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盟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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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留城外。

    數座大營在太陽剛升起時,便開始了一天的喧囂。

    昨日,燕國前來會盟的大軍已然到了。由於燕國東北部的秦軍有異動,所以燕王臧荼便沒有到來委托了欒布全權代替他參加會盟。

    其餘諸國,魏王魏咎、齊王田儋、趙王武臣、韓王韓成盡皆到來。

    韓國在楚軍攻下尉氏後不久便複國,蓋因韓王後裔橫陽君韓成在心腹家將的保護下一直隱匿在尉氏之內。在呂義率軍攻下尉氏後,韓成便主動表明身份並且交出可以證明其身份的韓國印璽。

    李由在率軍到達尉氏後,聽聞呂義找到了韓國王室後人很是驚訝。在經過一番考證,並且派人去將張良請來辨認過後,便同意在尉氏複立韓國。

    在楚國幫助下複立的韓國的韓王韓成在複國前便同意了張良與項羽決定的潁川郡歸屬問題,而後便在尉氏複立韓國。

    韓國有誌之士聽聞韓成複國後,便紛紛前來尉氏投效。

    一時間韓成麾下文武濟濟,文臣有尚閣、陳敬、公仲傑、公權渙,武將有韓綜、韓信、申禮、暴勳、周浩。

    打下新鄭後,韓成開始大肆封賞文武。公權渙被封為國相;公仲傑為廷尉;尚閣為禦史大夫;陳敬為長大夫;韓綜為國尉;申禮、暴勳、韓信各為將軍。

    此次會盟,韓成引軍兩萬五千而來。會盟後,韓成返回新鄭則由將軍韓信統兵。

    韓軍大營。

    中軍帥帳之中,韓王成高座與上,下首除卻國相公權渙、國尉韓綜兩人在新鄭征召軍士尋訪故韓官員外,其餘文武皆在。

    由於韓國剛剛複立不久,國中軍士不過才三萬六千餘人。此次韓王成領兵兩萬五千前來會盟,僅留下萬餘人在新鄭令項羽為首的一眾楚國文武開始重視起這個隱匿於野的韓國公子。

    “陳長大夫,漢公如何說?”看著文臣一列的陳敬,韓王成急切的問道。

    韓國君臣聚於中軍帥帳便是因為韓王成聽聞進入陳留拜訪漢公項羽的陳敬回來了,故而召集眾人聚此商議接下來如何行事的。

    “臣有愧王上厚望!漢公雖然收下了王上命臣送去的美女、財寶,但卻沒有答應臣再資助我韓國。”陳敬有些羞愧的起身拱手向韓成稟報。

    眾人一聽便有些失望了,本來以為能夠得到楚國資助一批軍事物資,能夠返回新鄭令新征募的軍士不至於穿著布衣拿著鋤頭、鐮刀一類的武器。卻沒曾想,東西送出去了漢公項羽沒有答應資助。

    “哎!”韓王成聞言搖搖頭歎了口氣。

    在其正準備說話之時,陳敬再次說道:“不過,幸得我韓國先丞相張平之子、如今漢公麾下軍谘祭酒張良相助,漢公同意借我韓國兩萬軍士所用之盔甲兵器。但卻是需要用錢糧換取這兩萬盔甲兵器,而且日後我韓國若是需要兵器盔甲亦可向楚國購買!”

    “汝沒說錯?漢公同意借我兩萬軍士所用之盔甲兵器?”韓王成本來是準備讓人快馬返回新鄭,令公權渙、韓綜兩人加緊趕製兵器盔甲。聽到陳敬所言,十分驚喜的反複確認。

    “是的!王上。”陳敬點點頭十分篤定。“第一批五千軍士所用的盔甲兵器將會在明日會盟後送到我韓國大營,軍谘祭酒張良亦會一同前來拜訪王上!”

