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廉價的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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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你寫完了?”

    昨天韓軾舉手說要參加征文比賽,其實語文王雖然也有放在心上,但還真的沒有太在意,畢竟之前不愛學習的印象太深刻了。

    完全沒想到,今天就寫完了,這種速度還是很出乎語文王預料的。

    “嗯,挺好的,孫湄思和鄧遠的征文今天肯定沒寫完。”語文王道:“等全部寫完我會一起對比的,然後再選出好的兩篇。”

    “老師有時間先看看,能給孫湄思和鄧遠減輕負擔。”韓軾說話有點沒頭沒尾,語文王明顯沒聽懂。

    “什麽?”語文王先問,然後擺了擺手:“行了,如果沒有什麽其他的事情先出去吧。”

    韓軾在辦公室,語文王始終有一種渾身不舒服的,有一種下一秒韓軾就會打砸的既視感。

    千萬不要以為,這是語文王有被害妄想症,因為這種事情原主人做過,雖然不是這一間教職辦公室,但的的確確打砸過。

    不僅如此,還有連廣播室都遭到了毒手。

    韓軾說了一句老師我離開了,就退去,在門口站了會,往教室方向不徐不疾的走去。

    不久就要開始早讀了。

    “第一節課是英語。”韓軾大腦就沒停下,無時無刻不在思考這東西。

    在語文王的辦公室中,韓軾所說給孫湄思和鄧遠減輕負擔其實也沒什麽其他意思。

    韓軾交上去的那篇文章叫做《橋邊的老人》,在地球多次被當做課外閱讀,雖然不如傳說中的反戰神篇《最後一課》知名度更高,但卻是更加的深沉。

    戰爭,從來都不是輕鬆歡快的事情,反戰也從來不是輕鬆歡快的事情,它們都沉重。

    《橋邊的老人》,作者是創造了新聞體小說的海明威,相信絕大多數人對於海明威的印象就《老人與海》,畢竟被選為初中生必讀科目。

    雖然海明威的確是靠《老人與海》獲得諾貝爾文學獎是沒錯,但他最經典的應當是一係列反戰小說《太陽照常升起》、《喪鍾為誰而鳴》、《永別了,武器》,作為軍人以及戰地記者,他的反戰真的是格外的殘酷而冰冷。

    《橋邊的老人》,用來參加反戰反法西斯征文,真的太沒問題了。

    “嘭。”

    一個風風火火,好像沒頭蒼蠅一樣,在與韓軾擦肩而過的時候,直接撞到了。

    “對不起對不起,因為急著給廣播室送稿件,然後我……”

    沒頭蒼蠅是一個女生,撞到韓軾之後連連道歉,然後抬頭一看是韓軾直接懵了,就連解釋的話也停止了,臉上的歉意變成了害怕。

    “你是韓軾?你回來了?”說完還不等韓軾反應過來,就撿起地上的一個文件夾,一溜煙跑了。

    “那是誰?”韓軾搜索原主人記憶,在腦海中對於剛才那隻沒頭蒼蠅,沒有一點印象。

    原主人雖說很不良,但記性還是很好的,具體到現在,他欺負的人全部都記得,並且連怎麽欺負的也記得清楚。

    “想不到,那就不想了。”韓軾不會幹浪費腦細胞的事情。

    韓軾突然敲了敲自己腦袋,道:“我好像昨天幹了一件蠢事。”

    具體是昨天的事情,昨天大晚上出門他談《木偶奇遇記》改編漫畫,安離還沒有學成歸來,所以這些事情需要他自己處理。

    改編漫畫,錢其實是次要的,主要就是擴大影響力,作為打好基礎的第一部小說,《木偶奇遇記》的影響力還遠遠沒有爆發出來。

    最後,結果是失敗。

    當然,韓軾會覺得自己蠢的原因,不是交談失敗,最重要原因是竟然為了這件事耽誤了整整三個小時。

    簡直恐怖,時間點倒調回昨天晚上——

    “直接來,直接來就行了,我已經和酒店服務人員說好了。”

    常賀打電話約定的地點是和平飯莊,魔都比較高級的酒樓,裝修雖然不算豪華,但主要是味道好,是請客吃飯的好地方。

    韓軾又不是路癡,所以十幾分鍾後就來到了和平飯莊門前。

    “先生請問你有預約嗎?”

    門童也沒有像小說那樣各種刁難,反而非常客氣,或者是說韓軾的嘲諷光環還不夠強烈。

    嘲諷光環、腦殘光環還沒升到頂級,小夥伴還需在裝逼的道路上走遠點。

    在門童的領路下,韓軾來到了包房,和平飯莊說是不奢華,準確來說是很古典壓製,走廊每隔五步就會放一株山茶花。

    山茶花香味很淡,悠悠飄在空中。

    “常先生就在這個包間等您,裏麵開放空調,請問您需要外衣嗎?”門童詢問。

    “謝謝,不需要。”韓軾推門進入。

    裏麵坐著兩個人,一個是熟悉的常賀,另一個是瘦高瘦高,目測大約有一米八左右,身材像晾衣杆,年紀大概四十歲左右,頭發都有些灰白了。

    “韓軾你來了,本來之前打電話我就說來接你的,你又不答應,非要自己來。”常賀道:“我來介紹,這位就是《友漫》的副總編王戲,這位就是《木偶奇遇記》的作者,韓軾。”

    “久仰久仰,你就是那位據說是最天才的作者韓公子?”王戲客套的道:“你寫的《木偶奇遇記》我看過,老好看了,裏麵那隻什麽歐的公羊,很好看很有教育意義。”

    兩隻手握在了一起,韓軾的手的手比較白皙,而王戲的就比較幹瘦,像鳳爪一樣,骨頭都凸出來了,兩隻手握在一起,王戲用力搖動著韓軾的手,一副神交已久許久不見的樣子。

    但他口中說出的話,卻讓在場的氣氛一凝,什麽歐的公羊,這毫無疑問是說的皮卡魯夫的《公羊奇遇記》。

    本身這種時候,說錯名字就是一件很尷尬的事情,就好像某一次機智的作者君去參加作家協會的一次聚會,然後看見了一隻起點的靈異作者巫九,然後就上前去搭訕。

    話到嘴邊忘記這隻巫九寫過什麽了,就張口來:我比較喜歡你寫的傲世九重天,寫得很不錯。

    機智的作者君至今記得,巫九的眼神,媽的智障。

    更何況,皮卡魯夫一直是踩著韓軾,也就相當於仇人,把書認成仇人的書,這已經不是尷尬了,這叫打臉。(未完待續。)手機用戶請瀏覽閱讀,更優質的閱讀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