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8章 你也告不了他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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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如,上周周律師接的齊穎案子,現在進行的怎麽樣了。”聞如周一來上班的時候,一來就被沈臨軒叫到了辦公室,問著上周某個案子的事情。
師父,我剛剛問過周律師了,她好像沒有辦法這個時候出差,所以現在那個案子……齊穎想轉到我們這邊。”聞如恭恭敬敬的遞上他詢問的所有資料,那個案子的委托人齊穎,和她似乎還有點淵源呢!
就是有一次她被母後大人打發去小區的超市買醬油的時候,碰到了一個3-4歲的小男孩,一直在哭,好像是和父母走散了。她也不敢就這麽離開放任不管,畢竟孩子這麽小,要是碰到壞人後果不堪設想。
就在她抱著因為糖果而不再哭泣的孩子的時候,遇到了不少的人,其中也有熟人。她第一個遇到的人便是沈律師,他看著她手裏的小人兒,驚訝了幾秒,才開口道:你孩子都這麽大了?
她一臉黑線,自己每天都在旭光上班,怎麽能在幾個小時之內生出這麽大的兒子!當她是妖怪嗎!師父,他和父母走丟了,我和他一起等他的父母來接他。
沈臨軒什麽都沒說,隻是上下打量了這個孩子幾眼,然後對著還在等孩子父母的聞如說道:一般怕孩子丟的父母,都會在孩子的身上放上聯係方式,你找找看。
聞如才想起來,孩子可能是自己跑丟了,孩子的父母不一定知道他們在這裏等他們。她把孩子拉出身側,找了一會兒,才發現了項鏈裏的小紙片。
聞如撥通了孩子母親的電話,電話的那頭孩子母親急切切的聲音,果然是急壞了,急得都快哭了。聽到聞如找到了她的滔滔,千恩萬謝的。聞如報上了這邊的地址,仍舊坐在便利店的座位上等著孩子的母親。
沈臨軒本來也是碰巧來這邊買點東西去朋友家,看到聞如吃力的抱著孩子,他把手裏的便利袋放到聞如的手上,自己從她的手上接過孩子,抱在膝頭,陪她一起等人。
聞如以為沈律師買了東西就會離開的,沒想到他居然也會管她的閑事,和她一起等人。沈臨軒注意到聞如的眼神,他給孩子換了一個角度,把臉對著聞如。
天也不早了,你一個人晚上出門也不安全。帶著個孩子,要是遇到什麽不好的事情,你們倆怎麽應付。師父這是擔心她的安全嗎?好受寵若驚的說,她一直以為自己對沈律師來說就是個麻煩呢!
大概等了10多分鍾,孩子的母親齊穎才找了過來,不停的向他們道謝。今天真是謝謝你和你愛人了,要不是有你們,滔滔就真的丟了。謝謝!
聞如一聽到齊穎誤會了他們的關係,下意識的就要去解釋。不是的,我們不是夫妻,他是我的師父。聞如偷偷看了沈臨軒一眼,發現他的臉色有些黑沉。
她暗暗鬆了一口氣,還好她反駁的快。看他現在的樣子,一定是不願意和她扯上什麽關係的。她每天就隻會惹他生氣,她要還在這樣的時候給他添堵,那就真的是太不懂事了。
既然孩子丟了這麽著急,下次就不要隻顧著自己玩鬧,把孩子一個人丟在兒童休息區不管了。聞如覺得就算齊穎誤會了他們的關係,她也解釋了,用不著這麽毒舌吧!她一定也不是故意的。
聞如想向齊穎解釋一下,沈臨軒沒有惡意,隻是有些毒舌罷了。可是話還沒有說兩句,隻來得及把名片遞給她,就被沈臨軒一個箭步就拉走了。
她以為這也就是一個業餘生活裏的一個小插曲罷了,沒想到沒過幾天她就在旭光看到了齊穎。她本來是想接下齊穎的案子的,畢竟他們也算是認識了,可是沈律師卻直接把齊穎的案子交給了周韶華周律師那邊。
師父,我們不是……聞如話還沒有說完,沈臨軒便打斷了聞如後麵的話。
聞如,雖然我負責的是刑事案件,離婚的案子也包括在內。但是畢竟我們不是專業的,出於對案子的責任感,把它交給專業的周律師,既是對齊穎負責,也是對案子本身負責。
聞如默默把後麵的話給一個字一個字的咽了回去,沈律師都這麽說了,她要是再說什麽,那就真的是……
現在兜兜轉轉,還是又回到了她的手上。這感覺,就像是洗了三溫暖一樣,一會兒冷,一會兒熱的。
聞如,聯係一下齊穎,我們了解一下案子的情況。聞如接到了沈臨軒的指示,立馬回了自己的座位,給齊穎打了電話,約了下午3點的時間。
沈律師,聞律師,我不想和他過了。我們結婚7年,他就有兩年沒回過家了。我懷疑他在外麵有人了,所以才不願意回家看看兒子,看看老人的。
沈臨軒看著和聞如差不多大的齊穎,心裏閃過一點懷疑。我國的婚姻法明確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
按照這個邏輯,他們的婚齡不可能長達7年,最多5年。聞如也注意到了這個細節,便開口問了一下。齊小姐,你們是什麽時候結的婚?
