前世的那個小b站。

    葉秋在和泉紗霧房間玩了一會電腦,b站的負責人消息就發過來了。

    “你好,一葉知秋,我是剛才的那個負責人的領導,也是音樂區總負責人之一,剛才你提到意見,我已經了解了一下。

    這樣吧!我們準備把你的白銀簽約合同換成黃金簽約合同,不知道你意下如何?”

    黃金簽約,在整個b站也隻是才一百個左右,而且這些人大部分都是熬了不知道多少年才到這個地位的。

    到了黃金up主、黃金主播,對於許多人來說可以說是一生的巔峰了,

    年收入百萬不是夢,隻要努力甚至就可以上千萬的存在。

    ps:主是還是高分成、高推薦、多門路、多渠道。

    至少這個音樂區總負責人旁邊的白銀負責人,是被嚇了一大跳,這個高級的合同,沒想的這麽輕易就給出去了。

    隻是他的想法這麽可能比得上他領導的呢?如果這種風格的歌曲真的開始在全國範圍內流行了的話,這個一葉知秋將會戴上一個名為(古風音樂之父)稱號的存在啊!

    一個黃金簽約合同完全是賺了,就算白金也無所謂,當然是如果真能的話!

    葉秋沒想到到b站這麽看的起他,本來他已經做好了不簽約的準備了,沒想到他們居然準備給他換黃金簽約合同。

    這個世界b站的黃金合同葉秋可是知道它的價值的,雖然葉秋相信自己很快就可以達到這個級別,可是b站突然間直接給他這樣一個好處,葉秋還是很高興的。

    “謝謝b站對於一葉知秋的看重,但是有一些合同上的條件,我希望還是可以改一下。”

    b站方麵一看見,這個一葉知秋居然還有要求,這個就是有一點不給麵子了,如果一葉知秋打死不給翻唱權、改編權的話,他價值會下降許多的。

    “你先說說看。”雖然這個領導現在也很不高興,但是也沒有當場翻臉,準備聽聽這個貪心不足的up主提什麽條件。

    “因為我現在還是一個高生,所以合同上麵的直播要求,我恐怕是達不到,還有這個黃金合同上麵的簽約年時間能不能改一下,改為一年行嗎?

    一個月至少上傳首歌曲(翻唱歌曲、改編歌曲)換成一個月至少一首原創歌曲,保證不低於之前那首牽絲戲。”

    看見葉秋的這些條件,這個領導發現還可以滿足的,不過還是與葉秋討價還價了一會,然後變成了:

    一葉知秋每個月在b站直播不能少於十五個小時。

    一個月至少一首原創歌曲!

    簽約時間改為一年半。

    葉秋仔細看了一下,發現沒有問題就爽快的簽約了。

    而且葉秋的負責人直接變成了這個音樂區總負責人之一領導負責。

    這個領導叫著沐秋

    (是個妹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