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小麻煩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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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的第一縷陽光灑落,部落外圍彌漫著白色的霧沼,正是大荒森林中特有的瘴氣。不過此處瘴氣的顏色與伏牛山外的不盡相同,應該不是蚺蛇瘴。

    洞口燒著一個火堆,煙火繚繞,正好能驅散到處彌散的瘴氣。煙氣也會順風灌進山洞中,當然也有用處。

    因為山洞最外圍的牆壁上掛滿了新鮮的獸肉,正是那十幾頭狡狼的,阿婉趁著早上的時間將剩下的狡狼都剝了皮,晾在這裏借著煙氣熏製成幹肉。

    牛頂天的眼神並未過多在這些細枝末節上停留,一路來到牛嬌嬌的床邊。將蜂巢割下一小塊,用力一擠,黃燦燦半透明的蜂膠就流了出來,黏稠的凝成一道金線。

    阿婉幫忙將牛嬌嬌的嘴巴弄開一點兒,慢慢的將蜂蜜灌進了她的嘴裏。不過蜂蜜也非靈丹妙藥,不可能瞬間生效,接下來的時間還需要等待,等著蜂蜜生效,慢慢解除瘴毒。

    眼見還有很大一塊蜂巢,牛頂天“唰唰”幾刀將之分成五塊,分別分給了阿婉、哮天還有小兔子,當然自己和牛嬌嬌也少不了一份。昨天夜裏也算是驚心動魄,怎麽也得好好犒勞一下自己。

    之所以會有許多妖怪覬覦黃金豔斑蜂的蜂蜜,並非沒有原因的。這種蜂蜜除了好吃和解毒之外,還有著諸多功效,比如調節五髒六腑,梳理氣血經脈,甚至在美容駐顏方麵都有不錯的效用。

    對於實用至上的大荒妖族來說,前兩種效用簡直是無可替代的。因為很多妖怪都以吃其他族人的內丹和血食修煉,不可避免的會在體內存留許多雜質和異種真元,在這種時候,最需要的就是調節五髒六腑、梳理經脈氣血。

    很多妖怪一輩子隻能停留在化神境、地仙境,就是因為他們體內留下的隱患太多。如果能有一塊黃金豔斑蜂的蜂巢,能有一碗蜂蜜水,他們可能就會改變尷尬的現狀,也就可以想象的出這種蜂蜜的吸引力有多大。

    阿婉不知道牛頂天為何要將這麽珍貴的蜂巢分給一隻兔子,但是她並不是蜂巢的主人,也沒有多說廢話。隻想將自己的一塊蜂巢再留一些給哮天,隻是牛頂天都掰不動的蜂巢,她哪裏動得了分毫?

    阿婉隻是舔了舔蜂巢上的味道,幹脆全都收起來,看得出來她很喜歡充滿花香的甜蜜味道,但是為了孩子她沒有猶豫。

    牛頂天卻一把製住了她的手,笑道:“吃了吧,你不要老想著他。這小東西以後想要吃蜂蜜,就得靠他自己,我會將方法交給他的!”

    正趴在陶碗裏又舔又啃的哮天,聞聲立馬豎起了耳朵,興奮的問道:“大叔,你說的是真的嗎?你要將采蜜的方法交給我?”

    “更好的東西我都交給你了,難道還會在乎一個采蜜的方法?”牛頂天咧嘴笑道,口中嚼著蜂巢,又香又糯,以他的牙口都咬不開。隻能憑借唾液慢慢將之軟化,化成蜜水流進腹中,生出一股甜絲絲的香氣。就連五髒六腑都有一種被滋潤被溫養的舒適感,就連那一點煩躁的心情似乎都完全平靜下來。

    “更好的東西?哮天,你有拿牛叔什麽東西了?”阿婉確實不笨,聞言就抓住了一些信息,麵色嚴厲的問道。

    不過哮天卻堅定的道:“阿麽,我已經答應大叔了,現在不能對你說!”他將牛頂天的囑托記得很清楚,即便是自己的母親說話也不好使。

    “阿婉,你就被逼迫他了,以後你會看到他的變化的。我相信,他的成就是不會讓你失望的。”牛頂天倒不是害怕阿婉的口風不緊,隻是知道自己兒子會《天狗吞月訣》之後,難免會生出一種自信充滿鬥誌的情緒,這些感情變化很容易讓細心的人抓住。