    “好!好!好!!”韓成聽到陳敬確認後,高聲大叫三聲。

    翌日。

    陳留城外二十裏處,楚、齊、魏、趙、燕、韓六國大軍齊聚。

    “楚王熊心於此告皇天後土,秦雖一統天下,然施其暴政,不以六國百姓為其民而奴之……………………………今秦主胡亥聽信宦官趙高之言………………………為天下百姓計,吾等於此會盟討秦!希皇天後土,列國祖宗有靈使我聯軍逢戰必勝將暴秦推翻!”

    拜將台上,楚王熊心、齊王田儋、魏王魏咎、趙王武臣、韓王韓成、燕王臧荼六王一同歃血為盟。

    臧荼在得知剛複立不久的韓王領著國中三分之二的軍士前往陳留會盟,自覺若是令欒布代替自己不免讓五國君王麵子上不好看,便撇下大軍獨自帶著三千鐵騎星夜兼程往陳留而來。剛到在昨夜到達陳留,入住燕軍大營參加今日的會盟。

    “反秦聯盟已成!”熊心在拜將台上看著台下的六國軍士高聲宣布。

    “必勝!必勝!必勝!”項羽看向一旁的英布,英布點點頭舉手高呼。

    “必勝!必勝!必勝!”數十萬聯軍跟隨著英布高聲呼喊。

    三聲過後,熊心與拜將台上高聲道:“經本王與諸王商議,特此拜楚國上將軍項羽為聯軍統帥。為六國上將軍,統兵攻打關中暴秦!”

    項羽也走上拜將台,跟著劇本開始演了起來。

    接過熊心手中的寶劍,項羽看向嚴陣以待的數十萬聯軍士卒言道:“本將得諸王信任,在此立言,定不負諸王推翻暴秦!”

    “然,聯軍乃諸國之軍且軍規不同。本將恐將令不達,致使功敗垂成,故與軍中參軍祭酒等商議後作出聯軍十七斬禁令!”

    “其一,聞鼓不進,聞金不止,旗舉不起,旗按不伏,此謂悖軍,犯者斬!

    其二,呼名不應,點時不到,違期不至,動改師律,此謂慢軍,犯者斬!

    其三,夜傳刁鬥,怠而不報,更籌違慢,聲號不明,此謂懈軍,犯者斬!

    其四,多出怨言,怒其主將,不聽約束,更教難製,此謂構軍,犯者斬!

    其五,揚聲笑語,蔑視禁約,馳突軍門,此謂輕軍,犯者斬!

    其六,所用兵器,弓弩絕弦,箭無羽鏃,劍戟不利,旗幟凋弊,此謂欺軍,犯者斬!

    其七,謠言詭語,捏造鬼神,假托夢寐,大肆邪說,蠱惑軍士,此謂淫軍,犯者斬!

    其八,好舌利齒,妄為是非,調撥軍士,令其不和,此謂謗軍,犯者斬!

    其九,所到之地,淩虐其民,奸**女,燒殺搶掠,此謂奸軍,犯者斬!

    其十,竊人財物,以為己利,奪人首級,以為己功,此謂盜軍,犯者斬!

    其一十一,軍民聚眾議事,私進帳下,探聽軍機,此謂探軍,犯者斬!

    其一十二,或聞所謀,及聞號令,漏泄於外,使敵人知之,此謂背軍,犯者斬!

    其一十三,調用之際,結舌不應,低眉俯首,麵有難色,此謂狠軍,犯者斬!

    其一十四,出越行伍,攙前越後,言語喧嘩,不遵禁訓,此謂亂軍,犯者斬!

    其一十五,托傷作病,以避征伐,捏傷假死,因而逃避,此謂詐軍,犯者斬!

    其一十六,主掌錢糧,給賞之時阿私所親,使士卒結怨,此謂弊軍,犯者斬!

    其一十七,觀寇不審,探賊不詳,到不言到,多則言少,少則言多,此謂誤軍,犯者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