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4 臨別饋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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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香子”一味隻出產無限森林深處的靈藥,能夠純化伽羅的血脈,伽羅的血脈越純淨,可以提升的空間越大,外麵的伽羅求之而不得,就算頂尖家族也會花大價錢收購。

    附香子的體積不大,滿滿一盒子相當於兩百多顆,每顆精粹後的附香子至少價值五枚能量晶石,就算普通的裂山伽羅都沒有這樣的家當,卻被暗魔毫不顧惜的扔到一邊,撒的滿地都是。

    再次打開一個盒子,盒子裏是三枚猶如小老鼠的黑色靈藥,看著很不起眼,這東西要比附香子珍貴幾十倍,是地級頂尖的魔鬼芋,零星生長在劇毒食人藤的根莖上,每株劇毒食人藤都會噴出劇毒無比的五彩毒霧,凡不小心聞到的伽羅都會中毒,想要解決劇毒食人藤,就得一次次反複試探,讓毒霧全都消耗掉,再用各種手段將其砍倒,但不是每一株劇毒食人藤都會出產,幾率隻有百分之一,沒有人願意為了百分之一的機會反複去撩撥劇毒食人藤,所以在外麵每每出現,都會讓裂山伽羅紅眼。

    魔鬼芋是裂山伽羅能夠享用的珍品,精粹後的魔鬼芋在服用之後,會讓裂山伽羅陷入一種幻化的狀態,讓他感受到各種被壓抑在心底的情緒,隻要能戰勝心中的雜念,就會讓感知突破一次,每一次突破,意味著他們能走的更遠,如果有足夠多的魔鬼芋,就算突破半步崩雲也是可能。

    這麽珍貴的靈藥讓暗魔有些手抖,如果是她取得,任何一枚,都能請到一個裂山伽羅庇護家族,無需她東奔西跑,就算成為裂山伽羅,也依然對她有奇效。

    高峰留下的珍寶讓她的心更疼了,不想見自己,為什麽要留下她一輩子都換不清的債?

    剩下的盒子都是外麵難得一見的靈藥,品級從地級中品到極品,所有靈藥加在一起,至少可以買三個中型家族的領地,以前讓暗魔眼紅的茯苓枝與這些靈藥比起來不值一提,這裏絕大多數靈藥都是針對裂山的,也就是說,高峰一直在為暗魔晉升之後做準備。

    當最後一個盒子被暗魔打開,卻沒有臆想中的線索,也不是珍貴的靈藥,而是一支精巧雅致的碧綠發簪,這枚發簪讓暗魔想到,上個月,他們遇到一刻即將枯死的神佑樹,高峰讓她將最中心的一截木心取走,之後高峰就一直做這支發簪,還開玩笑說,希望能親手插進她的發絲。

    精巧雅致的發簪被她捏在掌心裏,眼淚再次湧出眼眶,小手狠狠用力,似要將發簪捏斷,就在這時,一道黝黑的光澤在發簪上蕩漾出來,形成一道黑洞似的環形,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撲到幾十米之外的山岩上,山岩被黑光照射,像被開水燙到的豬油,瞬間露出黝黑的洞口,幽深不知多少米?

    “這是……,這是……。”

    暗魔望著手中的發簪語無倫次,驟然想到一種東西,顫聲說道:“神佑晶心?”

    高峰給她的越多,她心裏越是愧疚和後悔,一滴滴鮮血從刺破的掌心中流出,滴答落到腳下的地麵上,暗魔驟然仰頭發出最淒厲的尖叫,那聲尖叫是如此的絕望和悲傷,久久不曾在山凹中散去。

    “那句話怎麽說來著?祝你幸福?沒想到我也會有這麽俗套的一天?”