    阿婉是個聰明女人,也沒繼續糾纏,她知道牛頂天是不會害哮天的。這可能是出於一個女人的直覺,當然也是對自己一無所有的清醒認識,自己沒有什麽是值得牛頂天惦記的。

    吃完蜂蜜後,哮天和望天吼結伴跑出去玩耍,而阿婉則是清洗獸皮,擦拭wǔ qì。憑借這些東西,她還能在族人那裏換來不少有用的東西,比如鹽巴,或是一點點的療傷藥。

    最值錢的當然還是狡狼內丹,不過她想留著給哮天修煉用,又或者在牛頂天離開之後被族長搶過去。她和哮天終究是無法脫離這個鬣狗族部落的,離開這裏就意味著死亡。

    牛頂天則繼續留在床邊,一邊修煉一邊等待著牛嬌嬌的蘇醒。

    因為他在昨夜精氣神達到巔峰之後,身體就已經做好了突破境界的準備,隻是礙於沒有時間和足夠多的能量。

    此時的他已經完全放下心來,控製著混沌鍾將鎮壓的狼蜥獸心髒解放出來,龐大而駁雜的能量瞬間暴虐的從肚皮中炸開。

    狼蜥獸的氣息十分恐怖,作為地仙境的蠻獸更是擅長搏殺,無數次在生死的邊緣曆練。如果不是傲天狼以太乙天仙之姿,它也不會死的這麽輕便,毫無還手之力。

    如此凝重凶煞的氣息從自己家中爆發出來,阿婉嚇了一跳,本能的想要帶著哮天逃跑,但是思來想去還是決定進屋看一看。

    這一看更是吃驚的張大了嘴巴,隻見牛頂天盤腿坐在地上,麵赤如火,頭頂和七竅之中都蒸騰著紫色的煙氣。阿婉這才知道牛頂天正在修煉,好在她並不是歹人,暗自為牛頂天祈禱一番之後,就默默的退出了房間。

    這股凶煞的氣息如疾風一般掃過整個部落,包括族長居住的那間很大的圓頂木屋。不過族長的居所肯定不像阿婉的山洞那麽寒摻,屋簷下掛著許多曬幹的草藥植物和一些動物骨頭,屋裏有草藥的氣味傳出,顯然這個鬣狗族族長也不是庸碌之輩,很可能懂得些許醫術。

    木屋內坐著許多人,當然坐在正中的正是之前露過麵的老族長。

    族長將他那根銅製法杖橫在胸前,凝視著一個年輕人道:“你確定那個牛頭人帶回來的是黃金豔斑蜂的蜂巢,而不是其它某種蜜蜂的蜂窩?”

    那年輕人一臉焦急的道:“千真萬確啊,族長!早上的時候我就在村口塔樓的稍崗,看著那牛頭人帶回來的,足有桌子麵這麽大一塊。那蜂巢每一個孔都有拳頭大小,我可不知道這附近還有和黃金豔斑蜂一樣大小的蜜蜂!”

    另一個中年人若有所思的點點頭,然後裝作很深沉的道:“我就說這牛頭人好端端的會來咱們的領地呢,原來是看上蜜餞崖上的蜂蜜了,隻是咱們家門口的東西被他這樣大搖大擺的奪去,實在是欺人太甚。族長,咱們一定不能放過他,昨天看他那猖狂的樣子,老子早就忍不住要揍他了!”

    族長點點頭,撫著花白的胡須道:“你說的在理,隻是那小子深淺不知,聽說還有個同伴,不好對付啊!”如果說十幾枚狡狼內丹他還能忍一忍,但是黃金豔斑蜂的蜂蜜他實在忍不了了,他年紀不小,壽命即將走到盡頭。如果再不尋求突破的方法,他差不多就要和這大好的世界說再見了。

    隻是在年輕的時候,他為了獲取強大的力量,偷偷吃了不少的內丹、元嬰,甚至是妖族的血液。雖然也將修為提升到了化神境,但是真實的戰鬥力遠遠不足,還留下了諸多的隱患,一生突破無望。

    他知道黃金豔斑蜂的蜂蜜可以梳理經脈氣血,但是苦於無法采集,隻能望洋興歎。而牛頂天的蜂蜜無疑是給了他希望,沒有人想死,特別想他這種當慣了族長,擁有著一定特權的人。

    族長的旁邊坐著一個年輕人,這個年輕人正是他的兒子,看起來三十歲左右,一身修為元嬰境。見自己的老父親唉聲歎氣,愁眉不展,他也裝作一臉苦惱的道:“爹擔心的有道理啊,那小子能從蜜餞崖上采了蜂巢,還能完好無損的回來,這身手隻怕熊族的那些大個子都比不了。我們一定不能輕舉妄動,倘若踢到鐵板,那狡狼族的下場就是我們的榜樣!”

    此言一出,剛才還在主張打劫牛頂天的那些人,立馬全都禁了聲。

    族長略皺眉頭的看了自己兒子一眼,心中暗道:“這小子明麵上是讚同自己的觀點,順著自己說話。實際上就是想要打消我奪去蜂蜜的念頭啊,如果再讓他煽動下去,隻怕是沒人願意替我冒這個險了!”

    族長也是人老成精,念頭一動,心思電轉,想了想道:“那小子雖然有幾分厲害,但絕對還沒有化神境的修為,但是你們都好好想想,他憑什麽以這麽低的修為還能采集到蜜餞崖上的蜂蜜?”

    一人忍不住起身道:“族長的意思是那牛頭人小子或許知道采蜜的特殊方法?”

    “老族長明察秋毫,如果我們能夠掌握這等方法,看誰還敢小瞧我們!”

    木屋內所有人的熱情全都被煽動了起來,甚至開始暢想著以後鬣狗族的好日子,唯有一個人開心不起來,那就是族長的兒子。如果這老不死的一直不死,猴年馬月才能輪得到他做這個族長啊。

    忽然一道不下於化神境的暴虐氣息佛掃而過,所有人的頭頂仿佛被淋上了一盆冰水,之前的暢想似乎全都因此而告終。

    但是有句話說得好,隻要腦子足夠作,辦法總比困難多。

    “要不我們想辦法抓住他那個女同伴,以此威脅讓他交出采蜜的方法?”

    “我們還可以聯係熊族人,他們最喜歡蜂蜜,而且力量強大。隻要我們控製得當,必定能讓他們出手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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