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繩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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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開元年間,皇上多次下令讓各州縣興辦大宴餐。 嘉興縣令準備了雜耍,想和監司比賽。 監獄官參加比賽的心情特別急切,當時監獄值班的所由告訴獄卒說,倘若我們的雜耍比不過縣裏的,我們就要受到責罰,如果能有一項比較好的,就能得到獎勵。 很遺憾,我們沒有能行的。 他們開始在獄尋求能人。 一些會弄點小玩藝兒的人紛紛自薦。 這時,獄有一囚犯笑著說:“我有點拙技,可我現在拘押之,無法施展。” 獄吏驚奇地問,你會什麽? 囚犯說,我會繩技。 獄吏說,好吧,我去給你說說。 於是,獄吏就把這事告訴了監同。 監司問:“這個人的罪是輕?是重?” 獄吏說,這人是受了別人的連累,是因為偷了點稅,別的沒什麽。 獄官說,繩技很多人會,沒什麽特殊的。 囚犯說,我的繩技,和別人不一樣。 獄官又問,有什麽不一樣的? 囚犯說,別人繩技,都是係住繩的兩頭,然後在繩上表演。 我隻須用一條繩,像指粗,五十尺長,不用係,扔向空,能表演各種動作。 獄官非常驚喜,叫把這人記下來。 第二天,獄吏領囚犯到了戲場,別的節目開始表演了,後來叫這人表演。 隻見這人拿著一百多尺長的繩團,放在地上,將一個繩頭拋向空,繩子筆直,開始時拋了兩丈,然後到四五丈。 繩子很直,就像有人牽著似的,大家感到很驚奇。 後來,竟拋到二十多丈,抬頭看不到繩頭,這人便握繩子,身子離地。 最後,他扔掉了繩子,在空像鳥似的,越飛越高越遠,向遠處飛去。 他借逃出了監獄。 【原】唐開元年,數敕賜州縣大酺。嘉興縣以百戲,與監司競勝精技。監官屬意尤切。所由直獄者語與獄雲:“倘有諸戲劣於縣司,我輩必當厚責。然我等但能一事稍可觀者,即獲財利,歎無能耳。”乃各相問,至於弄瓦緣木之技,皆推求招引。獄有一囚笑謂所由曰:“某有拙技,限在拘係,不得略呈其事。”吏驚曰:“汝何所能?”囚曰:“吾解繩技。”吏曰:“必然,吾當為爾言之。”乃具以囚所能白於監主。主召問罪輕重,吏雲:“此囚人所累,逋緍未納,餘無別事。”官曰:“繩技人常也,又何足異乎?”囚曰:“某所為者,與人稍殊。”官又問曰:“如何?”囚曰:眾人繩技,各係兩頭,然後於其上行立周旋。某隻須一條繩,粗細如指,五十尺,不用係著,拋向空,騰擲翻複,則無所不為。官大驚悅,且令收錄。明日,吏領戲場。諸戲既作,次喚此人,令效繩技。遂捧一團繩,計百餘尺,置諸地,將一頭,擲於空,勁如筆。初拋二丈,次四五丈,仰直如人牽之,眾大驚異。後乃拋高二十餘丈,仰空不見端緒。此人隨繩尋,身足離地,拋繩虛空,其勢如鳥,旁飛遠揚,望空而去。脫身行狴,在此日焉。(出《原化記》) 後記:diàn yǐng《劍雨》彩戲師使用過的“神仙索”,一團煙霧,拋出繩索,徐徐升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