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我們真的相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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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億萬富翁潘勇,在本地是著名企業家,也是新聞和報紙關注的焦點人物。

    一天,潘勇,他和平時一樣,來公司上班。平時,員工們見了他,總是喊:“董事長好!”

    然後,都是各人都忙自己的工作。可是,今天不知怎麽啦?雖然員工們仍然喊:“董事長好!”但是,他們卻三三兩兩的在一起,好像在議論什麽?

    潘勇感到奇怪?心裏納悶,今天這些人都怎麽了?怎麽神情都怪怪的?這讓潘勇“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

    潘勇莫名其妙的來到了自己的辦公室。其中,早有秘書為他準備的各種重要報刊,首先映入他眼簾的是:全市最著名的報紙,報紙的首頁報道了就是關於他的事情,並有一幅非常大的照片,照片一個6歲的小男孩,舉著一個牌子,牌子上麵寫著:億萬富翁潘勇老爸,為何拒付撫養費?小男孩旁邊還站著一位比較時髦漂亮的女郎。

    潘勇認識啊,那個6歲的男孩就是自己的兒子啊?另一個站在兒子身旁的漂亮的女郎,就是已經分手的女友李嬌?李嬌她為何要這樣做啊?故事還得從頭開始……

    事情是這樣的:1999年9月,李嬌,考入了本市著名的大學。這個李嬌啊?那人長得啊,非常漂亮,一對會說話的大眼睛,桃花麵,瓜子臉,白嫩細膩的皮膚,身體勻稱高挑,穿著非常時髦。

    有一天,李嬌去餐廳吃飯時,認識了當時還在大學餐廳當廚師的潘勇。由於李嬌長得特別漂亮!李嬌那清澈明亮的瞳孔,彎彎的柳眉,長長的睫毛微微地顫動著,白皙無瑕的皮膚透出淡淡的紅暈,薄薄的雙唇如玫瑰花瓣嬌嫩欲滴……

    有詩為證:

    借水開花自一奇,水沉為骨玉為肌。

    共道幽香聞十裏,絕知芳譽亙千鄉。

    惟有山茶偏耐久,綠叢又放數枝紅。

    花開花落無間斷,春來春去不相關!疑是洛川神女作,千嬌萬態破朝霞。

    潘勇被李嬌的美貌所吸引?所以,當李嬌每次去餐廳吃飯的時候,潘勇總是特別照顧李嬌,同樣價格的飯菜,可比別的同學多了好多。有時,潘勇就根本不讓李嬌刷卡。這樣,李嬌和潘勇彼此印象都不錯,都有好感。所以,時間長了就逐漸產生了感情。但是,潘勇總是心裏感到,有些惴惴不安?你說這是為什麽啊?

    原來啊,潘勇隻是初中畢業,李嬌那可是大學生啊?身份相差太大了呀?何況李嬌又是才貌雙全的大學生呢?潘勇心裏很是自卑,覺得自己配不上李嬌。

    潘勇為了讓李嬌看得起自己,自己必須得有作為!潘勇我要有錢、有身份和有地位!於是,潘勇決定自主創業,就在李嬌上大二的時候,潘勇就自己租了一個店鋪,自己開了一家飯店,飯店雖然規模不大,但是,由於潘勇廚師手藝好,價格優惠,物美價廉。所以,顧客絡繹不絕,生意越做越好,越做越紅火。

    就在李嬌上大四時,潘勇的新酒店的規模,在本市可以說算是一流的啦!李嬌也經常來潘勇的酒店幫忙,李嬌自己總是以老板娘的身份出現,潘勇對李嬌也是非常好,現在的潘勇已不是以前的大學餐廳的廚師了,現在已是酒店的總經理了?潘勇的地位和身份都發生變化,但是,對李嬌卻是一往情深。為此,李嬌也非常驕傲和自信!

    就在一個星期六的晚上,李嬌和潘勇跳舞回來,來到了潘勇的新買的別墅,當兩人都雙雙沐浴了之後,雙方再也控製不住自己的感情了!於是,就雙雙墜入了愛河……

    那真是:春寒賜浴華清池,溫泉水滑洗凝脂,侍兒扶起嬌無力,始是新承恩澤時。……佳麗三千人,三千寵愛在一身。金屋狀成嬌侍夜,玉樓宴罷醉和春。從此,李嬌和潘勇就過上了生活……

    二

    2002年7月,李嬌大學畢業了,就來到了潘勇的大酒店,當上名副其實的老板娘。就在2003年3月一天晚上,李嬌和潘勇兩人做愛之後,李嬌躺在潘勇的懷裏,撒嬌似地說:“親愛的勇哥,我告訴你一個好消息?”

