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記憶中的大火

字數:3682   加入書籤

A+A-




    很快,楊音韻就打消了自己幼稚的念頭。
    哪怕狗改了吃屎,像陳清河這種人渣,也絕對不會改邪歸正。
    楊音韻永遠忘不了,陳清河喝醉酒時,像發了瘋一樣打人的樣子。
    如果不是自己攔著,雙胞胎孩子肯定被他摔死了。
    一定是他今天喝醉了酒抽風,才做出奇怪的舉動……
    六月三伏,蟬鳴蛙聲喧囂,陳清河走了二十分鍾的山間小路,來到河邊扔下魚餌,忍著肚餓等魚兒上鉤。
    他原本想和楊音韻一起吃頓飯再出門,可買土豆絲的一毛錢,是偷她攢下的,母雞是用來下蛋給孩子燉蛋羹的。
    這兩樣東西,陳清河沒臉吃。
    陳清河給魚竿做了個小機關,自己爬上樹,摘還沒怎麽成熟的野桑葚。
    吃了一堆桑葚勉強充饑,過了一個小時左右,陳清河又釣起兩條寸許長的小鯽魚。
    這兩條小魚,沒啥吃的還滿是刺。
    哎,如果手頭有點本金就好了。
    在百廢待興,同樣遍地黃金的年代,想要賺錢簡直再容易不過。
    上輩子的陳清河,花了二十年,成了資產上億的企業家。
    有重來一次的機會,憑借四十歲的知識儲備量,他絕對可以達到上輩子都難以企及的高度!
    不過再大的雄心壯誌,也不如釣上來的兩條魚重要。
    回去把鯽魚煎一煎,猛火燉煮,能弄上一碗奶白的魚湯。
    楊音韻太瘦了,得好好補一補。
    一路蟬鳴蛙聲,陳清河拎著魚簍慢悠悠的回家,心裏盤算著,該怎麽才能弄到第一桶金……
    “著火了!”
    “救火啊!”
    來到村口時,陳清河看見好多人端著水盆拿著水桶,一邊喊一邊往楊樹林裏跑。
    楊樹林地勢不好,除了自己一家,根本沒有人住。
    陳清河短暫愣神,忽然驚慌的扔掉魚竿,拔腿就朝著家裏跑。
    等離近了,就能看見火光衝天與濃煙滾滾的茅草屋。
    房屋的木質結構完全燃燒,隨時都有坍塌的可能。
    在看到大火的刹那,陳清河渾身抽搐,惡心幹嘔,劇烈的生理反應讓他下意識想要逃跑。
    上一世,陳清河在火災中差點燒死,並落下永久性的肺病。
    一對可愛的雙胞胎女兒,也葬身火海。
    火焰給陳清河帶來的陰影,遠遠強過洪水猛獸。
    “孩子,我的孩子!”楊音韻跪在地上,嘶喊著要往前衝。
    兩個村裏的大嬸,死死的架住楊音韻的胳膊,“姑娘,這麽大的火,別說是娃娃,哪怕是成年人也燒死了。”
    “就是要死,我也要和她們死在一起!”
    火勢越來越大,再往裏衝已經沒有意義。
    帶著絕望與悔恨的楊音韻,狠狠的給了自己一巴掌。
    “是我沒看好孩子,怎麽不把我燒死啊!”
    她為了賺點油鹽錢,喂奶後把孩子哄睡,幫著前村李嬸子做點針線活賺錢。
    沒想到回來的時候,就看到了大火燃燒,群人救火的一幕。
    嘩啦——
    陳清河搶過一盆水,把自己澆得透心涼。
    端盆的本家叔伯嚇了一大跳,“這是救火的水,老遠端來的,你小子犯什麽混呢!”
    陳清河沒有回答,而是撕下一截上衣,捂著口鼻衝入了熊熊燃燒大火的茅草屋。
    看到這一幕,聲嘶力竭著哭喊的楊音韻,呆滯跪在原地,簡直不敢相信眼前發生的一切。
    衝進火場的……是陳清河!?
    理智告訴她,衝入像這樣的火場,無論是誰都得喪命。
    猛然反過神來的楊音韻,再度無力的嘶喊:“回來!你想死嗎!!”
    外麵的呼喊聲,陳清河已經聽不見了,入耳的隻有嗶嗶啵啵燃燒聲,木頭房梁咯咯吱吱不堪重負的聲。
    大火與濃煙,會讓人的眼睛流淚失明,所以陳清河在衝進門以後,直接閉上了眼。
    進門五步,左拐向前猛撞!
    砰——
    熊熊燃燒的主臥門被撞開,陳清河往前跨出一步,左轉繼續朝著前方猛撞!
    次臥的門板,再次被撞開。
    陳清河睜開眼睛,看見倆娃娃小臉憋得通紅,正掙紮著在床上嚎啕大哭。
    謝天謝地,孩子沒事。
    原本茅草屋隻有一個客廳,一個臥室。
    楊音韻懷孕以後,她怕陳清河夜裏發酒瘋打人,傷了肚子裏的孩子,就在臥室中央,用磚頭砌了一堵牆。
    這一堵隔熱的磚牆,救了倆孩子一命!
    在陳清河把倆孩子死死摟在懷裏時,才感覺到後怕和緊張。
    今天這場大火,是他二十年裏的無數噩夢中,都想要阻止的。
    他在夢裏,把茅草屋的構造已經記得清清楚楚。
    哪怕閉著眼睛,也能撞開房門,清晰的找到倆孩子的位置。
    忽然,外麵傳來一聲驚叫,“房子要塌了!”
    房梁變形,嘎嘣嘎嘣的木頭斷裂聲響起,陳清河下意識跪在地上,竭力彎著腰,把孩子死死護在懷裏。
    轟然一聲巨響,木質結構的茅草屋完全倒塌,直接成了平地。
    一把大火,把楊音韻的心燒成了灰。
    她眼珠翻白,急火攻心背過氣去。
    不知誰喊了一聲,“快看,陳清河沒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