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5 高峰的生意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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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離開水晶湖,得你饋贈,當時不知價值,要是早知道,我可不敢要……。”
雲圖突然說起能量結晶,高峰微微一愣,這東西難道在家族也很值錢?尋思間,就見雲圖左顧右盼一番,抬起腳就將靴子脫了下來,幾乎是下意識的,高峰屏住呼吸,若說前世有什麽是高峰感覺恐怖的,絕對不是戰場,而是長時間作戰之後,戰友的腳丫子,隨後看到雲圖從鞋子掏出一個小布包。
雲圖的鞋子是有著複雜花紋,華而不實的船形鞋,最尖端月牙翹起,小布包應該放在那個地方,兩隻鞋子都藏了小布包,一打開,四枚能量結晶折射著隱晦的光華。
“剛剛來時,還不知道物價,到處都是荒野難見的好東西,讓我花了眼,拿到家族的補償後,我就到處買東西享樂,等過了一個月,才發現自己的錢都花光了。
那時我才知道,沒錢寸步難行的道理,要是在荒野,差什麽搶就行了,在這裏,可能隨便一個人身後都有憾軍伽羅,裂山伽羅的背景,哪怕普通人我也不敢惹,差點就要餓肚子,後來拿了一顆能量結晶找路子賣出去,結果得到了十倍於家族補償的曜石,還有人想要追查我,虧我最擅長動腦子,看到不對勁兒,買通了玄燁家族的管事,混進內城……。”
雲圖的一番話說完,長歎一口氣道:
“我還好點,這些天每天都有荒野伽羅來到城邦,他們犯了和我一樣的毛病,拿到曜石就去買好東西,還不懂得還價,錢花光了又沒工作,隻能加入軍隊去前線,他們還以為是在荒野那樣,也不想想,一個城邦就有成千上萬的伽羅,他們到了戰場屁都不是……。”
其實不用雲圖說這些,高峰早就預料到了,窮慣了的荒野人到了大城市,突然有了一大筆錢,那會比暴發戶還暴發戶,又不了解城邦的生活環境,不懂得經營,他們不去賣命,誰去賣命?
“這次從荒野過來了多少伽羅?”
高峰看到雲圖將鞋子重新穿上,也長長的鬆了一口氣。
“誰知道呢?每天都有伽羅過來,一開始還當自己是大爺,被人一頓好揍,都安分了下來,拿著補償老老實實去花錢,花完了規規矩矩去打仗,我算明白了,家族這是軟刀子割肉,你還挨的心甘情願……。”
就智商來說,雲圖在伽羅中是出類拔萃的,雖然在思維模式上顯得保守,但已經能和高峰聊到一起去了。
“既然這裏這麽艱難,你想不想回到荒野?”
高峰心中一動,見了家族的強大,雲圖應該不會像以前那樣囂張,讓他坐鎮西部荒野,在安全上就有了更多的保障。
雲圖想都沒想,連連搖頭道:“以前還不覺得,現在想想,說荒野人是野蠻人還真沒錯,一點素質都沒有,整天混吃等死,要不然就是去打仗,沒意思,在這裏就不同了,想要什麽有什麽,你也不需去殺人就能得到,在這裏,哪怕給別人當保鏢,一個月也能掙不少,足夠舒舒服服的享受了,對了,這裏的女人也比荒野的女人強,荒野的女人懂什麽?不就是種地帶孩子做家務麽?就算我以前的女人,也隻會整天窩在帳篷裏,等我去上她,哪裏懂什麽情趣?”
一番話說得高峰目瞪口呆,雲圖將手中的能量結晶向高峰麵前一遞:
“我用了一顆,兌換了五十顆雲紋曜石,用三十顆買了一棟三進三出的大房子,又買了兩個不錯的女人,足夠我今年的花銷,剩下的還給你……,用掉的那顆就當我借的,等掙錢了還給你。”
看著四顆晶石,高峰下意識的搖頭,心中還在嘀咕:“千萬不能接,會得腳氣的……。
“我送出去的東西,從來不興收回,你不要在意,都是從荒野裏走出來的老朋友,非要和我客氣,我反而不喜歡……。”
高峰講話說死,雲圖一聽,感歎到:“到底是荒野人仗義,這東西我真不能要,還是用雙手掙飯吃踏實,今天有錢不等於明天有錢,有個穩定的收入,這輩子才不會愁沒飯吃啊……。”
雲圖說的也在理,今天他得了一筆巨款,不思進取坐吃山空,等錢都花光了,他又能怎麽辦?