    潘勇興奮地說:“親愛的阿嬌,什麽好消息啊?快說說看?”

    李嬌用美麗的眼睛,看了看潘勇,然後神秘的說:“這事告訴你很簡單。但是,勇哥,你必須答應我一個條件?”

    潘勇爽快的說:“別說一個條件,就是一千個條件,一萬個條件,我都答應!”

    李嬌高興的說:“那好,勇哥,我們結婚吧?”

    潘勇驚訝的說:“什麽?結婚?”

    李嬌認真的說:“對呀,結婚!”

    潘勇有些口吃的說:“為……為什麽,要結……結婚?我……我還沒有想好呢?”

    李嬌也有些驚訝的說:“勇哥,這是為什麽啊?我們為什麽還要想想呀?難道你不愛我嗎?”

    潘勇肯定的說:“愛啊,怎麽不愛?我是真的愛你的呀!隻不過,現在條件還不成熟?我想把公司再做大做強,沒有時間,考慮結婚的事情啊?”

    李嬌天真的說:“勇哥,你愛我,我也愛你!這個條件不就足夠了嗎?那還要什麽條件啊?什麽成熟不成熟的啊?難道公司的大小與我們結婚有關嗎?”

    潘勇猶豫的說:“不是……不是,讓我好好考慮考慮……”

    李嬌要和潘勇結婚,但是潘勇卻支支吾吾,不是這原因就是那原因,不想和李嬌結婚,這使李嬌很不高興!於是,李嬌就從自己的小手提包裏,拿出一張化驗單,遞給潘勇,生氣的說:“潘勇,你看看吧!這是什麽?”

    潘勇拿著那一份化驗報告,仔細觀察,潘勇文化程度低啊?看不懂化驗結果,就問李嬌:“這是什麽?我看不懂啊?”

    李嬌用眼睛瞪了一下潘勇,冷冷的說:“潘勇,我告訴你!我懷孕了!那是我去醫院檢查的化驗結果!”

    潘勇一聽李嬌這麽說,心裏非常高興,馬上把剛才李嬌提出結婚的事情和煩惱,都拋到九霄雲外了,於是興奮的說:“哈哈……那太好了,我有兒子了,謝謝你,親愛的阿嬌!”

    李嬌看到潘勇高興成那個樣子,不問三七二十一就說是兒子,臉上的愁雲馬上雲消霧散,好像剛才的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好像根本就沒發生一樣?

    看來,潘勇真的是想兒子都想瘋了?我得好好治一治潘勇,省的我費口舌,看來潘勇也不像以前的潘勇啦?真像人們常說的的那樣:男人有錢就變壞?於是,李嬌故意把聲音提高,大聲的說:“潘勇,你怎麽知道,我懷得就一定是兒子呀?”

    潘勇仍然興奮的說:“我的感覺,我的直覺,阿嬌,你懷得一定是兒子!”

    李嬌見時機成熟,就再次提出:“那好,勇哥,我們已經有兒子啦,那我們就結婚吧?”

    潘勇聽到李嬌又提出結婚,臉上的笑容馬上消失了,有些為難的說:“這……”

    這一回,李嬌真的生氣了,潘勇的變化真的是太快了?剛才,還是晴空萬裏,這會馬上又陰雲密布了?於是,李嬌氣憤的說:“潘勇,我們若是不結婚,那就幹脆把孩子,流掉算了?”

    潘勇一聽,李嬌要把孩子流掉,心裏就非常著急!潘勇心想:現在一定要把李嬌穩住,千萬不能讓李嬌把孩子流掉啊!

    於是,潘勇心平氣和、並且非常有耐心的勸李嬌說:“阿嬌啊,孩子是我們愛情的結晶呀?我們怎麽舍得把他流掉呢?那是你我相愛的見證啊?阿嬌啊,再說結婚也隻是一種形式,隻要我愛你,你愛我,這就足夠了?親愛的阿嬌,你說,不是嗎?”

