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8章大偵探福爾摩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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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當我們聽完音:“大夫,你無疑想要回家了吧。”
    “是該回家了。”
    “我還有點事要費幾個小時才能辦完。發生在科伯格廣場的事是樁重大案件。”
    “為什麽是重大案件呢?”
    “有人正在密謀策劃一樁重大罪案。我有充分理由相信我們將及時製止他們。但是,今天是星期六,事情變得複雜起來了。今晚我需要你的幫忙。”
    “什麽時間?”
    “十點鍾就夠早了。”
    “我十點到貝克街就是了。”
    “那很好。不過,大夫,我說可能有點兒危險,請你把你在軍隊裏使用過的那把手槍放在口袋裏。“他招了招手,轉過身去,立即消失在人群中。
    ……]
    從這裏明顯就能夠看出,福爾摩斯是已經看穿的紅發會想要玩什麽,看樣子好像還是要玩一個重大的陰謀。
    “難道是我少看了什麽東西?”安普迷茫的想了想。
    也沒有,明明是很認真的看了,即使那一段地理的介紹,後麵也詳詳細細的補上了,沒有漏什麽。
    “韓公子應該能夠明白本格推理最大的特點吧。”安普心裏想著。
    還好,蠢的並不是隻有安普,因為書中的華生,也是非常迷茫,並且也回答了安普剛才心裏的問題。
    華生心裏活動,我這個人並不比我的朋友們愚鈍,但是,在我和歇洛克·福爾摩斯的交往中,我總感覺到一種壓力:我自己太笨了。
    就拿這件事來說吧,他聽到的我也都聽到了,他見到的我也都見到了,但從他的談話中可以明顯地看出,他不但清楚地了解到已經發生的事情,而且還預見到將要發生的事情。而在我看來,這件事仍然是混亂和荒唐的。
    當我乘車回到我在肯辛頓的住家時,我又把事情由始至終思索了一遍,從抄寫《大英百科全書》的那個紅頭發人的異乎尋常的遭遇,到去訪問薩克斯—科伯格廣場,到福爾摩斯和我分手時所說的不祥的預示。
    要在夜間出征是怎麽回事?為什麽要我帶武器去?我們準備到哪裏去?去幹什麽?我從福爾摩斯那裏得到暗示,當鋪老板的那個臉龐光滑的夥計是難對付的家夥,這家夥可能施展狡猾的花招。我老是想把這些事情理出個頭緒來,結果總在失望中作罷,隻好把它們放在一邊,反正到晚上就會水落石出。
    真的,很好,安普現在對於華生,非常有代入感,無它,因為華生的心理活動,基本上就是他現在的心理活動。
    接下來的劇情是弄得很大,福爾摩斯聯係了當鋪附近的銀行負責人和蘇格蘭場警官瓊斯,深夜守候在銀行中的地下金庫中,完全是守株待兔的樣子。
    然後安普更加不知道這是什麽情況了,難道紅發會是打劫金庫的劫匪,至於紅發會這個名頭隻不過是一個掩人耳目的名稱,但這說不通,既然是掩人耳目為什麽還弄一個這種奇葩的組織。
    來不及想,安普繼續看下麵的內容,福爾摩斯、華生還有警察一群人,蹲在金庫處,成功的逮捕了約翰·克萊,也就是假扮為文森特,告訴委托人紅發會消息的那個人。
    故事節奏非常的快,連同塑造瓊斯警官這個人物,再加上驚險的交戰,總共也不過用了不到一千字的筆墨,用短小精幹四個字來形容,真的再合適不過了。
    接下來也就是最精彩的部分,開始揭秘,安普賴爾忿忿不平的要看看,畢竟他什麽都沒有推理出來。
    看完之後,安普看到自己,也終於看出了自己和福爾摩斯智商上的差距。
    [……
    清晨,我們在貝克街喝加蘇打水的威士忌酒的時候,福爾摩斯解釋說:“華生,你看,從一開始就十分明顯,這個紅發會的那個稀破古怪的廣告和抄寫《大英百科全書》的唯一可能的目的,是使這個糊裏糊塗的當票老板每天離開他的店鋪幾個小時。這種做法很新破,但確實很難想出比這更巧妙的辦法。這個辦法無疑說明克萊的別出心裁,他利用品同謀犯的頭發顏色。每周四英鎊肯定是引他上鉤的誘餌。對他們這些想把成千成萬英鎊弄到手的人來說,這點錢算得了什麽呢?他們登了廣告,一個流氓搞了個臨時辦公室,另一個流氓慫恿他去申請那個職位。他們合謀保證他每周每天上午離開他的店鋪。從我聽到那夥計隻拿一半工資的時候起,我就看出,顯然他到那當票當夥計是有某種特殊動機的。”
    “可是,你是怎麽猜出他的動機的呢?”……]
    “我想我終於知道華生存在的意義了,原來華生的存在,就是為了問出讀者不知道的問題,否則……”否則安普沒有說出來,其實說出來也沒事,否則就福爾摩斯這種推理方式,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讀者,都不會知道到底明白了什麽。
    這種推理小說,怎麽可能不撲街。
    所以安普總結,華生的存在,就是為了讓這本書不撲街。
    [……
    “如果在那店鋪裏有女人的話,我本來會懷疑無非是搞些庸俗的風流事。可是,根本不是那麽回事。這個當票老板做的是小本經營的買賣,當票裏沒有什麽值錢的東西,值不得他們如此精心策劃,花那麽多錢。因此,他們的目標肯定不在當票。那麽可能搞什麽呢?我想到這個夥計喜歡照相,想到他經常出沒於地下室這個詭計。地下室!這就找到了這個錯綜複雜的案件的線索。然後,我調查了這個神秘的夥計的情況。我發現,我的對手是倫敦頭腦最冷靜、膽子最大的罪犯之一,他在地下室裏搞了名堂,而且要連續幾個月每天幹許多小時才行。那再問一下,可能搞什麽呢?我想除了挖一條通往其他樓房的地道以外,不可能是其他什麽東西。
    “當我們去查看作案地點時,我心裏就明白了。我用手杖敲打人行道使你感到驚訝,我當時是要弄清楚地下室是朝前還是朝後延伸的。它不是朝前延伸。然後我按門鈴,正如我所希望的,是那夥計出來開門。我們曾經有過一些較量。但是,在這以前,彼此從未麵對麵相見過。我幾乎沒看他的臉,我想要看的是他的膝蓋。你自己也一定覺察到,他的褲子膝部那個地方是多麽破舊、皺褶和肮髒。這些情況說明,他花了多少時間去挖地道。這樣唯一未解決的問題是,他們為什麽挖地道?於是,我在那拐角周圍巡視一番,我看到原來那城市與郊區銀行和我們的朋友的房子緊挨著。我覺得問題解決了。當你在我們聽完音樂坐車回家的時候,我走訪了蘇格蘭場和這家銀行的董事長,結果如何,你已經看到了。”……]
    安普感覺自己的智商受到了侮辱,因為之前,他認為沒有用的贅述都是有用的。
    無論是敲擊地麵,還是介紹店鋪的位置,都是完全和案件有關係,更準確的來說,福爾摩斯所知道的東西,實際上和讀者一樣多。
    “華生,福爾摩斯……韓公子這次又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