齊穎大腦空白了好幾秒,才開口說道:我們是18歲結的婚,我今年25歲。沈臨軒和聞如不約而同的想到了一點,結婚的時候沒到法定結婚年齡,所以有可能是非法同居,而不是正常婚姻關係。
齊小姐,在各個地方風俗不一樣,結婚的方式也不一樣。這點我想你也是讚同的。但是在法律上,我們隻認定一點,在民政局領了結婚證,你們就算是正常的夫妻關係。
後麵的話,沈臨軒沒有說完。他希望齊穎自己想明白,她和她的丈夫郎峰的正確關係,再來解決後麵的問題。要是他們沒有領證,也就不存在離婚的問題了。
沈律師,我們後麵補了結婚證的,所以是法律和家庭都認可的夫妻關係。隻不過當初我們說好,領了證就不會去把紅證換成綠證,所以結婚證現在沒有了,被燒毀了。
問題還是沒有得到解決,就算雙方領過結婚證,現在結婚證不存在了,婚還是離不成。而且雙方感情破裂,男方也絕對不會同意這個時候補辦離婚的。
不管你們領沒領結婚證,現在唯一的問題是沒有辦法證明你們的夫妻關係。就算他現在和另外一個女人結婚,你也不能告他重婚罪。
沈臨軒一針見血的把問題的關鍵說了出來,齊穎的臉色也接近了慘白。顯然他說中了,郎峰應該是有要再結婚的打算的。這個時候齊穎同意離婚,大概是為了贍養費。
沈律師,如果我可以證明我和他的夫妻關係,是不是可以告他重婚罪?沈臨軒點了點頭,算是回答了她的問題。
可以,所以你要把你身上所有的線索說出來,我們才能幫你找到他的犯罪證據。別著急,我們一定會幫你。聞如拍了拍齊穎瘦弱的肩膀,企圖給她一點力量。
我要告他,婚內出軌,重婚。最好贍養費有他的財產三分之二,這樣才可以彌補我和寶寶所收到的傷害。聞如給她換了一杯熱水,讓她鎮定下來。
她很理解,任何女人在遇到這樣的情況,都會情緒失控,語無倫次。可是,隻有冷靜下來才能好好解決問題。激動,隻會讓事情越變越糟。
送走了齊穎之後,聞如拿著手裏郎峰的照片端詳了半天,始終沒想明白,嬌小可愛的齊穎為什麽偏偏選了郎峰這樣一副黑道大哥模樣的老公。這畫風,也太奇怪了點!
沈臨軒伸手抽走了她手裏的照片,放在一旁。問道:這個案子,你有什麽想法。
聞如想了一會兒,才回答道:如果我是被告的辯護律師一定會揪住婚姻關係這一塊兒。我們現在沒有辦法證明他們的夫妻關係,就算是滔滔的dna證明,他也可以說是非法同居,不是夫妻。
沈臨軒點點頭,讚同聞如說的這一點。除非有確切的證據,要不然重婚罪這個罪名不但會站不住腳,還可能會被反咬一口。所以他們現在能做的,就是找到證明他們關係和郎峰出軌要再結婚的證據。
明天你和我去趟重慶,我們去探探底,找找證據。聞如把手中的資料收了起來,開始整理齊穎案子的卷宗。沈臨軒目送著聞如的離去,半天也沒收回眼神。
聞如現在是有點敏感的,他之所以沒有第一時間接收齊穎的案子,是有私心的。他對那天聞如下意識反駁他們之間的關係的話,心裏不太高興,也對齊穎母子對他們的態度不同心裏不滿。
他還記得那天走的時候,滔滔最後喊的那句:再見,聞如姐姐,沈叔叔。他自認為自己隻比聞如大6歲,便被人喊差了一個輩分這件事很感冒。
他覺得他們之間不合適是一回事,聞如嫌棄他則又是另外一回事,不能放在一起,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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