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談虎色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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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秦越如此著急,程彪點了一顆香煙,悠哉悠哉的抽了起來。
秦越這下更著急了,就差蹦起來了,又問了一遍,強子到底怎麽了?
程彪吐了個煙圈,嘿嘿一笑,說道:“也沒啥,強子這個人啊,力氣大的很,身體素質又好,黑鷹覺得他是個練武的好苗子,所以這幾天一直對他進行地獄式的訓練。”
聽到是這樣,秦越這才放下心來。
強子的體格確實好,小的時候就能單手把秦越提起來,那時候秦越最喜歡做的事就是被他拎著,滿村子的晃蕩。
能被黑鷹看中,教他武術,這是件好事,以後就算嘴笨,也不怕被別人欺負了。
秦越安心地坐了下來,好奇地問道:“彪叔,這個黑鷹什麽來曆啊?我從第一次見他的時候就覺得這個人不一般。”
程彪像是陷入了回憶,喃喃說道:“鷹子是個練家子,出生在一個武術世家裏,無奈惹到了不該惹的人,全家被害了,我是在一個小胡同裏碰見他的,那時候他渾身是血地倒在地上,奄奄一息,於是我就把他帶了回來,從那個時候開始,黑鷹就一直跟在我身邊了。
”
怪不得和黑鷹在一起的時候,總是感覺他少言寡語,原來是因為有這樣沉重的往事。
程彪饒有興趣地看著秦越,問道:“小越,講講關於你的事,我倒是覺得你的來曆挺神秘的,又會點穴又會針灸的,簡直就像個老神醫。”
程彪第一次見秦越的時候,是在醫院裏,那時候程老爺子心髒病突發,情況十分危急,幸好秦越及時出現救了老爺子。
當初秦越給他的第一印象就是狂,連那些老專家都想不出辦法來治療老爺子,當時僅僅是個實習生的他,竟然敢站出來強出頭。
但事實證明,秦越的狂是有資本的。
他給老爺子做針灸的情景,程彪到現在都還曆曆在目,要不是有他出頭,估計老爺子早就沒了。
所以,程彪到現在都對他心存感激。
後來,黑鷹給他講過秦越去找耗子報仇的事兒,敢一個人去找耗子報仇,那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出來的,從那時候開始,黑鷹才開始真正佩服他,覺得他是條漢子,夠爺們。
秦越笑了笑,回答道:“我就是個從農村出來的娃兒,哪有什麽可神秘的。”
程彪彈了一下煙灰,白了他一眼,說:“農村出來的怎麽了,照樣能闖出一片天來!小越,我看好你。”
多謝彪叔鼓勵!”
秦越突然想起一件事來,問道:“彪叔,虎爺這個人你認識嗎,給我講講唄。”
他早就想了解一下虎爺這個人了,究竟是什麽樣的大哥,會有耗子和野狗這樣的手下?
就連虎爺的女兒都是如此的狠毒,為了刺殺程雪瑤,不惜一切代價。
從土狼到虞美人,如果不是都被他擋下了,程雪瑤早就凶多吉少了。
當初不就是程雪瑤打了那個小丫頭片子一巴掌嘛,竟然讓她如此記恨,簡直就是喪心病狂啊。
反正,隻要和虎爺沾邊兒的人,就沒有一個是正常的。
程彪聽到秦越提起了虎爺,神情微微一怔,他把煙頭按滅在煙灰缸裏,說道:“關於虎爺的事,你知道的越少越好,這個人可不是你能招惹得了的。”
他站起身打了個哈欠。
時間不早了,我該回去了。”程彪說完,準備離開。
秦越有些奇怪,問道:“都這麽晚了,住在這裏不行嗎?”