    李嬌看潘勇的態度,是那麽虔誠認真,並且說得也有一定的道理。李嬌心想:我和他弄僵了也不好啊?再說,我現在也是真的愛潘勇啊!結婚不也就是一種形式嗎?現在的一些人,不都是在追求什麽,不在乎天長地久,隻在乎我們曾經擁有?隻要潘勇真心的愛我,早結婚,晚結婚,那還不是一回事嗎?所以,李嬌以後也就,再也不提結婚的事情了。從此,李嬌和潘勇有一段時間,也就相安無事了。

    就在李嬌的孩子一周歲多的時候,一位三十歲左右,長得比較豐韻的農村女人,抱著一個兩歲左右的女孩,出現在李嬌麵前。

    那女人說:“我叫史臘梅,潘勇是我的丈夫。我在家裏,聽別人說,潘勇發財了?現在,潘勇老是不回家了,是不是把我們忘了啊?是不是,打算就不要我們娘倆了呀?”

    李嬌一聽這些,心裏極為不高興,李嬌心裏一切都明白了……

    三

    李嬌心想:好啊,你這個潘勇。不怨,我每次提出要和潘勇結婚,他總是推三阻四的呢?他不願與我結婚的原因?他原來居然有老婆啊?並且還隱瞞著我啊?潘勇啊潘勇,我們雖然已經相愛五年了?可是,潘勇你從來未提過有老婆的事情啊?好啊?潘勇啊潘勇!你真行!!你同時擁有兩個女人,這個女人史臘梅,也為你生了孩子?並且他已經和這個女人已經結婚了啊?潘勇啊,你等著,我跟你沒完!

    但是,此時的李嬌仍然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笑容滿麵的說:“啊!好啊,原來你是嫂子呀?真的是對不起?你找我們潘總啊?潘總出差了,不能回來,你過幾天再來吧?”

    其實,李嬌想把史臘梅趕快攆走。但是,史臘梅是一個實在人啊,她那裏明白李嬌的用意呀?史臘梅就幹脆的說:“不行!我就在這裏等他,要是我娘倆等不到他,咱就是不回去!”

    李嬌也體驗到史臘梅的執著勁!李嬌實在也沒有再好的辦法把史臘梅攆走?

    於是李嬌說:“那好,嫂子,你就在這裏等吧!我還有其他事情要做!”其實,李嬌也是故意借口離開的。

    一些事情,總是愛和你開玩笑?你若是怕誰,不想見到誰,可就偏偏遇見誰?你若是想見到的人,可就是偏偏遇不到?好像這個人,就在地球上永久的消失了一樣?杳無消息!

    潘勇就是這樣,他就怕老婆來城裏找他,可是老婆偏偏來城裏找他!所以,潘勇在城裏的具體地址,從來就不告訴妻子史臘梅。

    但是,自潘勇出了名之後,想躲也躲不掉了!真是人怕出名豬怕壯啊?這不?你的原配妻子史臘梅,來找你了?潘勇啊潘勇,我看你該咋辦?

    就在潘勇剛剛進酒店大廳時,就看見史臘梅抱著孩子坐在沙發上,潘勇就先是一愣?

    史臘梅同時也看見潘勇了,就馬上站起來,就趕忙說:“潘勇,你不是出差了嗎?現在就回來了啊?你可回來了?這太好了!剛才,還有個女的,好像是你們這裏管事的,她說你出差了?我正愁你回不來了呢?家裏還沒有人照應呢?潘勇啊,那我們就一塊回家吧?”

    這位美麗的農村少婦,見了潘勇,就要潘勇回家,為人也真夠實在的啊?原來她,這就是總經理的老婆呀?那現在的女大學生老婆,那該咋辦啊?大廳的服務員都在偷著樂呢?這回,可有熱鬧瞧啦?

    潘勇這時,也感到非常尷尬!同時,潘勇更擔心他和李嬌的事情被老婆知道?

    潘勇心想:現在看來,史臘梅和李嬌還沒有鬧翻吧?我看這形勢,問題不是很嚴重,我得趕快想辦法把史臘梅攆走,讓她回家!以後的事情以後再說。

    於是,潘勇仍然裝得很沉穩的樣子,並和藹的對史臘梅說:“臘梅啊?是你們娘倆來的啊?怎樣不預先說一聲呢?我好讓人去接你啊?臘梅啊,你還沒有吃飯吧?走走…我們先去吃飯吧!然後,我讓他們送你回家!走,走……我們快上我的車吧。”說完,就讓服務生把孩子和臘梅送上了自己的轎車。

    隨後,潘勇也上了車,命司機開車,到了另一家大酒店……

    四

    其實啊,潘勇攆走史臘梅的更重要的原因,潘勇怕史臘梅在這裏時間長了,會出事!於是,趕緊打發史臘梅走?畢竟,臘梅是農村婦女,經過的事情少,再加上史臘梅,性格溫柔善良?所以,史臘梅啊,老公說什麽,就信什麽!

