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第 10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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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臥榻之側豈容他人鼾睡,有一個強大貪婪的鄰居,時刻對你虎視眈眈,實在是件十分糟心的事。
今天,這個鄰居扔過來一個私生子,就攪得男爵領天翻地覆,明天,他還不知會再扔過來什麽呢。
薑重黎能幫助男爵夫人從墳墓中爬出來一次,還能幫她第二次第三次麽。
要想保護男爵夫人與她的領地的安全,那個鄰居子爵,怎麽都要會上一會。
薑重黎直接揪了神官,叫他帶路。
神官一身狼藉不能見人,薑重黎隻好叫他找了口井衝一衝,神官對於打理自己的外表,顯然十分在行,隻用了很短的時間,就又人模狗樣地出現在薑重黎麵前,連衣服都洗得幹幹淨淨,甚至平整筆挺地穿在了身上,看上去無比優雅禁|欲。
薑重黎簡直要忍不住懷疑,他蛋殼裏的百合蟲伴靈,是不是自帶煥然一新特技了。
子爵的領地,的確距離男爵領不遠,在迷霧森林內走了沒有幾步路,便到了地方。
淡藍的迷霧從眼前散去,薑重黎還沒有來得及看清楚景致,鼻尖就先聞到了陣陣沁人心脾的花香。
好香,好香的味道。
嗡嗡嗡……
一群好奇的小生物,翅膀帶著顫音,在二人頭頂上盤旋了一圈,就不再理會他們,投入到那一望無際的芬芳之中去了。
晴空萬裏,微風拂麵,浩淼壯闊的花海,從眼前一直延伸到了地平線的遠方。
這樣的景色,哪怕在最美麗的夢境中,都不會輕易見到。
精靈般的蜂蝶,在柔嫩的花瓣間翩翩起舞,盡情享受花心之中那些甘甜與清香。
薑重黎走了兩步,走入花田,裙擺在繁花間綻放出最為巨大的花朵,他學著迪斯尼電影裏的公主一樣,在花海中轉了個圈,像讓自己的裙子更加盛放飛揚。
可惜轉圈圈也是個技術活,他轉到一半,就被絆了一跤,一頭栽倒在了繁花之間。
薑重黎大笑起來,順勢打了個滾,開心得有些手舞足蹈。
他四肢大張,躺在花瓣堆中,望著清朗的雲天,“喂,肉蟲,你的家可真是個好地方,你說,這麽美麗的天地,怎麽就孕育出了你這麽個糟心的玩意呢。”
神官在他身旁跪下,低眉順目,淺淺而笑,“陛下說的對,我真不是個東西。”
薑重黎躺著直笑,覺得這家夥現在,簡直就是古裝戲裏麵的太監,要多諂媚,就有多諂媚。
不過他可不是後宮中的娘娘,他要當,也是當女王大人啊。
你們這個領地,為什麽這麽多花啊?”
就連肉蟲神官的伴靈,都與花朵有關,要是沒心裏長蟲子的話,他的靈魂,就會是一朵純白無暇的百合花呢。
此處名為壇蜜領,是整個九洲都享譽盛名的蜂蜜產地,許多代之前的一位壇蜜子爵,酷愛飲酒,竟然在醉醺醺之餘,發明了用蜂蜜釀酒的方法,壇蜜酒的問世,從此帶來了巨大的財富。名酒遠銷各個領地,是連高高在上的大貴族都讚不絕口的佳釀,從那時起,壇蜜子爵府,也被稱為壇蜜酒地。”神官娓娓道來。
壇蜜酒地,真是個好聽的名字。”薑重黎由衷地說。
不但好聽,而且還很好吃……不,應該是好喝吧。
薑重黎舔了舔嘴唇,下意識覺得熊熊一定會很喜歡壇蜜酒,應該給他帶幾壇回去。
突然,一道幽森的視線,直直投到了他的身上,薑重黎倏地坐了起來,往視線投來的方向望去,但那邊空空如也,一個人都沒有。
薑重黎的心髒狂跳起來。
他感覺到了什麽不得了的東西,但具體是什麽,卻又說不上來,隻知道僅僅一瞬之間,他的後背就濕了。
女王大人?”神官疑惑地望著他。
走吧。”薑重黎定定神,站起來,不由握住了雞毛撣子,仿佛壯膽一樣。
神官帶著他,走上一個緩坡,坡上便是大路,順著走,就可以一直走到壇蜜酒地了。
爬上緩坡後,二人驚訝地發現,不遠處竟然停著一輛馬車。
馬車被十六匹神駿的大黑馬拉著,車廂通體沉黑,描著隱隱的金色暗紋,看上去沉凝冷肅,卻又富麗堂皇。
神官眼睛一亮,“女王大人,這裏距離酒地,還要走上挺遠的路程,如果能夠讓馬車捎帶我們一程,可就方便多了。”
這……不好吧……”不知為什麽,薑重黎心中有些發怵。
隻是搭個車而已,即便我上不去,女王大人您能坐一坐也是好的,沒有交通工具的話,走到酒地怕是天黑都走不到,您又穿著大裙,行動不便。再說,捎帶一位尊貴的女士一程,是每一位紳士都應具備的禮節,我想不出,馬車的主人有什麽理由拒絕。”
說著,神官竟自顧自向著馬車走了過去。
……呃,我……”
薑重黎想說,我不是女士,平白無故向陌生人提這樣的要求,會不會有厚臉皮的嫌疑啊。但他又不知道九洲的貴族,都有著什麽樣的禮節,萬一照顧女士是人家的常態,刻意拒絕反而顯得不自然了。
神官繞著馬車轉了轉,又敲了敲車廂,甚至最後還拉開車門看了看。
女王大人,竟然沒有人在。”
薑重黎也過去看了看,真的,寬敞華麗的車廂是空的,馬車前後,坐著車夫與侍從的地方,一個人都沒有。
您上去坐坐。”
神官殷勤地單膝跪下,要薑重黎踩著他的膝蓋,登上馬車。
薑重黎用力搖頭,這哪裏能行,主人不在,他進人家車裏,不成做賊了麽。
神官滿臉不以為然,“能夠為尊貴的女王陛下服務,是他們的榮幸。”
我又不是他們的女王。”薑重黎底氣不足。
他也許是這輛馬車主人的國王,可人家不知道的好吧。
神官十分堅持,“在這樣的野外,給一位女士盡可能地提供方便,是任何一名男士都應該做的事,假如主人家怪罪,那也是怪罪我為了您的舒適,而擅自行動,絕對不會覺得陛下您有所失禮的。”
薑重黎挑眉,“你現在倒拚命表現紳士風度了?殺人的時候怎麽沒想著本王舒不舒服?”
