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的官職係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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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官職係統:
本書屬於小說,而且是穿越異界類小說,書中的一些官職肯定會和曆史有所不同。但卻是取材於唐五代時期的官職製度,然後稍加變化。由於是戰時,所以出現官職比較多的是武職。
大家也知道,唐五代十國時期,戰亂頻繁,勢力更迭,所以官職變化比較頻繁,本書為了便於大家閱讀,參考了唐五代十國和北宋時期的一些官職,稍加變化,特列出一些常見官職供大家參考,並與後麵附上具體參照的官職表,大家一看便能一目了然。
無論是武官還是文官,一律由品秩官和職事官,品秩官沒有實際職權,隻是作為官員升遷的品級考核評定之用,而職事官才是實際行使的官權,有中央的,有地方的,也有外藩方鎮的。
品秩官便是散官係統,本書所用,采用的是唐朝的文武散官各二十九級製,如下:
文散官一共有29階。
開府儀同三司居從一品,特進居正二品;
自從二品到從五品下的都以“大夫”為名,分別是光祿大夫、金紫光祿大夫、銀青光祿大夫、正議大夫、通議大夫、太中大夫、中大夫、中散大夫、朝議大夫、朝請大夫、朝散大夫;
自正六品上到從九品下,分別是朝議郎、承議郎、奉議郎、通直郎、朝請郎、宣德郎、朝散郎、宣義郎、給事郎、征事郎、承奉郎、承務郎、儒林郎、登仕郎、文林郎、將仕郎。
武散官也是29階。
自從一品到正三品分別是驃騎大將軍、輔國大將軍、鎮軍大將軍、冠軍大將軍;
自從三品到從五品下分別為雲麾將軍、忠武將軍、壯武將軍、宣威將軍、明威將軍、定遠將軍、寧遠將軍、遊騎將軍、遊擊將軍;
正六品上到從九品下,上階為校尉、下階為副尉,分別是昭武校尉、昭武副尉、振威校尉、振武副尉、致果校尉、致果副尉、翊麾校尉、翊麾副尉、宣節校尉、宣節副尉、禦侮校尉、禦侮副尉、仁勇校尉、仁勇副尉、陪戎校尉、陪戎副尉。
職事官為實際官職係統:
從中央到地方各不相同,根據官職而各司其職。如下麵所列之具體參照唐五代北宋之具體官職而列。
中央行政機構:
中央實行三省六部製。三省為: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其中中書和門下兩省實際廢除,官職是用來作為虛領,賞賜給下屬有功人員或者方鎮大臣。實際起作用的是中央特設機構:崇政院,樞密院,北政司。(當然是我編的,與真實曆史稍有出入)。
崇政院,主管全國軍政事,行尚書省職權。議事地點在政事堂中。其中設正院使一名,副院使二名,主事六名,下轄六部,分轄六部。
這六部分別是:吏部,禮部,戶部,刑部,工部,兵部。六部各有尚書、侍郎一名,下有郎中、員外郎、主事等官職。
樞密院,掌軍事,行軍事職權,正院使一名,副院使二名,主事數名。從事行走職官數十人不等。
北政司,掌財政,設正院使一名,副院使二名,主事數名。從事行走職官數十人不等。
監察機構:
禦史台:長官禦史大夫一員,正三品;禦史中丞二人,正四品下。
禦史台下屬三院:
台院:侍禦史四人,從六品下。令史、書令史、亭長、掌田為流外官。
殿院:殿中侍禦史六人,從七品上。
察院:監察禦史十人,分察六部及地方州縣,秩正八品上。
事務機關:有九寺、五監、諸衛、諸軍。如下所列。
地方行政機構:
府,州,縣三級。
