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致命戀人(上)

字數:2254   加入書籤

A+A-


    (親愛的朋友,今天又發表一篇新作,希望朋友們喜歡!求支持!求推薦!求收藏!求交流!qq3151712917。希望多提意見吆!)

    我在vt-12社會與法頻道,《大家看法》節目,“致命戀人”,看後我感觸很深很深,使我也想的很多很多……

    現在的網絡,給人們的生活,的確帶來了極大的方便!但同時,也因為網絡發生了,一些不應該發生的事情?所以,一些事情,有失,也有得!

    現在的網絡,關鍵是:你以怎樣的態度對待網絡?你的心態:決定意識?你的意識:決定行動?你的行動:決定結果?隻要你有個積極向上樂觀的心態,你就會感覺網絡和你貼的很近?你可以收獲到網絡給你,帶來的快樂和方便!

    在現實生活中,網絡起到了,其他東西無法替代的感覺。喜歡網絡,但一定要有個度!假若,你要是癡迷網絡,那就脫了現實,你很有可能,就會被現實所淘汰?你的夢就會被現實,擊得粉碎!

    故事的男主人翁,就是癡迷網絡的犧牲品!故事的男主人翁林明,就因為癡迷網絡,不能自拔,親手舉起了屠刀,殺死了自己心愛的女網友周春梅,致使自己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從而走上自取滅亡的路途!

    事情是這樣的:林明在從網上結識了天真活潑,美麗聰明的女中學生——周春梅。

    林明和周春梅,兩人越談越投機,經過一階段時間的網戀,兩人就從網絡裏走了出來,進行了實際的約會,兩人真正的相愛了,花前月下,雙宿雙飛,那真是:“在天願作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

    兩人就這樣相愛了四年。四年說長不長,說短不短!就在兩人在熱戀中,女友周春梅,忽然提出分手?

    打那以後,周春梅就消失了,林明再打周春梅的電話,已經停機!林明給周春梅在網上聯係發信息,同樣,也是不回信息!從此,李春梅好像從這個世界上,蒸發了一樣?消失得無影無蹤?女友周春梅,就這樣消失了……

    這對於癡迷網絡,並深愛著周春梅的林明來說,那是一個莫大的打擊,他把女友周春梅,當成自己的唯一?也當成了自己的全部!

    若是林明有理智的話,他應該清醒的認識到,既然女友周春梅,突然和自己失去聯係,就一定有原因的?至於為什麽突然消失了,可以通過各種渠道,想辦法去獲得周春梅,消失的真正的原因?

    如果周春梅沒有發生什麽意外的話?若是她真的愛你的話?若是她非常在乎你的話?她一定會找你的,因為她知道你們的聯係方式?可是林明,你卻不同啊?周春梅是故意躲著你呀?你若是要找周春梅,那就不容易了?那真如同大海裏撈針!

    林明本應有著一份不錯工作的,每月工資接近四千元呐?林明若是積極上進,不放棄工作,拋棄煩惱,從新振作起來?若是此時,林明幡然醒悟:既然周春梅那麽絕情的離開你?那麽不顧及別人的感受,像這樣的女孩,你真的也沒苦苦追尋的必要?“天涯何處無芳草,為何隻戀那棵草”啊?仍然,會有美麗的姑娘,愛上他的!林明,他也會重新獲得,新的愛情的!

    但是,林明卻是一根筋,非得要放棄工作,去找周春梅?你說,林明愚昧不愚昧?(嗯嗯嗯……蠢!)

    林明的找周春梅的心情,我們可以理解?若是林明,你要找周春梅,這也不是不可以?說明你林明,對感情認真,對愛情執著?但是,你也不需要放棄工作呀?你要選擇一個,正確的方式啊?工作那是能隨便,就可以丟棄的嗎?人當然要尋找,但是,也不能隨便放棄工作呀?你要選擇,既可以找人,又可以不放棄工作,難道就沒有兩全其美的方法嗎?隻有放棄工作這一種方法嗎?林明那就是擰,就是軸!(哈&軸!)

    世上無難事,隻怕有心人?你還別說,林明還真的得到了周春梅的老家的地址!

    林明就來到了周春梅的老家,找到了周春梅的父母,周春梅的父母勸林明說:“林明,你不要找了,我家春梅不和你聯係,說明她以後不願再見你?你們分手,我們是同意的!既然分手了,說明你們那所謂的感情,也該結束了!也說明你們也不能相愛了,再在一起,也不好!你們的感情,本來就沒邊沒撈的?分開也是好事!你們就好聚好散吧?”周春梅的父母,說完,就再也不理林明了。(若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v本\文/來自\瓜v\v子小/說\網 wgpi,更v新更v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