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大仇終於得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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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曆十三年五月,努爾哈赤攻克波伊渾山城,渾河部全境統一。

    萬曆十三年七月,圍攻陳哲部托木河城,天降暴雷死二人,罷兵而回。後遣使招安,降服。

    聞仇人尼堪外蘭在鄂爾渾城,立即揮師直撲鄂爾渾。

    轉瞬克鄂爾渾,未見尼堪。這時哨兵報:“有一隊人看見我們轉身就跑,人中有頭戴氈帽,披輕甲的老頭”。

    努爾哈赤道:“定是尼堪老賊,跟我追”,追擊中射殺七人,斬一人。

    得知尼堪外蘭已投明。便放話:“若明朝不交尼堪於我,我努爾哈赤決不會善罷甘休”。

    三日後,明遣使而來對努爾哈赤說:“尼堪在我們大明,大明不便抓他,你們派人去拿”。

    當日,努爾哈赤派齋薩去明拿人,齋薩抓尼堪後,斬之。

    明為示好,返時,送銀八百,蟒鍛十五匹。

    萬曆十四年正月,努爾哈赤在呼蘭哈達東南。加哈河兩界中的平岡,築城三層,並建宮室。

    萬曆十四年六月二十四日,定國政:禁止作奸犯科,盜竊欺詐。

    以fù chóu尼堪為借口,事實證明這個借口很完美。

    首先,明朝沒法幹涉這樁私人恩怨。

    其次,這個理由表明了一種姿態,令反對尼堪的來投,不斷對外擴張,增強自身實力。

    最後,幹掉尼堪也就意味新的建州霸主誕生,使萬方歸順。

    萬曆十一年,僅靠十三副遺甲起兵,初期創業的艱辛難以想象。

    為了贏得族人支持,使他不得不用極端冒險的方式去贏得每一場戰鬥。

    三年間,從不足二百人的小部落首領發展到初步統一建州的女真領袖,這絕對是個奇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