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4章 他還是能輕易影響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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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律師,這是林媛那個案子,我準備的所有的資料。”沈臨軒沒有接過聞如手裏的資料,而是抬頭看了聞如一眼,再看了一眼剛剛和薛氏集團談判的卷宗,開口說了一句。
吳誌奇同意出庭了嗎?”聞如點了點頭,沒有多說什麽,而是拿出了那日吳誌奇口述的證詞,連同她準備的證據還有上訴書一起遞了過去。沈臨軒翻開看了一下,點了點頭,對著聞如示意,可以送到法院去了。
聞如正準備走出去的時候,在門口頓了一下,還是回過頭來,走到沈臨軒的麵前,問了一句:“師父,我們律所上午和薛氏集團談的怎麽樣?”沈臨軒深深的看了她一眼,似乎想看清楚她心裏到底是怎麽想的。
他清楚聞如很關心這次合作的對象,也很想知道結果如何。隻是他不確定,聞如是出於什麽樣的想法,來關心這個結果。其實每年過來和旭光談合作的集團不在少數,就是剛進軍中國大陸市場的柳氏也派人過來了。
薛氏給的待遇不是裏麵最好的,但是是規模以及涉及領域最廣的一家公司。他是旭光的股東之一,但不是決策者。就算他能夠決定旭光將與那家公司簽約,目的也是處於大家的考量,以及對旭光的發展。
今天隻是初步洽談,還有多家公司作為參考。等到有了結果,公司會第一時間通知旭光所有的員工。”現在還沒有結果,也就是還要等到事情塵埃落定的那一瞬,她才會知道旭光董事們的決定。
其實她不太關心,旭光將與哪家公司合作。她在乎的是,自己有沒有資格決定,自己要不要去某一家公司作為外派的法律顧問。不過想想,如果不是合作方特別要求,這樣的工作是輪不到她這個剛進旭光一年的新人的。
畢竟,法律顧問肩負著該家公司在多方麵的法律相關的工作,在該公司麵對法院傳票或者其他問題的時候,需要解決一切法律上的糾紛。一般公司都會偏向於經驗豐富的資深律師,而不會冒險把公司交給一個新人律師。
隻是……不會的,她比誰都要清楚,薛亦墨有多重視公司的發展,他絕對不會允許自己一個私人的決定,而為公司帶來危機或者股票下跌的可能性的。所以這樣的事情,絕對不會發生,是她多心了。
沒什麽,師父。沒什麽事情的話,我先回去忙了。”沈臨軒目送著聞如離開自己的辦公室,他覺得今天的聞如有些反常,似乎有什麽心事。難道和昨天的約會有關係?昨天他們到底發生了什麽?
聞如花了一個下午的時間把林媛的案子再整理了一遍,她又翻看了一遍有關的曆年卷宗,這才覺得自己把心思徹底的放在了明天林媛綁架案的開庭上麵。她現在的心思應該在案子上,而不是薛亦墨或者其他。
這個時候聞如聽到自己的辦公桌被敲動了兩下,她抬起頭看了一下,是沈律師。她立馬站了起來,低聲叫了一聲:“師父,你怎麽來了?”
聞如有點像是自己發呆被上司抓包的感覺,雖然她是在做事,但是她的心思卻是在想著和工作不相關的事情。雖然沈律師從來沒有因為私人的事情而訓斥過她,她還是害怕沈律師對她失望。
你看起來很緊張,今天不是上班時間,不用這麽拘束。”聞如點點頭,但是心裏卻還是沒有放鬆,開玩笑,律所的人都說過,沈律師放冷氣不可怕,但是微微帶點笑意,聲音有點溫度的時候才是最恐怖的。
一般沈律師這樣的時候,也就代表有人要倒黴了。上次知識產權那個案子之後,聞如就深切的體會到了,同事們血一樣教訓。今天沈律師不光在發現她發呆之後對著她笑了,而且還用這樣溫柔的聲音對著她說話。
媽媽呀!她是不是應該等一下就可以看到世界末日,她大概快要被沈律師送去見上帝了吧!老爸,老媽,你們很快就見不到你們可愛的米蟲了,也許你們會很傷心,但是也隻是一段時間,等過了這段時間,你們就會感謝沈律師把這個米蟲帶走了。
師父,我都整理好了,等一下就回家了。”沈臨軒看了一眼,她在無意識的時候隨手的塗鴉,確實是心緒不寧,連她最專注的工作都被她忽視在了一旁,他對她的形象力真的那麽大嗎?
