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野獸橫行(常規4/5)

字數:4118   加入書籤

A+A-




    

    

    ps:看《黃金漁場》背後的獨家故事,聽你們對小說的更多建議,關注起點中文網公眾號(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眾號-輸入qdread即可),悄悄告訴我吧!斯德哥爾摩綜合征,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對於犯罪者產生情感,甚至反過來幫助犯罪者的一種情結。這個情感造成被害人對加害人產生好感、依賴心、甚至協助加害人。

    秦時鷗覺得,這小負鼠是不是就被熊大這個‘罪犯’給斯德哥爾摩了。

    沒法深究,反正熊大多了個小跟班,秦時鷗想趕走小負鼠,可小負鼠不走,藏在熊大身邊。

    熊大似乎很享受這種情形,裝作沒有看到秦時鷗驅趕小負鼠,無辜的扭頭看向四周,但它不斷掩護小負鼠的行徑,暴露了它的意圖。

    秦時鷗注意到這點之後,就沒有再驅趕小負鼠,他明白了熊大的意思。自從來到漁場,熊大是沒有朋友的,而且屢遭欺淩,現在這小負鼠願意跟著它而且和它一起玩,它已經接受了這麽個夥伴。

    盡管,在小負鼠的心裏,熊大不是夥伴。

    不過這又有什麽關係呢?

    秦時鷗給了熊大幾顆樹莓,讓熊大轉手給小負鼠,這算是確定了兩者的關係。

    尼爾森也勸說道:“沒什麽,負鼠一般壽命很短,三四年是極限,所以養育它一段時間也沒關係,說不定熊大玩夠了還會吃了它。”

    秦時鷗瞪眼道:“熊大不是這樣的人——啊不,熊大不是這樣的熊,這是它的小夥伴了。”

    這樣,山沒爬多遠。隊伍增加了一個新隊員。

    順著河流繼續往上走,在一處拐彎的地方,一群馴鹿出現了,這群馴鹿大概十餘隻,最大的一頭公馴鹿的角得有十來個叉。體長一米二,體高一米多,是個大家夥。

    平時沒人上山打獵,這些馴鹿也不太怕人,尼爾森走出來的時候,它們抬頭看了一眼又低下頭繼續在河邊覓食苔蘚。

    虎子和豹子看到馴鹿後精神抖擻起來。但沒有秦時鷗的命令,它們也不敢主動出擊,熊大看了一眼就不再感興趣,回頭和自己的小夥伴一起玩。

    最高興的要數毛偉龍了,他舉起雷明頓。想起這槍不適合遠射,又放下槍口,激動的問道:“怎麽樣,開打吧?”

    秦時鷗也想獵一隻馴鹿,他看好萊塢電影,北美老獵手們喜歡在家裏掛上一個馴鹿頭標本,他的漁場還沒有呢。

    尼爾森搖搖頭,道:“不是時候。而且這裏麵沒有大鹿,還是算了。”

    “啊,不獵啊?”毛偉龍有些失望。

    尼爾森解釋道:“我們到了傍晚。準備紮營的時候或者紮營之後再去獵鹿獵野豬,否則怎麽能爬到山頂?再說,這鹿群最大的一頭鹿才有八個叉,連十叉的大鹿都沒有,獵了沒用。”

    這樣,一行人隻好繼續往上走。

    隔著河流。這邊是背著鋼槍的人,那邊則是覓食的鹿群。雙方對視了幾眼,然後相安無事。一方趕路,一方覓食,井水不犯河水。

    與鹿群錯開之後,毛偉龍忽然感歎一聲:“媽的,這就是傳說中的人與野獸和諧相處吧?”