神官微笑,“這可沒有絲毫矛盾之處,尊重與殺戮,本就是可以並存的。”
少扯閑蛋。”薑重黎粗魯道。
神官一怔,十分想提醒他的女王,這樣不雅,但看了看薑重黎的臉色,還是決定默不作聲比較好。
薑重黎極目遠眺,問道:“壇蜜酒地在還要遠的地方?”
是的,在大路的盡頭,您的肉眼根本無法看到它的身影。”
薑重黎咋舌,這可真夠遠的。
他有些累了,也有些餓了,裙子的腰帶也勒得他不舒服,這種宮廷大裙好看是好看,但下半身被撐得大筐一樣,可不是那麽好穿的。
要穿著這身,走到比天邊還遠的地方去,薑重黎也覺得是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了。
他猶豫了一下,還是踩著神官,上了馬車。一坐上柔軟的真皮沙發座椅,他舒服得差點兒呻|吟出聲。
車廂中間的小方桌上,竟然還擺著奶酪火腿與蜜瓜做成的精美點心,精致水杯中倒好了一種金黃色的液體,一看就好喝得不得了。
薑重黎的肚子……不,應該說是男爵夫人的肚子,頓時咕咕直叫起來。
薑重黎突然冒出一個念頭,他附身在男爵夫人身上,那麽是不是不用元精,也能品嚐到食物的滋味呢?
這個念頭一起,就有些遏製不住了。
薑重黎強迫自己不去看那些點心,但幹渴卻實在難以忍受。
我會賠償馬車主人的。
薑重黎對自己這樣說,還是端起了水晶杯,喝了一口裏麵的飲料。
一股清甜的芬芳,溢滿喉間,內中似乎還夾雜了一絲很有勁道的奇妙感覺,使得這液體的存在感十足,爽口之餘也帶來了分外的滿足。
薑重黎不知不覺,一口接一口地喝著,將一杯金黃色的液體,全都喝光了。
他又撿起一塊小點心,扔進嘴裏,粗野地大嚼,一邊嚼,一邊發出咯咯咯的笑。
女王陛下?”
神官探頭進來,就看到薑重黎直接將盛裝金黃色液體的水晶瓶子抱在了懷裏,吃一口點心,就舉起瓶子喝上一口。
呃……陛下,那是82年的流金壇蜜酒,以液體黃金般的昂貴價格和酒勁兒很大而著名。”神官輕聲道。
薑重黎一陣傻笑,“酒?本王這輩子還沒喝過酒呢,原來就是這個味道的啊,好喝,真好喝。”
神官看著滿臉醉像的女王大人,搖了搖頭。
他默默坐上了車夫的位置,一抖韁繩,駕著十六匹駿馬拉著的華貴馬車,駛向壇蜜酒地。
夜幕初降,壇蜜酒地一片燈火通明。
壇蜜子爵帶著他的妻子與兒女,一身盛裝,站在門前,伸著脖子,拚命往來路張望,翹首期盼。
遠遠的,清脆的馬蹄聲,整齊敲擊在青石地麵上,壇蜜子爵臉上泛起興奮的紅暈,口中一邊叫著來了,來了,一邊帶著家眷們,搶步迎了出去。
馬車緩緩停下,壇蜜子爵一家老小,全都把腦袋垂得低低的,身體竭力接近地麵,行著大禮,迎接貴客。
神官看著他們,歪頭思索,挑了挑眉。
他正正衣領,拂掉修身製服袍角上的一絲褶皺,打開車門,恭敬地單膝跪地,將他的女王,從華麗的車駕中迎接出來。
然後,他攙著他的女王,高昂著頭,嘴角帶著優雅謙遜,卻又高高在上的,神職人員特有的傲慢淺笑,在眾人驚駭欲絕的眼神中,大步走入了壇蜜酒地。
這個從前,連踏上一級台階,他都會被人嫌髒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