走吧,先去吃飯,我再送你回家,要不然每天讓你這麽晚回家,連雙休日都抓你來上班,你的父母會到勞工局告我們虐待員工的。”
聞如徹底傻眼了,沈律師這是怎麽了?她真的很想拉住他的袖子,使勁使勁兒搖幾下,然後大喊幾聲:“天哪,你到底對沈律師做了什麽,快點把我們的高冷男神還回來,還回來。”
聞如,聞如!”沈臨軒看著聞如又在發呆,便伸出手在她的眼前晃了幾下,真的是一點反應都沒有。他也真的是以為自己像是在帶林森的小女兒一樣,從麵試到現在,他還真的是一點都沒有改變她喜歡發呆,想入非非的毛病。
聞如好像猛地被人從幻境中喊了回來一樣,怔了一聲,才反應過來,她又對著沈律師發呆了。“你成天胡思亂想,小心在出租車上被人拉出去賣了,你都不知道,還替人數錢數的很歡樂呢!”
才不會呢!誰會這麽傻啊,拐賣一個律師,要是鬧上了法庭,吃虧的可是他不是我好吧!再說了,我還有師父你在呢,他們想綁架誰也不會把主意打到我的身上來啊!對不對,師父。”
沈臨軒真的是服了聞如的邏輯了,拐賣人口,難道還要事先調查一番,再決定下手嗎?再說了,真的被綁架了,他們又怎麽會讓聞如鬧上法庭。真是個傻瓜,笨蛋,都不知道要保護好自己。
得了,我還是送你到家吧!要不然你真的被拐賣了,還會怪我烏鴉嘴。走吧,去吃飯。”聞如吐了吐舌頭,像個小尾巴似的跟在沈臨軒的後麵。殊不知,他們這樣的動作,早就被開完會還沒有離開的薛亦墨看了個徹徹底底。
法官大人,我的當事人林媛還是個馬上就要參加高考的高中生,還不滿18周歲,被告人身為原告的監護人,沒有盡到教育子女的責任,反而運用私利,將我的當事人強行賣給吳某當老婆。”
聞如看了一眼正在被告席上坐著的林家夫婦,再看了一眼自己身邊空懸的位置。她不知道林媛是以什麽樣的心情逃避這次出庭的,但是她明白不管是因為吳誌奇還是她的父母,她都不知道該怎麽麵對。
在精神和身體受到嚴重打擊之下,我的當事人現在仍在醫院住院,無法出席本庭。據我的當事人口述,當日被告欠下大量賭債,想要以強迫的方式,利用某種試劑藥品,使我的當事人昏迷。“
她不同情林家夫婦可能在這次開庭之後是不是會遭受牢獄之災,或者欠下的負債會以什麽樣的形式增長,因為凡事皆有因果,如果當初不動不勞而獲的心思,現在也不會有這樣的局麵。
如果他們願意用自己的雙手努力把債務還清,現在也不會和自己的女兒對薄公堂。一切,都是他們咎由自取,怨不得他人。每個人都需要為自己的錯誤,付出應有的代價,這樣才公平。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 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聞如說了很多,但是沒說一句話,她的心裏便要難過增加一分,就像是這樣描述林大國他們的犯罪經過,她就已經這般為林媛痛心了,那麽這個十幾歲的小女孩兒,這些天到底是靠著什麽熬過來的。
曾經她以為被喜歡的人拒絕,被身邊的人恥笑就是世界末日,沒有辦法麵對現實。若是現在林媛的事情發生在她的身上,她又會有什麽樣的表現?是像她一樣堅強的麵對,還是繼續找個洞,把自己藏起來不見人。
所以,今天這場官司雖然看似不大,也不是很複雜。但是對於聞如來說,卻是個很重要的案子。因為,今天她一定要贏,也必須要贏,這是她能為林媛做的唯一的一件事了。
沒有一次,她有這樣迫切的感覺。就好像是自己第一次打官司一樣。手足無措,卻還是一定要贏。她不能輸給林大國的辯護律師,同時也不能輸給她自己。
這是她麵對三年前的自己,最好的療傷方式。如果這次她贏了,那麽她那時的後悔也就不會那麽多了。所以,不管是為了林媛,還是她自己,她都不能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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