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即將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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尷尬的飯局好不容易結束,生意場上虛報價格的事情太常見了,誰都想插上一腳,誰都想分一杯羹,這種事很正常,無外乎就是漫天要價,坐地花錢而已。
隻是我跟黑麻都在算計著對方,同時又都想當一個老好人,隻是手段上有些瑕疵,那張遮羞的紙被稍稍捅開了那麽一點點,才讓氣氛變得尷尬起來。
我之所以假借客戶的名義買這塊三角古玉,原因很簡單,古玩城的商戶之間,基本不會出現相互倒手的情況,大多都是幫忙搬磚頭,要麽就是幫商家聯係客戶,要麽就是幫客戶找商家,然後從中間收取一些提成。
如果我以自己的名義買下來,那黑麻也不是傻子,因為大家都是商家,換位思考,一個物件,沒有可觀的利潤,是不會投入一定的資金將貨壓手裏的,這種情況下,黑麻肯定會有疑心。
他有疑心沒關係,因為這塊古玉,市場價格很大可能性就隻有五萬多的樣子,但我這裏拖不起,所以在他報出十二萬的高價後,我也沒多說什麽,以客戶的名義最終八萬成交,目的就是為了盡快把東西拿到手,免得夜長夢多。
最終的結果還算好,古玉會用最快的速度郵寄過來,不出問題,我完全可以在和沈元出發之前拿到手,到時候,我手裏就有兩塊三角古玉了。
兄弟文玩的店鋪內,我坐在老吳對麵喝著茶,傻樂在樓上收拾著自己的東西。
“唉……”
老吳歎了一口氣,:“高樂這孩子挺不錯,老實本分,做事也勤快,我也是沒有辦法。”
我端著茶杯,抿了一口,說道:“他也不可能跟你一輩子,除非你把你女兒嫁給他,讓他做你女婿還差不多。”
老吳聽到我的話,神色有些不滿,:“我女兒才讀高中。”
“幾百年前,十三四歲都可以嫁人生孩子了。”
我打趣道:“現在的孩子,高中談戀愛的一抓一大把,你這老頑固思想要改改,與時俱進。”
老吳白了我一眼,不想在這個話題上糾纏,:“高樂說你帶他出去一趟,那你店鋪怎麽辦?”
“還能怎麽辦,涼拌唄。”
我無奈的說道:“我這次出去,自己都不知道要幾天,所以我店鋪請了萍姐幫我照看,就是黑麻的老婆。”
“她!”
還沒等我說完,老吳嗤笑道:“她一個女人懂什麽,古玩的水這麽深,你請她還不如直接關店。”
“沒辦法啊!”
我說道:“她隻幫我守一下店鋪,順帶賣黃晶飾品,店鋪裏的古玩我準備都收起來,等我回來再重新開張。”
老吳想了一下,:“既然這樣,還不如放我店鋪寄賣,順帶可以幫我的店鋪撐撐場麵。”
老吳的想法其實我早就考慮過,隻是可行性很低,一是報底價給他,賺的錢可以采取三七,或者二八的方式分成,但這種方法我肯定擔心老吳虛報價格,明明他賺了一萬,卻告訴我隻賺五千。
二是我報心裏價位,多出的錢全歸老吳,比如一個物件,我三萬收的,心裏價位是四萬出,老吳賣了四萬五,兩人都可以得利,但這種方式又有一個弊端。
古玩是商品,但又不同於普通的商品,你想買一台電視機,覺得我這裏的貴了,可以去其它的商場買,大多數的古玩不同,利用它的稀缺性和唯一性,在某客戶手裏就可以賺上一大筆錢,還是那個物件,我花三萬收的,同樣心裏價位是四萬,碰到一個懂行的人,我說不定四萬就賣了,但如果碰到一個非常喜歡這個物件的人,有錢難買心頭好,這種情況下,我很可能會開價到八萬,甚至十萬,因為除了我這裏,你想找到同樣的物件,不是完全不可能,至少會花費你很多的時間和精力,這種情況下,我如果放別人那裏寄賣,可能會錯失大賺一筆的機會。
當然,還有第三種方法,那就是自己把底價提高,三萬的物件,我說是四萬收的,然後要你寄賣,去除了四萬的底價後再分成,但這種方法一點都不好用,因為大家都是一個地方的同行,你的物件大概多少錢收進來的,大家心裏有個一個大致範圍的估算,想要糊弄很難。
“怎麽個寄賣法?”我沒有直接拒絕老吳。
“我抽兩個手指,怎麽樣?”
