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1章 三萬

字數:4675   加入書籤

A+A-




    手機閱讀更精彩,手機直接訪問 c

    連著下了一段時間的雨。

    秋雨。

    校園裏到處都是秋天的痕跡。每個早上打開青春書屋的卷閘門,秋的影子便撲麵而來。路旁的梧桐樹一半的葉子都紅了,另一半也是半紅半綠的。雨落在那比巴掌還大的楓葉上,發出聲響。風一吹,楓葉紛紛墜落。

    通向平台的小徑兩旁的花草也都枯了。誰也不能想象它們的生命曾經那麽旺盛,蓬勃。

    雨飄落在它們身上無聲無息。

    雨也飄落在釘在牆上的平台招牌上。不到一年的光景,寫在招牌上的米芾體字褪得幾乎看不見字的影子,唯有超大的“平台”這兩個字還看得清。

    往右前方看去,池塘四周的楊柳更是一副“破敗”的樣子,好像有人硬生生像拔雞毛一樣將它們身上的葉子一片片拔了,光禿禿的枝條無力地在雨中擺動。

    因為持續下雨,池塘裏的水渾黃渾黃的,往上漫了好多。

    透過密密的雨線再往前看,假山,花園,亭台,都在雨中靜默著。偶爾有人撐著傘在雨中疾行。

    因為雨,天氣一天涼比一天。

    丁瑩父親的那副畫早已鑒定了。我們並沒有趕去檢察院。也不需要我們去檢察院。就是一個電話的事。在電話裏告訴我們,說你嶽父受賄的畫鑒定了。2萬。值2萬。

    這確實是一個好消息。

    我不知道老中青檢察官們是怎麽做到的。肯定不止2萬。但既然是鑒定師鑒定的,那就是真理。它就隻值2萬。

    2萬是什麽概念?

    2萬即意味著兩到三年的刑期。兩到三年,已經比預計的好了好幾倍。

    “我們還可以做得更好一點。”老檢察官在電話裏說。

    “哦?”丁瑩的錄音鍵已經摁下了。

    “我們還可以為你的嶽父爭取判緩。”

    “您的意思是說爭取緩刑?”

    “對啊。小鄭你還懂點法嘛。如果爭取判緩,法院一判完,第二天你就可以帶你的嶽父回家了。”老檢察官說。

    “真的嗎?”我看向丁瑩。丁瑩的眼瞪大了。

    “我什麽時候騙過你了。不過……”

    “需要花錢對不?”我看著丁瑩的手勢,“我們會想辦法,我們會盡一切努力去籌錢。”

    “不過不是小數目。”

    “多少?”

    “三萬。”

    “三萬?”我倒抽一口冷氣。獅子大張口。訛詐。這不是訛詐是什麽?

    升官發財。我原先總以為這是兩件事。或者這是個並列短語。現在終於明白,這是個偏正短語。升官是為了發財。升官是手段,發財是目的。

    “我知道,這是有點困難。可你們要想象,那麽多錢都花了,還在乎這一筆嗎?這一筆買的可是你嶽父的自由。人生自由。”老檢察官蠱惑我。

    丁瑩衝我點頭。

    “好吧。不過,請您給我點時間籌錢。”我說。

    “一定要快。北坑檢察院的材料一做好,北坑法院就會擇日宣判的。還有,你還要準備另外一筆錢。”

    “您說。”

    “宣判那天我也會去北坑,要把相關的人都請上,讓他們好吃好喝好玩。”

    “好。”

    好一個好吃好喝好玩。把一些小人的嘴臉高度概括了。

    ……

    為了籌這一筆錢,丁瑩特意回了一趟黃柏市。我這兒已經被老檢察官榨幹了。

    丁瑩來去四天,足見籌錢不易。三萬,一個單工資家庭十年的收入。用十年的收入買兩年的自由,我不知道值還是不值。

    當然了,這原本不是一個問題。遇上這種事,沒有什麽值與不值的。

    這跟值與不值沒有關係。

    是迫不得已。

    是跟法律開了個玩笑,打了個擦邊球。也許,老檢察官們並沒有違法。那副畫也許就值2萬元。受賄2萬元的物品,判個兩到三年的刑,也在法律規定範圍內。

    然後,在某一種情況下,可以判緩。判刑兩年,緩期兩年執行。這也是法律條文所允許的。

    可是,你就得花這些錢。你不花錢,可以的就成了不可以的。這是人為的。你沒有一點辦法。否則,就沒有權錢交易這個詞,沒有權錢交易這個說法了。

    而且,你花了錢,你還得慶幸。你能花這個錢是你的能力。

    我的出生地就有一句話:捧著豬頭尋不到廟門。

    這意思,誰看了,誰懂。

    丁瑩回到學院我便約了個時間把錢送去給了老檢察官。這一回我沒有帶錄音機。現場錄音風險實在太大。萬一露餡,老檢察官翻臉,會導致前功盡棄。這就是丁瑩不準我帶錄音機的原因。

    越到這種時候人越謹慎。再說,有了前幾次的錄音,要威脅老檢察官分量也夠了。就好比你要藥死一隻耗子,一包老鼠藥和兩包老鼠藥結果是一樣的。

    前前後後,竟然給了老檢察官近七萬元。

    宣判的日子定了,10月12日。

    日子一旦定了,很快它就來了。我們在電話裏和丁瑩的阿姨約定好10月11日在北坑汽車站會和。丁瑩的母親說好了來,臨時卻又改變了主意。還是有疙瘩吧。主要是怕喜悅的時刻帶來尷尬。

    10月11日,天空下起了綿綿秋雨。氣溫又陡然降了幾度。得穿外套了。穿一件薄薄的外套,風吹來,還覺得涼。

    丁瑩不知從什麽時候起圍了一條絲綢圍巾。

    臨行之際,艾貞子忽然跑來找我,叫我去她父親辦公室。

    “是嗎?”我盯著艾貞子看。

    “是。我爸叫你立即過去。說是有重要的事跟你說。”艾貞子說得很誠懇。

    “謝謝你。我馬上就過去。”我說。

    艾貞子走了。

    我提起大包拉著丁瑩的手和儲火玉他們說再見。這大包真像老檢察官說的可以用於旅行或出差。什麽東西都可以往裏麵放。一個包。簡單。

    “你不去艾院長辦公室嗎?”丁瑩很不理解。

    “回來再說吧。艾院長能找我什麽事?”我根本不相信艾貞子的話。

    “可萬一有什麽事呢?”

    “萬一有事我就更不能去了。你父親的事比什麽都重要,現在。不能耽擱。”

    自從那個晚上肉戒靈異顯現之後,艾貞子再也沒有找過我。

    現在她突然來找我,鬼知道她是不是在故伎重演。

    要是他父親真的有事找我,何必讓她轉達?有多少人願意為他效勞。

    不過,在經曆了那個晚上的“險遇”之後,艾貞子哪有必要再故伎重演呢?

    但是,這個念想在我腦海一出現我就把它過濾了。

    艾貞子是不是故伎重演已經不重要了,因為,我和丁瑩已經上了去北坑的長途客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