    潘勇和老婆史臘梅,在一家大酒店吃完飯,又去了一家大型超市,潘勇給史臘梅和女兒買了好多好多的東西。然後,讓司機把史臘梅送回了老家。

    潘勇回酒店後,急忙來見李嬌。這時的李嬌正在焦急等待著潘勇,李嬌一見潘勇,就非常生氣的問:“潘勇,你有老婆,為何一直瞞著我?你這是什麽啊?潘勇,你這是欺騙!欺騙我的感情?潘勇,我早知道你有老婆,你就是天王老子,我也不會和你好?我要得是一個全心全意的愛我的男人!潘勇,你到底打算怎麽辦吧?”

    潘勇趕忙解釋說:“親愛的阿嬌,我真的是愛你的!正是因為我是真心愛你的,我怕失去你,所以,我就一直沒有告訴你啊?”

    李嬌很幹脆的說:“那好,潘勇,你回去,馬上就和史臘梅離婚,我們現在,就去登記結婚?”

    潘勇為了不把事態擴大,矛盾激化。於是,潘勇就耐心的對李嬌說:“親愛的阿嬌,你聽我慢慢把事情講明白,我從小就失去了父母,是史臘梅的父母把我養大成人的!她們一家,對我有養育之恩啊?我怎麽能忘恩負義呢?再一個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史臘梅的父母隻有史臘梅這一個女兒,臘梅的父母看我可憐,就把我收養過去,以後打算做上門女婿。等以後,有了孩子,就隨著姥爺姓史,這樣,可以繼承史家的香火!我從小就和臘梅在一起,我就把臘梅當做姐姐了,隻有姐弟情,沒有感情的啊?”

    李嬌聽潘勇這麽一說,好像潘勇也有苦衷?好像潘勇也有難處?但是,原則問題是絕對不能讓步的!於是,李嬌幹脆的說:“那正好,既然你們沒有感情,你們馬上就去離婚,沒有愛情的婚姻,本身也是不道德的!”

    潘勇有些為難的說:“阿嬌,離婚,我們是一定是要離的!但是,不是現在,做事總得有個過程吧?再說,我也不能那麽沒有良心啊?史臘梅的父母把我撫養成人,我並且做了她們的上門女婿?他們的養育之恩,讓我今生今世,都難以報答啊?親愛的阿嬌,你說,我能那麽快的就和臘梅離婚嗎?不過,阿嬌啊,我可以做臘梅的工作,臘梅很聽我的話,我和臘梅的孩子,由我給撫養,臘梅的父母也由我養老送終!我再給臘梅一些錢,讓她衣食無憂,我想,這樣對臘梅總該可以了吧?”

    李嬌聽了潘勇的一席話,潘勇說得也有道理。李嬌心想:我做事也不能太過分?潘勇和史家,那也是十幾年的養育之恩啊?潘勇和史臘梅也有十幾年的感情啊?不是說能斷就斷的呀?於是,李嬌就幹脆退讓一步,但李嬌仍然斬釘截鐵的說:“那好,我們就一言為定,我就等著你們離婚?我們好結婚!”

    其實,潘勇以上這些話,可以說基本是真的。但是,他說和史臘梅沒有感情?那也是假的,史臘梅在農村,也是一個非常優秀的女人,為人正直善良,溫柔體貼,美麗漂亮,對潘勇就像對親弟弟還親!史臘梅對待潘勇那真是:百倍的嗬護,千般的疼愛,萬般的柔情啊?可以說,史臘梅和潘勇也是兩情相悅的啊!他們的感情也是比較深的啊?那也是青梅竹馬呀?但是,人的感情,也會隨著時間的流失和環境的變化,也會隨著變化的啊?

