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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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個舉人姓李,不知他叫什麽名字,寄居在宣州山。  他平常使用一位奴仆。  這位奴仆很懶惰,李舉人多次鞭打他。  他心裏十分憤恨。  唐朝元和九年,李舉人與兩位友人在別墅會聚,當時呼喚奴仆。  奴仆已經睡了。  李舉人很生氣,打了奴仆幾十鞭子。  奴仆心懷憤怒,出來對同伴們講:“今年是閏年,人家都傳說今年多虎,為什麽不讓我遇上虎,把我吃了!”說完出門,忽然聽到他大叫一聲。  奴仆們尋聲跑出來,什麽也沒看見。  循著虎的蹤跡,找到十多裏外的溪邊,見那奴仆已被虎吃掉一半了。  他的衣報和巾鞋,全都疊得整整齊齊的放在草地上。  大概是老虎能夠役使被吃的人的鬼魂幹的。  【原】詞(陳校本“詞”上空缺一字。)舉人姓李不得名,寄居宣州山。常使一奴。奴頗慵惰,李數鞭笞。多有忿恨。唐元和九年,李與二友人會於別墅,時呼奴,奴已睡。李大怒,鞭之數十。奴懷恚恨,出謂同儕曰:“今是閏年,人傳多虎,何不食我?”言訖,出門。忽聞叫聲,奴輩尋逐,無所見。循虎跡,十餘裏溪邊,奴已食訖一半。其衣服及巾鞋,皆疊摺置於草上。蓋虎能役使所殺者魂神所為也。(出《原化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