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賊人來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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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十二點,薑重黎正睡著。
被子很暖,床很軟,他卻不知不覺全身冰冷,戰栗感像名為恐懼的藤蔓,從床底下緩緩爬了出來,攀上床沿,鑽進被子,撫摸上他的肩頭,掠過背脊,在脖頸後繞了一繞,然後直下胸膛,緊緊攥住心髒。
恍惚間,床底下好像變成了深不見底的深淵,深淵中突然睜開一雙眼,緊緊盯住他不放。
!”薑重黎醒過來,睜開眼發了下呆,然後慢慢翻身探頭往床下看。床底下很幹淨,沒有深淵,沒有眼睛,除了四個木床腳,什麽都沒有。
做惡夢了。
薑重黎又慢慢縮回去,麵無表情地揉揉自己的心髒,確認沒有什麽東西攥在上麵之後,閉上眼睛繼續睡。
他立刻就睡著了,並且睡的很沉,以至於根本沒有注意到床下發出了一聲叩響,以及緊隨而來的物品摩擦的聲音。
朦朦朧朧中,好像有什麽東西俯身過來,靠近了他的枕邊,越來越近,越來越近,近到口鼻間馬上就要碰到什麽了一樣。
薑重黎翻了個身,把臉衝著牆。
窸窸窣窣的聲音傳來,接著床沿一沉,好像什麽東西趴到了床上。睡夢中,薑重黎覺得後背刺刺的,像是被注視著,甚至被極輕極輕地觸碰著。
他咕噥了一聲,拉緊了被子。
又過了一會兒,在距離薑重黎耳朵很近很近的地方,一聲一聲沉重的呼吸響起。像是一個憋了好久的人在用力嘶喘,又像是個餓了很久的人在噴香的食物麵前,拚命吸氣,拚命聞味道。
那的確是吸氣,被吸起來的氣流甚至帶動了薑重黎耳旁的短發,他的耳朵癢癢起來,有些發燙。這種感覺不大舒服,薑重黎半睡半醒著,一巴掌拍了過去。
啪!
清脆響亮。
……”薑重黎努力掀開眼皮,看了好一會兒,才反應過來麵前趴著的是什麽。
那是一個人,貌似裹在一條黑色的被單裏,被單裹得嚴嚴實實,整個連頭都兜起來了,看不清臉。薑重黎覺得這個形象挺眼熟,想了幾秒,有些恍然。
眼前這東西,如果再拎根魔杖的話,就是活生生的伏地魔了。
剛被他扇了一耳光的伏地魔,趴在他眼前。
但這是現實世界,不是小說,薑重黎覺得自己不二,所以不會不分情況胡亂吐槽。
你好,深夜到訪,請問有什麽能夠幫你?”薑重黎問。
對方喉頭動動,發出一聲氣音。
薑重黎想了想,說:“我看不見你的臉,不要殺人滅口,我沒車,沒房,這間一居室是租的,電腦在桌上,二手台式機,錢包裏隻有幾百塊現金,別嫌少,您全都拿走沒問題,但請您一定把各種卡證留下來,補辦太麻煩了,謝謝。”
那人喉嚨中的氣音大了起來,卻依然沒有說話,像是有些焦急一般,他伸手抓住了薑重黎的肩膀。
薑重黎開始擔心了,難道這個竊賊不光要入室劫財,還要劫|色?
你弄錯了,之前住這裏的女大學生已經搬走了,”停了停,薑重黎又補充道,“我是男的,為了幾百塊不會和你拚命,但這種事會。”
那人費力地張開嘴,發出一聲嘶吼。
你說什麽?”這竊賊不會是個啞巴吧。
汪……”
薑重黎:“……”
竊賊:“汪……汪……”
薑重黎:“……”
竊賊:“嗚……汪……”
薑重黎胡啦開竊賊的狗爪子,推開竊賊的狗頭,伸手到地上摸自己的拖鞋。他終於受不了了,大半夜的不劫財不劫|色,跑來他家學狗叫,必須一頓拖鞋打了出去,他明天還得早起上班呢!