府有正官府尹,州有正官刺史,縣有正官縣令。其下都有佐官,府為府丞,推官,六曹主事等,州有判官,行軍司馬,參軍,六曹主事等,縣有縣丞,縣尉,主薄,三班六房從事吏員等。
凡有在府州縣品級的官員,大多是進士出身,也有部分是推薦,恩蔭或者大跳的舉人,或者是為朝廷做出過特殊貢獻的,這一點想必大家也知道。
軍伍中的官職和統兵數量:
普通軍卒根據服役年份和立功大小分成三等,即為三等甲卒,二等甲卒,一等甲卒。二等甲卒可為伍長,管五人。一等甲卒管十人是為什長或軍將。
每五將為一隊,有隊正或隊長一名。每兩隊為一都,有都頭一名,副都頭兩名,一般副都頭由兩名隊正任。每五都為一營有營指揮一名,每五營為一軍,有都指揮使一名,都虞侯一名,若設兵馬都監便是兩職兼任。每十軍為一廂,有廂都指揮使一名,或稱廂主。節度使一般統領兩廂,分別為左右廂。
樞密使為軍事最高長官,統管天下兵馬。兩名副使,一名分管步軍,一名分管騎軍。
地方縣衙裏的民兵稱為鄉軍,建製基本和軍隊相同。
另外朝廷會委派一些文官去往各地擔任觀察使,巡檢使,團練使,防禦使等,這些官職同地方刺史同級。
以上這些隻是我暫時的構思,以後若有補充,再行添上。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探討一下,大家相互交流學習,共同提高。
下附錄參照的部分資料:
行政機構:
中央實行三省六部製。三省為: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其中中書和門下兩省實際廢除,官職是用來作為虛領,賞賜給下屬有功人員或者方鎮大臣。實際起作用的是中央特設機構:崇政院,樞密院,北政司。(當然是我編的,與真實曆史稍有出入)。
崇政院,主管全國軍政事,行尚書省職權。議事地點在政事堂中。其中設正院使一名,副院使二名,主事六名,下轄六部,分轄六部。
這六部分別是:吏部,禮部,戶部,刑部,工部,兵部。六部各有尚書、侍郎一名,下有郎中、員外郎、主事等官職。
樞密院,掌軍事,行軍事職權,正院使一名,副院使二名,主事數名。從事行走職官數十人不等。
北政司,掌財政,設正院使一名,副院使二名,主事數名。從事行走職官數十人不等。
監察機構:
禦史台:長官禦史大夫一員,正三品;禦史中丞二人,正四品下。
禦史台下屬三院:
台院:侍禦史四人,從六品下。令史、書令史、亭長、掌田為流外官。
殿院:殿中侍禦史六人,從七品上。
察院:監察禦史十人,分察六部及地方州縣,秩正八品上。
事務機關:有九寺、五監、諸衛、諸軍。
九寺:
長官為卿。太常卿正三品,其餘從三品;副長官為少卿,太常少卿正四品上,其餘少卿從四品上。寺下設署,分上中下三級,上署令從七品下,丞從八品下;中署令正八品上,丞正九品上;下署令正八品下,丞正九品下。
太常寺:設太常博士四人,從七品上;太祝六人,正九品上;奉禮郎二人,從九品上;協律郎二人,正八品上。下設郊社署、太樂署、鼓吹署、太醫署、太卜署。太樂署有樂正八人,從九品下;開元二年(714),京、都皆置內教坊使。鼓吹署亦有樂正四人,從九品下。
光祿寺:轄太官、珍饈、良醞、掌醢四署,用掌郊祀、朝宴之膳食供設。
衛尉寺:轄武庫、武器、守宮三署,各有監事一、二人,正九品上,掌儀仗、兵器、宮廷宿衛。
宗正寺:官員全為皇族,掌天子宗族譜牒及外戚事務。
太仆寺:轄乘黃、典廄、典牧、車府四署,掌天子、王公車馬養護選擇之事。唐代在各地設牧監畜養馬等家畜,上牧監從五品下,中牧監正六品下,下牧監從六品下。 大理寺:除卿、少卿、丞外,有大理正二人,從五品下;司直六人,從六品上;評事十二人,從八品下;獄丞二人,秩從九品下。
鴻臚寺:掌典客、司儀二署,典客署掌外來使節、四夷君長朝見之禮、收貢、回賜,並有掌客十五人,正九品上。司儀署掌高官凶喪賻葬營墓之務。