老吳偏向於分成的方式,:“相信我,你放一百個心,我做生意是出了名的規矩。”
信你就有鬼了,小太爺我除了錢之外,有時候連自己都不信,搬磚頭的時候,至少買家、賣家和搬磚頭的人,三方都在場,比較難串通搞鬼,可東西一旦放你這裏寄賣,我人又不在,還不是你想怎麽玩就怎麽玩。
“我想想。”
看到傻樂收拾好東西,拖著自己的行李下來,我趕緊起身,對老吳敷衍到:“考慮好了我就告訴你。”
走出老吳的店鋪,我大踏步的往前走,感覺傻樂沒有跟上了,轉頭看去,隻見傻樂目光怔怔的看著兄弟文玩那四個招牌大字。
“有什麽好看的,走吧!”
我沒想到傻樂這麽舍不得,:“樹挪死,人挪活,老吳都不要你了,你還想在這裏養老送終啊,弄個終身成就獎啊。”
傻樂終於回過頭,跟在我身後,回到了我店鋪。
“條件艱苦,我這店鋪沒有老吳的那麽大。”
我幫傻樂把行李隨意往旁邊一放,說道:“所以你就將就兩天,晚上你就把這裏收拾一下,躺椅什麽的都移到邊上去,自己打個地鋪,行吧。”
傻樂點頭,:“好。”
看著傻樂一臉的衰樣,我莫名的來氣,:“不就是換了個工作嗎!有必要這樣嗎,這個世界上,隻要你肯幹,還怕自己活不下去啊!你看看你自己,以前嘴巴囉囉嗦嗦個半天都不停,現在屁都不放一個了。”
把傻樂安頓好,我開車回到城中村的租房內,這裏好幾天都沒有來了。
以前讀書的時候,住在小舅媽的老房子裏,和他們一起生活,小舅媽有個女兒王莎莎,也就是我表妹。
以前的老房子基本都是兩室一廳,當時我和表妹都還小,和她睡一個房間,後來到了中學,人開始懂事了,我就寄宿在學校,周末回小舅媽家也是睡客廳的沙發上,到了大學後,我幹脆在城中村裏租了一個小的一室一廳,每個月的租金並不算貴,住著也方便。
隨意衝了一個涼後,打開空調,直接倒在了床上。
我雙手枕著腦袋,看著天花板,仔細的回想和梳理這一段時間發生的事情。
沈元和陳秋鴻兩個人,他們之間隻不過是相互利用的關係,各取所需,在這個關係裏,很明顯陳秋鴻屬於弱勢的一方。
但我不明白的是,陳秋鴻這麽有錢,也有地位,如果沈元這次去湖北要辦什麽事情,通過陳秋鴻這樣的人物,應該會事半功倍,是最好的選擇。
可沈元似乎並不待見陳秋鴻,不待見也就算了,為什麽沈元偏偏選了我這個要什麽沒什麽的人,這一點我完全想不通,我到底對沈元會有什麽幫助!
另外沈元到底要辦什麽事情?一個男人做一件事情,總有他的目的性,錢!應該不可能,沈元想要錢,非常的容易。權!沒道理,他又不是國家公職人員。女人!更加不顯示,有錢還怕沒女人。
越想腦袋越混亂,完全沒有任何頭緒和蹤跡可尋,我懸著的心始終放不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