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碰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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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新在這裏說明下,不是不寫了,而是因為碰瓷的事,讓我分不開身,今天那個人的老婆,已經把阿新給告到法院了。二次。

    雖然都是被法院駁回了,可是我是個生意人,名聲真的很重要,是吧!

    阿新覺得自己做的已經很仁至義盡了。

    首先阿新是在醫院裏,一次性支付了三十萬的醫療費。

    還給他搞了個殘疾補助金,還有二個低保補助。

    還給他的二個孩子找關係,給送去公立學校上學,阿新覺得自己做的已經很到位了吧,是不是呢!

    可是他老婆太得寸進尺了,知道嗎。開口就要180萬,什麽玩意,

    難道錢就真的那麽重要嗎?連命都可以不要了啊!

    阿新要不是看孩子可憐,我真的想不管不顧了。隨便你怎麽搞。

    咱們國家現在到底是怎麽了,怎麽人心扭曲成這個樣子啊!真的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