但是高峰堅決不想讓自己的手和對方的腳接觸,依然搖頭,雙方僵持下來,為了四顆能量晶石相互推諉,終於高峰想出折中的辦法:
“要不這樣,能量晶石就算是本金,你在城邦買個店麵,專門出售荒野特產,沒有人比你更熟悉荒野的好東西……。”
“開店?”雲圖先是一愣,腦子飛速的轉動,他想起外城琳琅滿目的商品,讓他欲罷不能的花錢,買之前什麽都喜歡,買完後又發現暫時用不著,想要處理,舍不得,放哪兒不管吧,又沒地方,總之讓人糾結,高峰一說開店,他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可以賣出去,就算便宜一點也值。
“東部荒野,如今有雲荒,夜魁,還有一個東部顯鋒安胖子,你在城邦采購生活用品,農具和書籍什麽,送過去,再將他們那裏的皮毛,野味,真米,還有礦石和植物運過來,按照你付出成本的十倍賣出去……。”
“十倍?”
雲圖坐不住了,不敢置信的看著高峰,高峰頓時無語,難道做生意的不都是這樣麽?
“最低十倍,你還要請幾個本地人當夥計,再請一個管事,最好是有店鋪經驗的人,他會告訴你怎麽定價,你什麽都不用管,隻記住一點,你花了一塊曜石,就要賺回來十塊,然後你分給管事一塊,幾個夥計加在一起一塊,店鋪裏留一塊,用來進貨,自己得七快,掙得越多,他們分的越多……。”
高峰的講解讓雲圖感覺自己人生的一扇大門驟然打開,雖然他聽不明白,但他知道一點,如果高峰說的真的能行,這輩子都不差錢用了。
“對了,如果掙了錢,你一定和稅收官搞好關係,假如他要收五塊曜石的稅,你就給他說,總共隻賺到三塊曜石,交了稅還賠錢,然後偷偷的給他塞一塊曜石,一定要你親自塞給他,不要讓本地人插手,這樣你才能將生意做下去,如果有人搗亂,你不要和他們打架,做生意不是鬥氣,打贏了生意也毀了,要請他們吃飯,然後送上一些小禮物,偷偷告訴他們,你的貨是幫幽明大人賣的,這麽一來,相信沒有人不開眼,除非他們想要死的著急。
最關鍵一點,要將貨物中最好的一部分送到暗部,不管幽明要不要,暗部的人是會要的,就算不公開支持你,一來二去,你和暗部的關係會被人記在心裏,也不怕有人在私下裏暗算你。
還有,荒野不是我們一家做生意,你不要和荒野的家族子弟衝突,他們到荒野,是找地方發財,有財一起發,你可以在沿途修建一些倉庫和落腳點,對他們敞開,就算相互競爭,他們也不會落下臉在背後捅刀子,哪怕有人不要臉,大多數人還是要臉的,這樣你就能和他們站在一條線上,共同把持荒野的物資,製定一樣的價格,排斥其他人對荒野的想法。
錢是掙不完的,隻要找到辦法,掙錢很容易,但你除了掙錢,還得學會花錢,就像你自己說的,沒錢的荒野人在城邦什麽都不是,你可以花錢雇用他們,不需要他們多麽能幹,隻要願意聽你的話,成立一個護送隊,沿途保護貨物安全,將他們團結在你身邊,就算有人背後下手,也得掂量掂量你身邊的伽羅。
不隻是荒野人,看到本地伽羅過不下去,都可以支援一下,但你不能直接給他們錢,而是給他們機會,讓他們用雙手養活自己,隻要他們為你工作,在別人眼中,他們就是你的勢力基石,動你就是動他們的飯碗,這樣你才能真正在城邦裏活下來,就算暗部不再是幽明執掌,你也不用怕有人對付你。
有了錢,有了勢力,有了手下,就算在城邦,和你在荒野又有什麽區別?哪怕你女兒惹了天大的麻煩,你又害怕什麽?人這輩子不就圖個逍遙自在麽?隻要你活的舒服,不管是在荒野,還是在城邦,不都是一樣麽?”(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