竊賊頭上挨了好幾下,伸手抓住薑重黎手腕,上身往前一壓,薑重黎就整個人倒在了床上。竊賊歪著頭看了看薑重黎,似乎有些無奈,接著一俯身,直接壓了上去。
薑重黎瞪大眼,眼前一片黑暗。他的臉被罩在了竊賊的兜帽下麵,與竊賊鼻子貼著鼻子,臉貼著臉,就連嘴唇都貼在了一起。
竊賊深深吸了口氣,薑重黎不自覺張開了嘴,舌尖被吸入對方口中,胸腹間一陣陣發癢,緊接著他全身都開始酸麻,頭腦暈眩,心悸,手腳輕微又不可遏製地發起抖來。
魂從口出,魂飛天外,靈魂都被抽空了一樣。
薑重黎迷迷糊糊地想,這難道是……低血糖的感覺?
親嘴,原來會低血糖的,怪不得電視裏一到吻戲,演員雙方的表情那麽痛苦那麽難受。
薑重黎因為初吻的古怪體驗,不由對於接吻這種行為,產生了深深的誤解。
然後,他就厥了過去。
再睜開眼睛時,天已經亮了,薑重黎虛弱的要命,更餓的要命,簡直前胸貼後背。
竊賊坐在床沿看著他,也不知坐了多久。見他醒了,起身給他倒了杯水。
薑重黎抖著手,哆哆嗦嗦地喝了。
竊賊又給他盛來碗粥。
薑重黎趕緊狼吞虎咽的吃。
看他吃的太急,竊賊坐到他身旁,輕輕給他拍背。
你廚房裏隻有大米和土豆,調料隻有鹽,本想給你做些好吃的補補|精|氣,可惜實在無從下手。”竊賊說。
他的聲音十分低沉,微微有些暗啞,聲波在空氣中震蕩的感覺好像通著電流帶著磁力,直直往聽者的心魂裏鑽去,麻酥酥一片。
薑重黎吞下一口土豆粥,抬手揉揉耳朵,可惜沒什麽用,耳朵還是莫名其妙的發癢發燙。他有些意外地看著竊賊,脫口說:“你不是狗?”
竊賊搖頭,“之前我太虛弱,元精匱乏,話不成音,見笑了。”
薑重黎有些好奇,“那你之前汪汪的,到底是想表達什麽?”
竊賊似乎有些尷尬,咳了一聲,回答道:“不是汪,是王。”
王?”
竊賊點頭,“我是在呼喚你,吾王。”
哦,不是嗚~汪,是吾~王。
薑重黎瞪著此賊,內心開始有些崩潰。
大半夜的跑他家來,不劫財不劫|色,卻跟他玩起了spy,坑人也不是這麽坑的。
不,不對,說完全沒有劫|色也是不大準確,之前那個……應該就是傳說中的接吻吧?完了,完了,本來打算獻給未來女朋友的初吻就這麽不明不白的沒了,這日子沒法過了!
如果不是端著的是自家飯碗,薑重黎早就連碗帶粥一起砸過去了。
竊賊見他不吃了,額頭還青筋直冒,不由有些擔憂地摸了摸他的臉,“怎麽了,粥不合口味嗎?”
雖然材料十分有限,但竊賊手藝無疑非常好,簡簡單單的土豆粥,土豆馨香綿軟,米粒晶瑩圓潤,濃稠恰到好處,整碗粥簡直是入口即化。
就算不喜歡,也還是再多吃些,”竊賊聲音低低,輕輕哄著薑重黎,“吃完了,就繼續歇著養養精力,你喜歡什麽菜式,我出去采買食材,回來給你做|愛吃的。”
薑重黎嘴角一抽,“……你還打算回來?”
