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而不教等同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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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城賈漢恒說:張二酉、張辰,是兄弟倆。  二酉先死,辰撫育侄兒如同自己所生。  管理田產,謀畫婚娶,都是盡心竭力。  侄兒生了癆病,料理醫藥,幾乎廢寢忘餐。  侄兒死後,經常忽忽如有所失,人們都稱道他的友愛。  過了幾年,辰病情危重,昏亂眼花自言自語說:“咄咄怪事!剛才到陰司,二哥控告我殺了他的兒子,斷絕了他的後代,豈不冤枉哩!”  從此口經常喃喃地說著,不太能分辨清楚。  一天,稍稍清醒,說:“這確是我的過錯了。兄長對閻羅王數落我說:”這孩子不是不可以感化教誨的,你做叔父,離父親隻差著一點罷了,卻隻知道養育而不知道教育,放縱他為所欲為,總怕違背他的意思,使得他恣意任情尋花問柳,染上難以醫治的毒瘡而死,不是你殺了他而又是誰呢?‘我茫茫然無從回答。我後悔晚了!“反打著自己而死。展所做的,是低下的習俗所難以做到的;判以殺侄的罪,這是《春秋》責備賢者罷了。  然而終不能說二酉苛刻。《閱微草堂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