    當潘勇來到了大學在餐廳當廚師時,眼前花花綠綠的富有青春氣息的女大學生,就讓潘勇不免有些心動?特別是,遇上了青春靚麗的李嬌時,更使潘勇的眼前一亮,太美麗、太漂亮的女孩啊?於是,潘勇就慢慢的暗戀上了李嬌?所以,潘勇想盡一切辦法討好李嬌。

    就在潘勇暗戀李嬌的同時,史臘梅的父母讓潘勇和史臘梅結婚。這時的潘勇,愛情的天平已經傾向了李嬌?可是,潘勇仔細一想,他是一個大學餐廳的廚師,是一個初中畢業生。李嬌是一個名牌大學的大學生,相差甚遠啊?我能配得上李嬌嗎……

    五

    潘勇心想:我不和史臘梅結婚,我怎麽對得起史家啊?怎麽對得起對我十幾年的養育之恩啊?於是,潘勇還是決定,就和史臘梅結婚啦!但是,結婚後三年才有了孩子。

    我們再說李嬌,她也不愧也是名牌大學的大學生啊?聰明啊?就對潘勇也多了一個心眼!於是,李嬌自己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存錢;同時,李嬌暗地裏找人盯梢潘勇。

    自李嬌讓潘勇和史臘梅離婚,可是,潘勇就一直拖著不辦?有時,潘勇還偷偷的去和史臘梅約會,每次總是給史臘梅一些錢和一些東西。

    有一次,他和史臘梅約會時,發現有人跟蹤?結果,被潘勇逮了個正著!經詢問,才知道是李嬌讓其跟蹤的!

    潘勇這時才想到:好啊李嬌,我這麽信印你!你卻這麽不相信我?還暗地裏派人跟蹤我?潘勇非常生氣!於是,潘勇對李嬌也多了心眼,也就暗地裏觀察李嬌,就暗地裏對李嬌的管理的賬目進行了審核,發現李嬌暗地裏私吞公款?

    這樣,潘勇和李嬌兩人的距離越拉越大,潘勇也漸漸疏遠李嬌。到最後矛盾終於爆發了,李嬌質疑的問潘勇:“潘勇,你為何疏遠我?你不是說永遠愛我的嗎?你現在是怎麽做的啊?你和史臘梅離婚了嗎?你為何一直在騙我?”

    潘勇也毫不讓步,針鋒相對的說:“李嬌,你做的就對了嗎?找人跟蹤我,還暗地裏私吞公司公款?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你認為我不知道啊?”

    李嬌也毫不否認的說:“是啊,潘勇,這都是讓你逼得,你要是和史臘梅離了婚,和我結婚,我也不會這麽做的啊?”

    潘勇幹脆的說:“李嬌,既然我們都不能彼此相互信印,那我們幹脆就分手吧?”

    李嬌生氣的說:“潘勇,你想得到美!不是你追求我的時候了?你現在風光了,金錢有了,美女隨時都聽你的召喚!是不是對我厭煩了,是不是嫌我啦?那好,想分手也可以,給我一千萬元,每個月給兒子的撫養費一萬元?這個酒店也給我!”

    潘勇也是麵紅耳赤,非常生氣的說:“李嬌,孩子的撫養費,你不說我也給,你要的一千萬元我也可以考慮?至於,你要酒店?不可能!這是我辛苦創業發展起來的,我現在雖然有好幾個分公司,也有房地產。這個酒店,是我的第一桶金,說什麽我也不會給你!李嬌,你想要酒店,沒門!”

    就這樣,自潘勇和李嬌互不相讓的大吵了一仗以後,兩人就經常爭吵,感情也就隨著兩人的爭吵而消失了?以後的爭吵,為的是金錢爭吵而爭吵?看來,金錢的力還是相當驚人?金錢啊金錢!你是魔鬼?有多少人為你,喪盡了天良?有多少人為你,殺人防火?有多人為了你,成了孤魂野鬼?那真是: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啊?

    經過多次磋商,潘勇答應給李嬌五百萬元,每月給兒子撫養費一萬元,並且把他和李嬌住的房子,也給了李嬌。但是,潘勇有個條件,李嬌必須馬上離開潘勇的公司!

    李嬌還想在潘勇的公司上班,但是,潘勇堅決不同意!否則,除了給兒子每月一萬元撫養費和房子,那五百萬元分文不給!你願上那裏告就上那裏告吧!