    加拿大很多鹿群,從小長大沒見到人類捕獵它們,所以它們對人類沒什麽戒心。當然,如果是族群被狩獵過的,那就機靈多了,看到人立馬逃跑。

    繞過河段拐彎的位置,尼爾森放下背包開始采集一種半米多高的草本植物,這種植物根莖粗壯,分叉的枝上長著寬三角形的葉片。

    一邊采集,尼爾森一邊介紹道:“這是紫萁,喜歡濕潤的環境,在河道拐彎的地方常見,可以用來炒肉吃,味道還不錯,如果曬幹了醃著吃,那就更棒了。”

    尼爾森采集了一大把裝入背包裏,一行人又上了路。

    下午爬山是很累的,好在有兩條狗和一頭熊一頭負鼠可以調戲,多了些樂趣。

    時不時會碰上白靴兔、榛雞、北美河烏之類的野獸和禽鳥,這時候尼爾森就不會放手了,隻要有機會,就會出手獵殺。

    碰到第一隻白靴兔的時候,毛偉龍過於亢奮,端起雷明頓就是轟的一槍,直接將肥兔子給崩成了一片碎肉,熊大看了都嫌惡心。

    毛偉龍這才知道自己被秦時鷗給坑了,打獵拿雷明頓不是自己找不自在嗎?除非獵犀牛、獵大象,否則馴鹿、馬鹿、麋鹿之類的大牲口,被雷明頓的一槍幹上去也報廢。

    路上他們又碰到了好幾撥馴鹿,果然,坎巴爾山上的鹿群有點泛濫了。

    爬了一個多小時,一行人看到了一片斜坡上有山芹,就準備采點野菜順便休息一下。

    結果坐下沒一會,熊大抽了抽鼻子,爬起來警惕的看著四周,喉嚨裏發出低鳴聲。

    緊接著,虎子和豹子也跳了起來,銳利的目光盯著前方河道。

    不一會,一隻大野豬帶著兩個野豬崽子從樹林裏鑽了出來。

    和秦時鷗上一次遇到的那隻蠢野豬不一樣,這隻野豬很警惕,它出了樹林看到秦時鷗一行人,立馬將四顆彎曲尖銳的牙齒給舉了起來。

    一看是護著崽子的母野豬,尼爾森也有些緊張了,帶著崽子的野獸是最不好惹的,而且最多事,你就是不惹它,它也找你的事。

    秦時鷗慢慢舉起了滑輪弓,毛偉龍的雷明頓這下子有用處了,他也端起了槍,現在距離有點遠,兩百多米,雷明頓無法發威,如果母野豬敢靠近,他就給它槍子吃。

    那母野豬察覺到了危險,它哼哼的叫了兩聲,帶著小野豬退回了林子。

    這件事這麽作罷,一行人沒有追擊,采完了山芹就繼續往前走。

    結果不一會,又碰到了一隻加拿大猞猁,這家夥是虎子發現的,猞猁蹲在一棵矮山毛櫸上,體長八十來公分,披著棕黃交接的毛,好像一頭縮小版獵豹。

    盡管體長不大,可這猞猁身體粗壯,四肢粗長而結實,耳尖生有黑色聳立簇毛,兩頰有下垂的長毛,身上長著短毛,毛上有斑點,目光銳利,很有一番殺氣。

    尼爾森示意大家慢慢靠近,伊沃森突然凶性大發,他猛的衝上去,昂頭對著猞猁吼叫了起來:“吼!吼!吼!”

    猞猁本來就沒想著發動攻擊,對手體型太大且太多,不是它捕獵的對象,這樣被伊沃森吼叫著一驚嚇,甩了甩黑色的小短尾,靈活的在樹枝上跳動著,迅速消失在了山林裏。

    此時他們已經順著河道跋涉了二十多公裏,恰好過了坎巴爾山的半山腰,海拔接近四百米,尼爾森看時間已經是下午四點半,就決定該找地方紮營了。

    要不是這隻猞猁的出現,他還沒意識到現在已經深入山裏了,如果隻是他一個人無所謂,可現在他帶著的三個人,秦時鷗還好點,伊沃森傻乎乎的,毛偉龍是大少爺,要是繼續往前走,出什麽事他可護不住。(天上掉餡餅的好活動,炫酷手機等你拿!關注起~點/中文網公眾號(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眾號-輸入qdread即可),馬上參加!人人有獎,現在立刻關注qdread微信公眾號!)(未完待續)(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