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魚致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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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書舍人韋顏的女婿崔道樞,屢屢參加進士kǎo shì。 一年春天不第,回家到漢水之畔的住處。 因為淘井,從井裏捉到一條五尺長的鯉魚。 這條魚的鱗和鬣都是金色的,它的目光射人。 大家見它不同於一般的魚,就讓仆人把它投到江裏去。 崔道樞和他的表哥韋氏,偷偷地準備炊具,把它煮著吃了。 兩宿之後,韋氏得病突然死去。 有一個穿碧色衣服的人把他領到一處府舍,這府舍很是莊嚴肅穆。 進門之後,他看見一個頭戴金翠冠,身穿紫繡衣的女子在廳裏據案而坐。 左右的侍者都穿黃衣,服飾打扮有如宮。 有一個小官吏從後麵拿著簿子領韋氏出來,來到廊階之間,把簿子交給一個梳著雙環的婢女,由她放到繡衣女子的桌案上。 小官吏又領著韋氏來到東廂房裏的一處官署,審理殺魚的案子。 韋氏把過錯推到崔道樞身上,說:“不是我的罪過。” 那個官吏說:“這是一條雨龍。如果它潛伏在江河湖海之,即使被人吃了,其實可以看出它不是凡品。隻是前幾天你們是從井裏得到它的,崔道樞和你又不是愚昧之人,把它殺著吃了,隻怕罪責難逃,但是你暫且回去,與崔道樞一起多做一些佛道功德之事試試,也許可以多少減輕一些罪過。從現在算起,十天之後我還去找你。” 韋氏忽然醒來,就把那官吏的話說給親屬。 親屬讓崔道樞詳細述說殺魚之事。 崔道樞雖然心懷有憂慮和壓抑,但是也沒太相信。 剛到十天,韋氏果然死了。 韋氏是崔道樞姑母的兒子。 幾天後,韋氏托夢對母親說:“兒已經因為殺魚而獲罪,所到的地方就是水府,不久將受到嚴重的懲罰。母親可以趕緊修黃籙作道場,還有希望懲辦得寬一些。表弟的罪過也已經形成了,今晚他應該自知他的事情。” 韋母哭著把夢情形告訴了崔道樞。 等到天黑,崔道樞昏昏沉沉地睡下,見到穿碧色衣服的人把他領到一個公署,全都像韋氏講過的那樣。 不一會兒有一個拿著黑紙紅字書的個官吏,讓崔道樞在屏側站著,他自己快步走進去。 不一會兒又見那個穿繡衣的女子提筆寫了些什麽,小官吏便接到裏走了出來,讓崔道樞看那上麵寫了些什麽。 崔道樞接過來一看,先寫的是,崔道樞官至品,壽到八十;後邊又寫道,害死了雨龍,事關天府,不能原諒,案情緊急,所有的官爵全都消除,年壽也削減一 半。 當時崔道樞去的時候正處在冬季。 他的母親開始修道場做功德。 剛到春季,他就臥病不起,幾天便死了。 那時崔道樞的妻兒老小都在京城。韋顏詳細地述說了他的事情。 舊時傳說夔州到牛渚磯是水府,不知崔道樞所去的水府是哪裏。 【原】唐書舍人書顏,子婿崔道樞舉進士者屢屢。一年春下第,歸寧漢上所居。因井渫,得鯉魚一頭長五尺,鱗鬣金色,其目光射人。眾視異於常魚。令仆者投於江。道樞與表兄韋氏,密備鼎俎,烹而食之。經信宿,韋得疾暴卒。有碧衣使人引至府舍,廨宇頗甚嚴肅。既入門,見廳事有女子戴金翠冠,著紫繡衣,據案而坐。左右侍者皆黃衫巾櫛,如宮內之飾。有一吏人從後執簿領出。及軒陛間,付雙環青衣,置於繡衣案上。吏引韋生東廡曹署,理殺魚之狀。韋引過。道樞雲:“非某之罪。”吏曰:“此雨龍也,若潛伏於江海湫湄,雖為人所食,即從而可辨矣。但昨者得之於井,崔氏與君又非愚昧,殺而食之,但難獲免。然君且還,試與崔君廣為佛道功德,庶幾稍減其過。自茲浹旬,當複相召。”韋忽然而寤,且以所說,話於親屬,命道樞具述其事。道樞雖懷憂迫,亦未深信。才及旬餘,韋生果歿。韋乃道樞之姑子也。數日後,寄魂於母雲:“已因殺魚獲罪,所至之地,即水府,非久當受重譴。可急修黃籙道齋,尚冀得寬刑辭。表弟之過亦成矣,今夕當自知其事。”韋母泣告道樞。及暝,昏然而寢,複見碧衣人引至公署,俱是韋氏之所述。俄有吏執黑紙丹書字,立道樞於屏側,疾趨而入。俄見繡衣舉筆而書訖,吏接之而出,令道樞覽之。其初雲:“崔道樞官至品,壽至八十。”後有判雲:“所害雨龍,事關天府。原之不可,案罪急追。所有官爵,並皆削除。年亦減一半。”時道樞冬季,其母方修崇福力,才及春首,抱疾數日而終。時崔妻拿鹹在京師,韋顏備述其事。舊傳夔及牛渚磯是水府,未詳道樞所至何許。(原闕出處,陳校本作出《劇談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