    高峰望著遠處的森林悠然長歎,自嘲說著並不好笑的冷笑話,在他肩頭蹲著有些小興奮的小東西,昨夜將它給嚇壞了,巴不得離得越遠越好。

    歎息之後,高峰毫不猶豫的轉身,向森林中的更深處走去,做了決定就不要後悔,不管是意氣之爭也好,驕傲也罷,暗魔為他做的夠多了,既然無意中幫暗魔成為裂山伽羅,高峰欠下的人情債一筆勾銷,從此之後天涯是路人。

    其實高峰早有單身離開的打算,為了這個打算,他一直在準備,在森林裏流浪的這段時間,他們發現過各種靈藥,也發現過前人留下的屍體,雖然屍體很可能被其他人翻找過無數次,沒有什麽價值,但有一樣東西,一般伽羅是絕對不會要的,這就是金屬。

    不管是鍋具,斧頭,還是挖掘靈藥的鋤頭鏟子,用金屬打造是最方便的,別人不要的,恰是高峰需要的,暗魔雖然不知道高峰要來幹嘛,但隻要是高峰需要,沒有不允的,久而久之,高峰便積累了足夠的金屬。

    這些工具毫無意外的成為高峰的幫手,身體沒力氣不要緊,構造出外裝甲骨骼就行了,用感知操控金屬,比電子操控更加方便,高峰甚至可以依靠外置骨骼跳上一曲高難度的天鵝湖。

    想從山凹下麵攀登上去更容易,操控金屬鏈子卡進上麵的岩石縫隙,再將金屬鏈子和金屬外骨骼連接到一起,相互融合的時候,高峰很輕鬆的便被帶上去,有了外骨骼,高峰的速度雖然比以前慢很多,比一般人的速度還是要快不少,最關鍵的是不需他出力,隻用感知控製就行了。

    雖然半年的時間,感知沒大的進展,但在純度上不可同日而語,在細節的精控上已經打倒了出神入化的地步,而這半年,他除了感知什麽都不能用,便一門心思挖掘感知的潛力,讓他在感知的運用上有了長足的進步。

    外人看來,高峰就像套在架子了的怪人,行動間,金屬卻沒摩擦出太大的異響,平滑的猶如塗滿潤滑油,這就是感知細節操控的妙處。

    高峰還有一個秘密不曾告訴暗魔,在森林這半年時間以來,他每天都會嚐試將自己的感知融入森林,一次次的反複試探,讓他有了質的變化,雖然在精細度上不能洞察秋毫,但在感知的距離上,依靠森林的感知延伸,他能感受到數十平方公裏的危險。

    也正是有了這個本事,當暗魔離開他的泛森林感知後,便知道自己離開的時間到了,有足夠的時間讓他不會在離開的時候被發現,也許很小氣,高峰就是不願意再讓暗魔看到自己。

    高峰不斷跋涉在森林深處,毫無畏懼,即使在喧鬧的白天,周圍的一草一木也在散發著微微的感知,這些感知自然的與高峰融合在一起,讓他如魚得水,仿佛他自身就是森林的一部分。

    突然,高峰停下腳步,看向側前的方向,臉色微微一變,猶豫了幾秒鍾,轉變方向,向相反的方向走去,就在剛才,他感覺那邊有危險存在,也許是隻危險的荒獸,也許是種陰毒的植物,或者是其他什麽東西,為了安全起見,高峰還是決定遠遠避開。

    這次走了沒多久,肩頭的小東西頓時唧唧的叫喚起來,小鼻子聞著空氣中某種氣味,嘴角流出一絲口水,高峰凝重的向小東西指揮的方向走去,三兩步之後,便看到趴在一株深藍色花朵上的紅寶石。

    血鏃蜂,高峰不知道看到過多少血鏃蜂,有了小東西的指點,這種不被感知掃描的東西很輕易就被高峰發現了,這也許是便宜舅舅專門為他準備四耳粉貂的主要目的。

    血鏃蜂的有效攻擊範圍是十五米,高峰完全可以在三十米之內,用纖細的鋼絲將其一舉洞穿,但他並沒有這麽做,繼續向血鏃蜂走去,果不其然,血鏃蜂猶如一顆子彈,飛快的射到高峰眼前,啪地一聲,將尾刺送進高峰的掌心。

    高峰毫不在乎尾刺的毒液,順勢將血鏃蜂捏在手中,死死抓住,即使血鏃蜂掙紮也不放手,環繞在拇指上,猶如戒指的纖細鋼絲伸出一頭,狠狠地刺入血鏃蜂的腦袋,輕輕挑動,一枚米粒大小的紅色血點便飛進了高峰的嘴巴。

    血鏃蜂的精血並不美味,帶著腥氣和粘稠,總是泛起一股惡心,好在高峰已經習慣這味道,麵不改色的將死掉的血鏃蜂扔掉,繼續向前走去,按照他的估算,還需要幾千隻血鏃蜂,任道重遠啊。77(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