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房子有攪兒
字數:3846 加入書籤
【本書作者撿貝拾珠在此鞠躬感謝好友竹子玉的評價票、竹子玉和皇傘遮太子的pk票。順便打個招呼:童鞋們妹紙們,新書剛上傳,求收藏點擊推薦票和評價票,您們的支持就是我碼字的動力。謝謝!!!】
……………………………………………………………………
看來母親不是沒有思路,句句說到了點子上。隻是她知道跟婆婆和大姑姐那些不講理的人一樣,根本就沒有道理可講。所以才把能忍的和不能忍的,通通忍了下來,讓自己在這個家裏變成了一個紮嘴葫蘆;讓婆婆和大姑姐把她當做了軟柿子,捏了又捏。
如今女兒被大姑姐摔成重傷,婆婆和大姑姐一個子兒也不掏,讓她猛醒了過來,她不僅感到心涼,更感到悲哀,再這樣在夥裏攪和下去,她都不知道這個日子還怎麽過。
“你又不是不知道房子有攪兒,爸有難處,我不願提。”父親懦懦地說。
“早晚也得提呀!他四叔今年十九歲,到了結婚的年齡。和公公婆婆小叔子住在一個院兒裏,已經夠別扭的了。要是再添上妯娌,這日子還有法過呀?!”
“嗯,倒也是這麽個理兒。有空我給老爺子念叨念叨,聽聽他的意見。”
“這事宜早不宜遲。隻有搬出去了,經濟上才有主動權。咱哪怕省吃簡用,也要把錢還清了。背著債過日子喘不過氣兒來。”
這時候,田苗苗發出“吭吭哧哧”的哭聲,大概是父母的說話聲吵醒了她。
“噢,噢,苗苗不哭,媽媽來喂兜兜(奶的別稱)。”
隨即,屋裏一片寧靜。
田青青的心卻寧靜不下來,依著斷間牆想開了心事……
房子確實有攪兒!田青青前世裏不止一次聽母親說過。
原來,田金河的爺爺田廷耀生了五個兒子。老大田慶貴和老二田慶竹沒有後,老四田慶華十四歲上夭折了。老三田慶棣生了四個兒子,依次序取名田金海、田金潭、田金河、田金江。老五田慶書生了一個兒子,取名田金浩。
老大、老二沒有後,依照農村風俗,老三田慶棣便把大兒子田金海過繼給老大田慶貴,二兒子田金潭過繼給老二田慶竹。
老五田慶書一直跟著老人住在老院兒裏。也就是老五奶奶田吳氏現在住的院落。
老院兒是一個大四合院。大門朝東。大門裏是一條通道,南麵三間南房和一個小跨院兒;北麵是二門。二門內是一個標準的農家院落:三間北房挎著兩個耳屋,東西各兩間廂房。
田廷耀給兒子們分家的時候,把三間南房和兩間東廂房分給了三兒子田慶棣。田慶棣給兒子們分家時,因為大、二兒子已經過繼出去,就把南房分給了三兒子田金河,把東廂房分給了四兒子田金江。後來田金河和田金江都有了自己的宅院,南房和東廂房就一直閑著,各家在裏麵存放一些雜物。
田金河四個兒子,老大田達樹,老二田達森結婚的時候,都給他們蓋了婚房(當時人們叫“任務房”)。老二的媳婦王紅梅嫌給自己蓋的房子質量差,非要老院兒裏的三間南房,作為補償。
田金河為給兩個兒子蓋房娶媳婦,已經借了一屁股賬。三兒子也十四、五了,再過兩年就到了定婚的時候。田金河打算用老院兒那三間南房上的門窗梁檁,給三兒子蓋婚房。
老二家這麽一鬧,促使老爺子提前下了手,他把四個兒子(老三十五,老四四歲)叫到一起(老四被田盧氏抱著),宣布分家。
按照風俗,小兒子都是跟著老人住,老人老了以後?受家產。何況老四現在還小,離不開老人,老宅子(田金河住的宅院)理所當然地留給了他。這個大家都沒有異議。
老宅以外,還有老大田達樹、老二田達森住著的婚房和一處空宅(南房臨街,不成宅院,不能算數)。兩處婚房各算一處,空宅和三間南房算一處。兄弟三人抓鬮,誰抓著哪處算哪處。不論誰抓著空宅了,蓋房時,由另外兩家和老人(替老四)各拿四分之一的建房用工錢。
田金河一說完,大兒媳何玉穩和二兒媳王紅梅都表示反對。說都住進去了,搬過來搬過去的,多麻煩。還是各自住著各自的吧。
其實她們都怕抓著空宅。房子不能按軲轆,把三間南房的門窗梁檁蓋成北房,比蓋新房一點兒也不省工。
此話正合田金河的意,他這樣做,為的就是賭老二家的嘴。
“你們不嫌自己的房子不好了?”田金河問。
“湊合著過吧。”王紅梅弱弱地說。
這樣一來,空宅和三間南房就分給了老三田達林。
田金河怕以後出是非,寫了分家單,並擺閣司(酒席)請人做證。
田金海好吃懶做,一家極品,日子過得誰都不如。眼看兒子們一天天長大,還擠在三間破土坯屋裏。
也是窮極不說理,田金海打起了老院兒那三間南房的主意。爺兒五個,一起上房拆起了南房上的門窗和房梁檁條。田金河去質問,被大侄子田達川一鍁土扔在腦袋上,砸的眼冒金星。
田達樹、田達森各自有房,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早躲到一邊兒去了。田達林還未成年,性格又懦弱,不敢與其爭執;四兒子年幼,田金河隻好求助大隊委員會。
在隊部裏,田金海振振有詞地對三弟田金河說:“你我都是父親的親生兒子,這房子是父親的財產,也有我的一份。我憑什麽不能拆?”
“你已經過繼給了二大爺,?受了他的遺產。這家裏的財產沒有你的份兒了。”田金河據理而爭。
“誰說的?你拿條文來。”田金海也不相讓。
這一下田金河可傻眼了。過繼兒子不?受親生父母的家產,隻是民間的約定俗成,哪裏有什麽條文?
隊部裏的人調解了幾次,無果,便以“清官難斷家務事”為由,不了了之了。
這樣一來,田達林就隻分了一處空宅。
後來日子緊巴,尤其三年困難時期過後,田金河再也沒有力氣平地拔起三間北屋。到了田達林結婚的時候,老宅裏的兩間西廂房便做了他們的婚房。
住在一個宅院裏,郝蘭欣又是新來乍到,便和老人一個鍋裏掄馬勺。他們兩口子和田金河出工掙工分,田盧氏在家看孩子做飯,經濟大權獨攬。田達林老實,郝蘭欣懦弱,聽之任之,倒也相安無事。
發生了原主田青青事件以後,田達林覺得再不搬出去不行了。可自己手裏沒錢,萬般無奈的他,便偷偷地去賣血,攢錢蓋房。
當房子蓋起來搬出去以後,他的身體也垮了。一次給大哥田達樹家擔水時,一頭栽倒在路上,再也沒醒過來。
那年田苗苗七歲……
田青青想著想著睡著了。後來父母再說什麽,她也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