    事後,李嬌也詢問了有關人員,若是打官司,她打贏官司的可能性不大,關鍵她和潘勇是的關係,是得不到法律的保護的!於是,李嬌就隻好答應了。

    自從李嬌離開潘勇的公司,潘勇的生意越做越大,如日中天,成為本地最著名的企業家,他的子公司就有二十多家,就每年的個人純收入一千四百多萬元。

    可是,李嬌卻每況愈下,自己又帶著孩子,所找的工作讓她都不滿意!好單位沒有關係進不去,孬單位待遇低,李嬌不想去!所以,就沒有找到一份稱心如意的工作啦!

    後來,李嬌聽朋友說,炒股很賺錢,李嬌就把五百萬元,全部都投入炒股,李嬌也沒有這方麵的經驗啊,時間不長,五百萬元很快縮水到五十萬元!李嬌也不敢再炒了,再炒,可能這五十萬元也被炒沒了!

    於是,李嬌就天天喝酒,用來發泄自己。有時,還拿孩子出氣?並且有時還打孩子!潘勇給兒子的撫養費,她也是肆意揮霍!

    使李嬌更加不滿的是:潘勇地位變了,人也變得無情無義啦?什麽愛你到天長日久,地老天荒?什麽“山無陵,天地合,乃敢與君絕!”都他媽的混賬話!隻要有錢才是真的!她恨潘勇,她更恨的是:潘勇連兒子撫養費也不給了?這樣,也斷了她的經濟來源?

    李嬌也是大學生啊,智商也不低啊!於是,李嬌就了有關法律條文,就想再向潘勇通過法律手段,給兒子要撫養費,如何能要的更多的撫養費,如何能打贏這場官司,那就先造一下輿論,於是,就出現了故事剛開始的那個場麵……

    六

    潘勇和李嬌要正式對簿公堂了?在公眾的壓力下,潘勇不得不出庭。

    在庭審時,李嬌向法院陳述:潘勇,作為著名企業家,無情無義,連自己的兒子都不撫養,失去了做父親的人格!所以,我要申請潘勇付給我兒子的撫養金五千萬元。要問,我為何申請如此高的撫養費?我是有依據的。潘勇,個人每年的純收入一千四百多萬元,按有關法律規定,我兒子有百分之三十的財產繼承權,每年潘勇就應該付給我兒子四百二十萬元,我兒子現在6歲,到18歲還有12年,總計潘勇要想我兒子支付撫養費5040萬元。

    潘勇聽李嬌要這麽高的撫養費,那真是天價啊?潘勇非常生氣的說:“這所謂的撫養費是李嬌的一種勒索行為?這是欺詐!我不相信她!更不相信她的人格!據我了解,他對孩子不好,有時,拿孩子出氣,我的孩子有繼承我的財產的權利!但是,不是現在。孩子的撫養費我可以給的多一些。但是,我不同意李嬌的意見,李嬌你不要把繼承財產和撫養費混淆,我現在不可能按我收入所謂的百分之三十給兒子,我的收入,仍然要用於發展企業,就是要讓兒子繼承財產,那也是以後的事情!再說,你李嬌的人品我信不過,就是給你了,你還會揮霍幹淨,上一次的五百萬呢?你是不是已經揮霍幹淨了?所以,我拒付!”

    這樣,李嬌和潘勇各不相讓,各為自己辯護。其實,法院也不好判決,就對於非法的財產關係的界定比較複雜的,一些問題屬於法律尚未涉及的問題?最後,法院建議,你們還是調解吧?

    經過多次調解,潘勇同意給兒子每月兩萬元的撫養費,其他的一些,等孩子長大以後,由孩子自己來決定。

    這回,李嬌也沒有其他更好的辦法了,隻好同意。

    事後,潘勇在積極努力,爭取把孩子的撫養權變更過來?潘勇心想:李嬌啊,你就別怪我?你為何問我要五千萬?你也夠狠的啊?你無情,就別怪我無義?到時,我讓你一分錢,也撈不著!

    這個故事到此就算結束了,通過潘勇和李嬌戀愛史,我們不去評價誰對誰錯,就他們從相愛到後來又對簿公堂?潘勇從一個地位低下的初中的畢業生,到以後是一個地位高高在上的著名企業家、億萬富豪。李嬌從一個風風光光的名牌大學的大學生,到以後變成打工的女大學生。在地位的變化中,一些東西也隨著發生了質的變化!這就是說,人的地位變了,思想理念也隨之改變了;環境變了,人的需求和欲望,同時也就隨著改變了!

