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重建破虜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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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和五年(公元182年)正月

    靈帝下詔,令公卿舉奏刺史、郡守貪殘害民者,朝廷一片混亂,各方勢力鬥得不可開交,這一切對於雲玥來說,卻沒有任何的影響。

    二月初一,雲玥召集賈詡、呂布、關羽、張飛、典韋和剛被派到上穀的白忠之子白勇,七人共同商議破虜軍重建之事,計劃總兵力六萬,其中騎兵三萬,步兵兩萬。

    第二日,雲玥發出征兵告示,從軍者不僅一日三餐,頓頓有肉,每人每月還可獲得三百錢,職位越高,月錢越高,若是傷殘,破虜軍將負責今後所有的生活開支,若是陣亡,月錢兩倍繼續給到家人,還將負責撫養家中長子直至成年,若是願意從軍,將直接繼承父親軍職。

    破虜軍軍職暫定為八級,分為三等兵、二等兵、一等兵,軍士,拾長,校尉,督尉,將軍。一個一等兵每月可獲得月錢五百錢,已經完全可夠一家六口的生活開支,若是升到拾長一級,每月月錢一千,還可獲得分得三畝良田,一家人更是衣食無憂。

    在破虜軍中,若是獲得戰功,獎勵更加優厚,雲玥更是在征兵告示中提到,破虜軍破虜軍與異族的戰鬥,戰利品三成歸軍士所有,按軍職分配。

    雲玥征兵告示傳遍幽州全境和並州冀州部分郡縣,有靈帝聖旨和朝中各方勢力的支持,上穀郡在幽州就是一個獨立的存在,幽州刺史郭勳插不上手,何進也毫無辦法。

    一係列的優厚條件,讓征兵工作異常的順利,二十萬應征者讓雲玥等人挑來揀去,擇優錄取,花了整整五天,才完成了破虜軍的征兵。

    而在此期間,周邊的一些豪傑之士也紛紛慕名投奔而來,雖然沒有讓雲玥興奮的名士和名將,但卻大大的充實了郡府和破虜軍的實力。其中出名的人物包括:臧霸,侯成,高覽,鞠義,審配,韓猛,管寧,華歆,邴原。

    審配,天性烈直,強於軍事,前世成為二叔袁紹治中別駕,雲玥任命其為破虜軍主薄,協助賈詡總督後勤糧草。

    而對於東漢**,管寧、華歆、邴原三人,被任命為郡守府主薄,功曹和督郵,協助雲玥管理郡縣日常事務。

    二月初九,雲玥花費兩萬金從西涼三叔馬騰和南匈奴購得戰馬八萬匹運抵上穀。

    二月二十一,二十萬件破虜軍軍服和十萬新式鎧甲從廣寧運至沮陽。

    光和五年,三月初一,五萬將士齊集沮陽,破虜軍正式成軍,望著身前黑色兵陣,雲玥心中豪氣衝天,這隻是霸業的開始,十萬,百萬,雲玥暗暗發誓,未來自己一定像先輩始皇陛下一樣,統帥著無敵軍團縱橫天下。

    雲玥將騎兵三萬分為三隊,分別由呂布、關羽、張飛統領。其中呂布統領天龍騎,以臧霸、侯成為副,領兵一萬,駐守沮陽;關羽統領飛龍騎,以韓猛為副,領兵一萬,駐守潘縣;張飛統領蒼龍騎,以高覽為副,領兵一萬,駐守下洛;步兵兩萬,由典韋統領,以鞠義為副,駐守廣寧和長城一線;另選拔身強力壯之人一千,組建破虜軍親衛營,由白勇統領,雲玥命名“錦衣衛”。

    與此同時,雲玥也公布了破虜軍軍規:

    其一:聞鼓不進,聞金不止,旗舉不起,旗按不伏,此謂悖軍,犯者斬之。其二:呼名不應,點時不到,違期不至,動改師律,此謂慢軍,犯者斬之。其三:夜傳刁鬥,怠而不報,更籌違慢,聲號不明,此謂懈軍,犯者斬之。其四:多出怨言,怒其主將,不聽約束,更教難製,此謂構軍,犯者斬之。其五:揚聲笑語,蔑視禁約,馳突軍門,此謂輕軍,犯者斬之。其六:所用兵器,gōng nǔ絕弦,箭無羽鏃,劍戟不利,旗幟凋弊,此謂欺軍,犯者斬之。其七:謠言詭語,捏造鬼神,假托夢寐,大肆邪說,蠱惑軍士,此謂淫軍,犯者斬之。其八:好舌利齒,妄為是非,調撥軍士,令其不和,此謂謗軍,犯者斬之。其九:所到之地,淩虐其民,如有逼**女,此謂奸軍,犯者斬之。其十:竊人財物,以為己利,奪人首級,以為己功,此謂盜軍,犯者斬之。其十一:軍民聚眾議事,私進帳下,探聽軍機,此謂探軍,犯者斬之。其十二:或聞所謀,及聞號令,漏泄於外,使敵人知之,此謂背軍,犯者斬之。其十三:調用之際,結舌不應,低眉俯首,麵有難色,此謂狠軍,犯者斬之。其十四:出越行伍,攙前越後,言語喧嘩,不遵禁訓,此謂亂軍,犯者斬之。其十五:托傷作病,以避征伐,捏傷假死,因而逃避,此謂詐軍,犯者斬之。其十六:主掌錢糧,給賞之時阿私所親,使士卒結怨,此謂弊軍,犯者斬之。其十七:觀寇不審,探賊不詳,到不言到,多則言少,少則言多,此謂誤軍,犯者斬之。(此十七條出自韓信十七條禁律五十四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