竊賊一頓,挺直腰杆,在床邊正襟危坐,嚴肅到近乎立下誓約般,輕聲訴說:“你放心,我這一生都會永遠陪伴著你,絕對不會離你而去,我的國王。”
薑重黎一瞬間有些晃神,隻覺得眼前的賊人好看,好看,好看得不得了。
不同於黑燈瞎火的昨夜,清透的晨光中,此賊身材高大,裹著一襲濃黑的緊身皮衣,肩頭垂下的披風長及地麵,頭上連著兜帽,一張華麗至極的黑色麵具掩住了眉目,可以看到流光溢彩的深黑瞳眸,以及露出來的下半張臉。
但就是這僅僅露出來的部分,也仍然讓人覺得英俊到炫目。
薑重黎呆呆盯著賊人的雙瞳、口唇與下頜線條,從來不知道還能有人僅僅憑著半張臉,就帥到叫人睜不開眼的地步。
什麽叫帥到眩暈,帥到刺痛,帥到聖光奪目,帥到閃瞎狗眼,這就是了。
薑重黎努力別開頭,不再去看賊人,琢磨著現在的ser可真不得了,質量高到簡直嚇人了。
重黎?”賊人喚了他一聲,伸手包住薑重黎捧著碗的手,試了試瓷碗的溫度,“粥有些涼了,鍋裏的還熱著,我給你換一碗。”
薑重黎看著賊人的手,發現這雙手也分外好看,素肌玉骨。就是這樣的手,給他做的土豆粥。
不知怎麽,薑重黎突然覺得耳朵又開始發燒,他有些尷尬,趕緊說:“不用了。”
涼粥不好吃。”賊人堅持。
薑重黎搖頭,幾口吞下剩下的粥,“真不用,反正我嚐不出食物的味道。”
明明看起來那麽清香可口的土豆粥,吃在薑重黎口中,卻與他吃過的其它所有食物一樣,味如嚼蠟。
薑重黎也不知道自己這是什麽毛病,從小就這樣,不管多貴多精美的食物,他都不懂到底好吃在哪裏,久而久之,也就不浪費食材了,什麽便宜吃什麽,如果不是人體需要鹽分,他連食鹽這個最基本的調料都不會買。
所以在麵對特意煮粥給自己的賊人時,薑重黎感覺到了一絲愧疚。
是我疏忽了,”賊人竟似乎不大意外,隻是頓了一下,就柔聲安慰他道,“成為我的國王之後,一切都會好起來的,到時候再給你做好吃的。”
等……等等啊,”薑重黎肚子飽了,有力氣了,大腦終於開始正常運轉了,“咱們不玩了成不成,你啃我那一口我就當自己上下嘴皮打架了,門就在那邊,出去直走左手邊就是樓梯,沒有監控,你可以安全撤離。”
薑重黎琢磨著趕緊將人哄走,然後就馬上衝出去,報告保安。
這位雖然入室了,但沒劫財也沒劫|色的ser,長的確實是帥,可是他張口國王閉口國王,入戲太深,難保精神不會存在什麽問題,必須請保安大叔采取措施,必要的話還得報警,不然實在太危險了。
你什麽意思。”賊人抿緊嘴唇,聲音冷了下來。
我,我是說,你看天也亮了,你穿成這樣,再不走,就要被人圍觀了,影響不大好。”薑重黎盡量規避重點,避免刺激到賊人。
此賊高大,看起來也威猛,昨夜撂倒他那下子顯現出了卓絕的力量,而土豆粥則反映出此賊對於薑重黎家廚房的了解程度,菜刀在哪裏,此賊絕對門兒清。
硬拚成算不高啊,薑重黎琢磨著。
你要趕我走?”賊人冷冰冰地問。
……咱們其實也不大熟。”
文鬥效果幾乎為零,難道真的隻能武鬥?
賊人站了起來,居高臨下俯視著他,一字一頓道:“重黎,你不願當我的國王,是嗎。”
兜帽下的麵色是冷的,瞳仁是冷的,聲音是冷的,姿態是冷的,此賊整個人都籠罩在了冷酷至極的氣息之中,之前柔聲哄著薑重黎吃東西的那個體貼的賊人,簡直好像一道幻像,頃刻間便消失不見了。
薑重黎下意識摸了摸心口,賊人從麵具後射出的森寒目光,恍惚間化為無數令人戰栗的藤蔓,就像在那個將他驚醒了的噩夢中一樣,緊緊攥向他的心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