司農寺:掌上林、太倉、鉤盾、槁官四署。上林署掌管果菜種植;鉤盾署掌柴炭禽畜;槁官署管糧油加工,太倉為國家糧食總管。各宮苑總監一人,從五品下,副監從六品下;九成宮監亦同之。
太府寺:轄京、都諸市署、左、右藏署、常平署、瓊林、大盈庫。
五監:
國子監長官為祭酒,少府監、將作監長官均為監,同為從三品;軍器監長官為軍器監,正四品上;都水監長官為都水使者,正五品上。國子監副長官為司業,少府監、將作監副長官為少監,均從四品下;各監丞為從六品下,主簿從七品下,錄事從九品上(國子監錄事從九品下)。
國子監:設國子學,博士五人,正五品上;助教五人,從六品上。太學,博士六人,正六品上;助教六人,從七品上。四門館,博士六人,從七品上;助教六人,從八品上。
少府監:轄中尚署,掌牋祀圭璧、天子佩飾;左尚署,掌車乘製造;右尚署,掌鞍轡、紙筆等;織染署,掌冠冕、組綬、織紉、染色,有染坊使;掌冶署,掌玉器、金屬器製作。各署、監還有監作,從九品下。
將作監:長官曆稱將作令、將作大匠、將作大監,掌土木營造之事。右校署,掌版築、塗泥、粉刷;中校署,掌管竹、葛等器物製作,左校署,掌木器製作;甄官署,掌石器、陶器製作。
軍器監:有甲坊署、弩坊署,令皆正八品下。
都水監:掌各地川澤、津梁、渠堰、陂池之事。轄河渠署及諸監。
諸衛:
由於唐代前期實行府兵製度,所以在朝廷設立十六衛。
十六衛的名稱,唐代前期變化甚多,到唐玄宗開元時方大體上固定為左右衛、左右驍衛、左右武衛、左右威衛、左右領軍衛、左右金吾衛、左右監門衛和左右千牛衛。千牛衛是保衛皇帝權貴的軍隊。
諸軍
府兵崩壞之後、安史之亂發生以前,唐朝的軍隊大致包括禁軍、邊軍、地方武裝(如團結兵)等。前兩種雖任務有別,但都是職業兵,後一種則具有民兵性質;其中邊軍是國家武裝的主力。在平定安史之亂的過程中,軍隊的性質發生了變化,原中央軍隊轉變成為地方軍隊。平叛過程中剛剛組建的軍隊,則在地方化的趨勢下,組建之初即已具有了濃厚的地方色彩。
地方官製:府,州,縣三級製。其中府州同級。
唐代首都或陪都所在地有“府”的建製。玄宗開元元年(公元713年)改雍州為京兆府,洛州為河南府,並州為太原府,長官稱“牧”,由親王掛名遙領,實際主持府政的是“尹”。如上都京兆尹、東都河南尹、北都太原尹。後來又陸續設有鳳翔、成都、河中、江陵、興元、興德等府,也都有“尹”,但已不置掛名的“牧”。府尹之下有少尹、錄事參軍事以及六曹參軍事,其職掌同於州諸官,隻是品秩略高而已。若皇帝不在京城,則置留守官,多由府尹或臨時指定大臣兼任。
州縣均按其地位之輕重,轄境之大小,戶口之多寡以及經濟開發水平之高低分為上、中、下三等。三萬戶以上為上州,二萬戶以上為中州,二萬戶以下為下州;五千戶以上為上縣,二千戶以上為中縣,一千戶以上為中下縣,其餘為下縣。近京之州稱輔州,京都所在縣名赤縣,京之旁邑謂畿縣,此外還有雄、望、緊、上、中、下等級,一般也是按戶口多少而定的.州的長官為刺史。上州刺史從三品,其下佐官有別駕1人,從四品下,長史1人,從五品上,司馬1人,從五品下,錄事參軍事1人,從七品上,錄事2人,從九品下,此外還有司功、司倉、司戶、司田、司兵、司法、司士等七曹參軍各1人,皆從七品下。又有市令、丞、文學、醫學博士等;中、下州刺史皆正四品下,其下佐官仿上州,但不全置。別駕(中州不置)、長史、司馬稱為“上佐”,唐製規定,凡刺史缺員或為親王兼領時,上佐可代行州事。但在一般情況下,上佐並無具體職任,因其品高俸厚,又不親實務,故多用以優待宗室或安置閑散官員等,所以白居易稱這類官為“送老官”。
