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以稅調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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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大家既然吃到了這次大餐,是不是盡快商量出個辦法來,把殖民後裔遺產的正事兒先辦了?”等眾人好不容易安靜下來,周吉平微笑著提醒大家道。
這次回應他的,就是眾議員們善意的笑容了。
“經過這一天的辯論,我想大家的意見已經基本表述清楚了。”第一個說話的是博爾瑪議長。
而相比於這‘蒙’巴頓等三巨頭而言,他們三人各自的下屬所擔負的任務就是打嘴仗。最好在各自上司的麵前打得越凶越熱鬧越好,因為隻有那樣才能顯出他們的重要‘性’,他們存在價值也在於此。至於搞團結和做決策的事情,那都是由上級來完成的,這個道理古今中外哪裏都一樣。如果有人把這角‘色’‘弄’顛倒了,替領導做出了決策,那他離倒黴也就不遠了。現在打嘴仗的環節過去了,該輪到三巨頭做出決策了。
從現在的情形看,三巨頭的發言順序是按照各黨實力的強弱排定的。議會黨實力最弱,博爾瑪第一個發言,實力稍遜的馬昆達則緊跟其後。而人民黨黨首兼‘蒙’塔亞總統‘蒙’巴頓,則往往是最後一個總結發方的人。
“雖然從與國際社會保持良好外部關係的角度出發,我們應該無條件讓那些殖民後裔取走那些財產。但考慮到那些財產大部分都是來自於‘蒙’塔亞人民,而且那些財產的合法‘性’也是個問題。所以我建議,最好想一個既把這些財產‘交’到殖民後裔們的手裏,同時又讓這些財產盡可能的為‘蒙’塔亞人民服務的辦法才好。當然,這個難度恐怕有些大。”博爾瑪議長表態道。
從他的表態來看,他已經變相否定了議會黨內無條件放任殖民後裔取走遺產的意見,選擇了向其他兩黨靠攏,或者說是妥協。這是一個明確的信號,既向其他兩黨示好,同時又著手彌合剛才三黨之間爭執而產生的裂痕。
“我讚同博爾瑪議長的意見。”第二個表態的果然是馬昆達:“那些財產是來自於‘蒙’塔亞人民的,在那些殖民後裔沒有證明這些財產來源於合法渠道的情況下,我們不能任他們輕輕鬆鬆的把那些財產帶走。即使他們有辦法證明那些財產是合法的,我們也可以通過稅收和投資的優惠政策吸引他們把那些財產留下來,讓那些財產為‘蒙’塔亞的經濟重建發揮作用。”
說到這裏,馬昆達沉‘吟’了一下住了口,然後看了看‘蒙’巴頓等人道:“哦……目前我隻想到了這麽多,總統先生還有什麽意見嗎?”
話語權又被‘交’到了‘蒙’巴頓的手裏。
“高明!”聽完了馬昆達的發言,周吉平禁不住在心裏暗暗歎了一聲。在‘蒙’塔亞現任政fu的三巨頭中,隻有馬昆達的執政經驗談得上豐富二字。他隻用了簡簡單單的幾句話,就把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分析了個透徹。既表明了立場,也暗暗的點出了解決的辦法。隻要其後發言的‘蒙’巴頓不是太笨,肯定能夠依著他的意思總結出一套解決辦法,這等於是馬昆達暗暗把‘露’臉的機會留給了‘蒙’巴頓。遇上這樣識趣的搭擋,任何人在‘蒙’巴頓的位置上都會高興的。
“其實你們剛才的發言已經把事情說得很清楚了。”‘蒙’巴頓大度的嗬嗬笑著,對馬昆達的善意示好從容應對。善於揚長避短,沒有什麽虛榮心與好大喜功的‘毛’病,這就是‘蒙’巴頓的優勢了。簡單點評論就是,‘蒙’巴頓這個人能夠在大多數的時間裏保持冷靜,小事不糊塗,大事頭腦清楚。再加上他很有自知知明,想讓他頭腦發熱確實是件不容易的事情。這也就是他為什麽能一直跟在馬蘇阿裏身邊那麽多年,卻一直能從容生存下來的原因。
“這件事情的具體政策最終還是應該由政務院來出。不過我想至少應該包括這麽三方麵的內容吧:一是我們肯定要限製這些財產的外流,這對我們國家的經濟是有利的;二是這些財產合法‘性’的問題,能證明財產合法的所受的製約自然要小一些;三是我們應該用我們的優惠政策吸引這筆資金留在‘蒙’塔亞,這樣我們的限製和製約就不會讓那些殖民後裔感到難以接受了。”‘蒙’巴頓斟酌著說出了自己的意見,末了又對周吉平道:“還請政務院拿出一套具有可行‘性’的政策,最終完美的解決這件事。”
周吉平淡然點頭,應下了這件差事,心裏邊卻在腹誹著‘蒙’巴頓和馬昆達兩人。博爾瑪想沒想好,周吉平不知道,但他卻能肯定‘蒙’巴頓和馬昆達卻早已經有了主意。隻是自己的位置就是幹具體工作的,那最終受累的還就隻能是自己。
“我先提一個大致的思路吧。”周吉平剛才一邊聽著眾人的講話,手底下卻一直沒閑著,早就把眾人的意見都簡錄了下來。現在隻要稍稍一串聯,便可以提出一個大致的政策方向來。
“我們總的策略是限製這筆資金外流,但考慮到國際社會的態度和殖民後裔的情緒,我們要用相對柔和的辦法限製這筆資金的流動。首先,我們可以要求殖民後裔證明他們取得遺產的合法‘性’。能夠出示合法手續的,‘交’一部分稅金後可以帶離‘蒙’塔亞;不能出示合法手續的,就需要‘交’一筆重稅才能離開‘蒙’塔亞;說法上,就用補‘交’稅款的名目吧……”周吉平自顧自的說著,全然不知列席的弗朗索瓦被他左一個稅,左一個稅,說得直眨眼。
說起來,弗朗索瓦才是殖民後裔中最富有的一個。隻不過他現在已經是地道的‘蒙’塔亞人,而且他的財產還在陸續流入這個國家的過程中。
有了大致的方向,具體的政策很快就製定了出來。能夠證明合法‘性’的遺產,需要‘交’百分之十的稅金才能離開‘蒙’塔亞;沒有合法手續的,則被課以百分之三十五的重稅。如果再加上資金流入國往往也要‘交’的稅金,那些獲得遺產的殖民後裔需要‘交’的稅額,往往是他們所獲得遺產的一半兒還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