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位製度
字數:1138 加入書籤
A+A-
六大爵位
王(king)
最高領主,可自行選拔騎士團團長,組建騎士軍團,對其他各領地也擁有管轄和調度的權利。主要負責王國的各種重大事務,權利僅次於國王。
公(duke)
可組建騎士軍團,擁有其領地中的一切權利,負責管理所屬領地,以及領地中所有爵位在公爵以下的貴族hé píng民。
侯(marquis或marquess)
可擁有自己的騎士,行使其領地中的一切權利,負責管理所屬領地,以及領地中所有爵位在侯爵以下的貴族hé píng民。
伯(earl)
可擁有自己的騎士,行使其領地中的一切權利,負責管理所屬領地,以及領地中所有爵位在伯爵以下的貴族hé píng民。
子(viscount)
可擁有自己的騎士,行使其領地中的一切權利,負責管理所屬領地,以及領地中所有爵位在子爵以下的貴族hé píng民。
男(baron)
可擁有自己的騎士,行使其領地中的一切權利,負責管理所屬領地,以及領地中所有爵位在男爵以下的貴族hé píng民。
備注:
爵位封賞、領地的劃分、王國直屬騎士團團長的任命主要都是由國王親自完成,有時候也會由王爵代替。在騎士王國,王爵的權利很大,等同是王國的第二國王,所以很少會被封賞,即使有也一般都是國王所信任的親兄弟。
作為王國的第二爵位公爵,同樣也擁有較為強大的行政和軍事大權。通常情況下,公爵都擁有一大片領地,可以組建自己強大的領地大軍,相當於王國裏的一方諸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