諸曹參軍分掌各州府的軍政、財政、刑法、農田以及戶糧諸事務,稱為“判司”。諸曹“判司”由各州錄事參軍事統轄。未設司馬之州,錄事參軍為刺史之佐,處於綜領督察的地位。
縣為最基本的行政單位,縣的長官不分大小統稱令。京縣令,正五品上;畿縣令,正六品上;上縣令,從六品上;中縣令,正七品上;中下縣令,從七品上;下縣令,從七品下。佐官有縣丞、主簿、縣尉等(京縣增設錄事2人)。縣令掌導風化,察冤滯,聽獄訟。凡民田收授,縣令給之。每歲季終,行鄉飲酒禮,籍帳、傳驛、倉庫、盜賊、堤道,雖有專官,皆通知。可見縣令統管一縣所有軍政事務,親自處理刑獄。縣丞為之副,縣尉分判眾曹,催征租賦,主簿掌文書簿計。此外,還有七曹佐官,是應州府七曹而設,因事務不多,一般不常設。
縣以下有鄉,保,鄉裏設有裏正,保有保正,為鄉村裏推薦的胥吏,不列入吏員之列,也沒有朝廷發放的俸祿。
散官係統:
在唐代的官僚等級製下,“散官”與“職事官”判然兩分。在職事官之外,存在著文散階和武散階序列,它們分別由文武散官構成,被稱為“散位”、“本品”或“本階”。“階”就是散官,它與“品”分列,是從屬於個人的位階,也稱“本品”。《舊唐書》卷四二《職官誌一》:
凡九品已上職事,皆帶散位,謂之“本品”。職事則隨才錄用,或從閑入劇,或去高就卑,遷徙出入,參差不定。散位則一切以門蔭結品,然後勞考進敘。
就是說百官群僚都擁有著一個“散位”,以此“本品”來標誌其個人身份。學者概括說:唐代以散官定官員班位,而以職事官定其職守。……散官與職事官的品級不一定一致。有低級散官而任較高級職事官者稱‘守某官’,有高級散官而任較低級職事官者稱‘行某官’,待遇則按其散官的品級。散官按資曆升遷,而職事官則由君主量才使用。所以常有任重要職事官而其本官階──散官仍較低的情況。
換句話說,唐代所謂“本品”與職事官是兩分另立的。職事官“隨才錄用”,遷徙不定;“本品”則依“勞考”而穩步上升。作為“本品”的散官與職事官都用九品三十階來確定高下,二者的品級經常不相一致,為此還發展出了“行”、“守”等術語以規範之。在入仕之初,官員首先獲得的是本品;在任滿解職的時候,這本品依然維係著官員個人的身份地位;在授予職事官時,本品的高低是必須考慮的因素。由這種“本品”製度,一種“跟人走”而與職位分離的等級序列,就清晰無誤地擺在我們麵前了。如果與若幹年前我國實行的“行政級別”相比,“本品”的差異,不過是其各個等級都係以官稱而已──但也正是為此,它每每令外行不知底蘊。然而這些官稱,諸如某某大夫、某郎、某將軍、某校尉之類,其實隻是級差的“符號”。要是拿“本品”與軍銜製相比,二者就異曲同工了:軍銜的各階都係以名號,諸如大將、上校、中尉、下士之類。
文散官一共有29階。
開府儀同三司居從一品,特進居正二品;
自從二品到從五品下的都以“大夫”為名,分別是光祿大夫、金紫光祿大夫、銀青光祿大夫、正議大夫、通議大夫、太中大夫、中大夫、中散大夫、朝議大夫、朝請大夫、朝散大夫;
自正六品上到從九品下,分別是朝議郎、承議郎、奉議郎、通直郎、朝請郎、宣德郎、朝散郎、宣義郎、給事郎、征事郎、承奉郎、承務郎、儒林郎、登仕郎、文林郎、將仕郎。
武散官也是29階。
自從一品到正三品分別是驃騎大將軍、輔國大將軍、鎮軍大將軍、冠軍大將軍;
自從三品到從五品下分別為雲麾將軍、忠武將軍、壯武將軍、宣威將軍、明威將軍、定遠將軍、寧遠將軍、遊騎將軍、遊擊將軍;
正六品上到從九品下,上階為校尉、下階為副尉,分別是昭武校尉、昭武副尉、振威校尉、振武副尉、致果校尉、致果副尉、翊麾校尉、翊麾副尉、宣節校尉、宣節副尉、禦侮校尉、禦侮副尉、仁勇校尉、仁勇副尉、陪戎校尉、陪戎副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