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南城南苑的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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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很快到了二月底,距離陳書記給南城南苑定的最後期限隻有最多十天的工作時間了!建設局內部的分工在上班第二天就確定了,陳強幸運的沒有被安排任何事情!當然,以陳強的資曆,還不足以應付如此複雜的工作,開發辦李主任和建管科孫科長都是經驗豐富的老手,處理這些事情自然遊刃有餘!
區委督察室的領導已經到建設局來督辦過了陳書記的指示落實情況了,三月初唯一的周一是三月六日,建設局必須要確保在三月六日前把上常務會的材料報到區政府!
約談南城建司的工作進展的很順利,陸德飛表麵上至少還是表態要積極的支持政府的工作,不給政府添亂,背地裏其實大家都知道他是做不了主的,不過建設局拿著這個結果也足夠交差了!陳書記的意思應該也隻是給企業提個醒,表明一下態度,靠建設局約談一次就能解決問題,那這個社會就沒什麽矛盾了!
開發辦負責的安置房調查工作做的比較辛苦,首先是工作量大,巒南區幾千萬平米的房子要做個篩查,不是那麽簡單的,還好就是開發辦掌握的基礎數據比較全,加上房交所的數據,基本上摸底有個比較準確的數。陳書記提到的安置房數據基本準確,實際空置麵積大約90萬平方米左右,空置的主要原因是區位不好、配套不全、質量一般、戶型不合理等等!安置房實際管理的問題也有不少,巒南區建設局、房管局、征地辦、相關國有企業都買的有安置房,安置房管理各為其主,部門單位之間信息不通,有些房源實際上早就可以用於安置,隻是因為管理的主體不同導致安置房空置率高,浪費了過多的政府資源!安置房管理的另一個問題就是有些房源登記是空置,實際上有些已經用於出租或者使用,後麵可能牽涉一些履職不到位或者腐敗問題!
建設局把開發辦整理的報告在局辦公會上小範圍討論了一下,對安置房管理中的問題做局部調整,建議區政府對安置房的購置和後期管理進行統一部署,明確一個主管單位,建議空置安置房的處理要加快推進,按市場化原則進行處理,減輕政府資金壓力!
陳強是沒有機會參與上述工作的,至少現階段他還沒有機會和資格!
建設局的報告很快送到了陳書記、陶區長和劉長飛副區長的手裏,因為有初一陳書記的講話定調,因此劉長飛副區長和陶區長都沒簽什麽意見!劉長飛副區長簽了:“送陳書記、陶區長閱示!”陶區長圈閱了一下,沒有任何明確意見!
陳書記做了詳細的批示:“建設局的調研很深入,巒南安置房的購置和管理請區建設局統一牽頭組織,相關細則請長飛同誌研究後報區委區政府決策!南城南苑的事情我研究過,建議暫緩購置,後續事宜請長飛同誌牽頭處理!送海昌、長飛同誌閱!”
建設局報告的核心內容和陳書記的批示很快傳到了南城房地產公司張成澤的桌前,張成澤看了以後很是惱火!把劉軍華、陸德飛、江瀟瀟和明新瑜叫過來狠狠的說了一通江瀟瀟是最冤枉的,南城南苑的事情她參與的少,後來是陳強的關係明確後她才主動介入的,沒能把陳強拿下也是她的失職,所以她也不算太冤!
張成澤知道陳書記的意見已經見諸於文件,因此短期沒改動的可能性非常小,他目前隻有三條路可以有:“一是妥協並按照陳書記的意見處理,可能會損失一點,但是與政府的關係不至於破裂;二是與政府對著幹,訴諸於公堂,這個方案成本太高;三是找他在巒城市的領導和關係幫忙!”
張成澤沒有很快做出決定,他想等劉長飛副區長研究了處理意見後再做決定,不過他也設置了底線:南城南苑的事情是2002年就定了的,因後麵政策變化造成的損失政府應該給個說法,對房屋後續的銷售或者處理政府必須給個書麵意見,為企業合法銷售創造條件!
南城南苑的事情顯然沒那麽容易結束,這個項目的問題會在很長一段時間成為巒南區的矛盾源頭,陳強雖然錯過了開頭,但是中間和結尾他都會有機會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