    當時,李嬌能愛上潘勇,主要是因為潘勇對她太好了?屬於感激之情,這種感激之情還是比較純真的!潘勇這時,也的確愛的是李嬌。後來,她發現潘勇早有老婆啦?並且還瞞著她?所以,就認為潘勇欺騙了她?李嬌對潘勇的感激之情就變淡了?後來,隨著李嬌和潘勇的矛盾加深,李嬌對潘勇的愛也就變味了?不是愛潘勇了?而是愛上了潘勇的財產!以後,李嬌逐漸產生報複的心理?最後,對潘勇的愛沒有了?而是恨潘勇,報複潘勇!

    潘勇呢?剛開始的確很愛貌美如花的李嬌,李嬌又是大學生,這對李嬌來說,也是一個耀眼的光環!但後來,因為地位的變化,周圍美女如雲,李嬌雖然美麗,可是,人無千日好,花無百日紅啊?李嬌這顆美麗的花朵也就漸漸失去了顏色啦?特別是發現李嬌派人跟蹤他,就對李嬌產生了反感,又發現李嬌私吞公司的公款,對李嬌就更不信印了?就對李嬌有了反感了!可以說,對李嬌的愛幾乎就沒有了!

    潘勇和李嬌鬧成今天這種地步,關鍵的問題是:二各人沒有建立在真誠相愛、彼此信印的基礎上,潘勇是貪圖了李嬌的美貌,和風華正茂的大學生,李嬌剛開始是對潘勇有感覺之情,以後也是愛慕虛榮,貪圖享受和潘勇的財產,不是從內心愛上潘勇!

    我們再說潘勇,腳踩兩隻船,既不想辭了糟糠之妻,又不想放棄李嬌的美貌?潘勇也不是真心的去愛李嬌,對潘勇來說,李嬌隻是一個花瓶,擺設而已?

    兩人的相愛,本身就存在著隱患!但最關鍵最重要的是:兩人不能彼此信印,不能以誠相待,也就是說,不能心心相印!後來,李嬌也是聰明反被聰明誤!所以,才造成今天的這種場麵,好像這個故事是不應該發生的?其實,這是她們之間感情的基礎所決定的,她們發展到最後對簿公堂,這也是必然的。

    從潘勇和李嬌的故事,告訴我們一個道理,君子之交淡如水,平平淡淡才是真!李嬌啊,你為何要那麽財產幹嗎?你要得是五千萬啊?那真是一個天價的撫養費啊?

    錢這東西,生不帶來,死不帶去!李嬌啊,第一次給你五百萬,這也是一般人,想都想不到的啊?你不懂炒股,那你為何去抄啊?你把五百萬,你很快縮水到變成五十萬?就這五十萬對一般人來說,也不是一個小數目啊?何況每月還有兒子的一萬元撫養費啊?你就是不工作,足可以讓你們娘倆用的了啊?你和兒子好好過日子,善待你的孩子,不打他,不虐待他,潘勇也不會不給你們撫養費的啊?若是,潘勇把孩子的撫養權變更過去後,潘勇還會給你錢嗎?以後,你將一無所有!所以,善待別人的同時,就是善待自己,你連自己的親生兒子都不能善待,你還會善待別人嗎?

    潘勇啊?你為什麽就那麽狠心呢?你以前不是也很愛李嬌嗎?你到底愛她的美貌,還是愛她的人品呢?你們相愛的感情基礎是什麽?你需要的是什麽?雖然,以後李嬌做的有些過分?但你做的就對了嗎?為什麽就不能多一份理解?為什麽就不能多一份寬容?為什麽你們就不能多一份溝通?為什麽就不能相互交流?彼此信任?不管你和李嬌相愛的基礎是什麽?但是,你們畢竟都轟轟烈烈的愛過?愛沒有了?那友情也沒有了嗎?都說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若是你們彼此都還有一點友情的話,你們也不會對簿公堂啊?

    有這樣的幾句話,讓我們值得思考?那就是:“需要、得到”定律:“你要得到的,往往是你得到最少的;你最不需要的,往往是你得到最多的。”反目成仇定律:“在沒有利益衝突的時候,往往是稱兄道弟;一旦有了利益衝突時,往往反目成仇。”生意定律:“沒有永恒的朋友,隻有永恒的利益。”“親兄弟,明算賬。”

    題材來源於,tv-12社會與法頻道,2009年6月5日13:28,《法律講堂》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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