這裏可沒有我程彪睡覺的地方,能過來蹭頓飯我就謝天謝地了,要是等會兒老爺子出來看見我還沒走,肯定要拿棍子趕我了。”
程彪哂然一笑。
秦越一陣無語,心想,這家人可真是奇怪。
程彪臨走前說了句,一定要保護好我侄女程雪瑤。
秦越點了點頭,說:“彪叔放心,我一定會好好保護她的。”
程彪這才放心的離開了。
回去的路上,程彪不自覺地回憶起了當年的事情來:
當年他和虎爺是初中同學,因為都是調皮搗蛋的主,所以經常一起被罰站,自然而然的就成了難兄難弟。
那時候,程彪管他叫阿虎,因為家裏有錢,經常請他吃燒烤。
阿虎那個時候長得很瘦弱,是那種別人一看就想欺負的主,但是卻有一股狠勁兒。
有一次兩個人吃大排檔的時候,被混混給盯上了,威脅他倆把錢都交出來,程彪本來想給完錢走人的,反正他也不差這幾百塊錢。
但是卻被阿虎阻止了,當時他二話不說,拎起酒瓶子就砸在了一個混混的腦袋上,頓時鮮血橫流,把那幾個混混都給嚇住了。
從此,阿虎在學校裏就出了名,很多人私下裏叫他虎哥,也是從那以後,阿虎的生活完全發生了改變。
後來他對程彪說,有些人你越向他們示弱,他們就越會欺負你,所以你一定要比他們還要狠,讓他們畏懼你,這樣才能一勞永逸。
程彪當初聽到一勞永逸這個詞,覺得這個阿虎真特麽是個人才,不混出個大哥的名堂來真是屈才了。
不成想,還真被他混出名堂來了,當時有兩個小幫派打架鬥毆,一個大哥被揍慘了逃到了他們的學校裏去,當時阿虎剛好逃課在操場上打籃球,見到那個大哥遍體鱗傷,就把他帶到學校醫務室去了。
那個大哥為了感激他,和他成了拜把子兄弟。
阿虎為人凶狠,聽說大哥被人給打了,直接找上門去,用一把水果刀就把那群人給征服了,當然,他也沒占多大便宜,當時渾身是血,隻剩半條命了。
那時候,虎哥的名號開始在道上流傳,後來做了老大,帶著手下到處打架搶地盤,混得是風生水起。
和阿虎分道揚鑣成為仇人,是因為一個女人。
那個女人是學校裏的校花,程彪和阿虎都十分愛慕她,那時候兩人都還是少不更事的半大小子,哪裏會談情說愛,隻會遠遠地躲起來跟蹤那個女生。
有一次放學的時候,校花被兩個流氓堵在了小胡同裏,剛好被程彪和阿虎看到了。
兩個人一人拿著一塊板磚,直接把那兩個流氓給嚇跑了。
本來兩個人都是校花的救命恩人,但是那名校花偏偏隻對程彪說了聲謝謝,後來兩個人就在一起了。
阿虎從那個時候開始對程彪懷恨在心,和他斷絕了來往。
但是他不會指使人去報複程彪,畢竟程彪之前一直是他的好哥們兒。
記得有一次喝酒的時候,他還對程彪說過,以後等他混出來了,一定有福同享。
所以他選擇了離開學校,去忘記那個女生。
程彪也以為這件事從此會有個了結,和校花拍拖了好幾年,大學畢業後,兩個人就訂婚了。
臨近結婚的時候,他去校花家裏找她,發生了駭人的一幕。
隻見校花和她的家人都倒在了血泊裏。
最慘的是那個校花,全身一絲不掛,被人給強上了。
那麵牆上寫著“程彪”兩個血字。
程彪因此被警方給扣押了起來,調查了大半個月才確定不是他做的。
從看守所出來後,程彪就一直打聽阿虎的下落,因為隻有阿虎才能做出這種喪心病狂的事來,況且他們倆之前還是情敵。
但是關於阿虎的消息一直杳無音信,程彪為了把他查出來,也開始在道上混,後來終於查出來阿虎早已逃到了東北,在那裏打下了一片天下。
程彪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從那個時候開始發生了扭曲,有錢有權又怎麽樣,還不是一樣對阿虎這種人無可奈何,於是他加入到和阿虎對立的那個幫派裏,從一個小弟做起,開始走上了不歸路。
他想,總有一天會混到和阿虎一樣的位置,這樣才能有足夠的資本去和阿虎較量。
他要親手幹掉他,讓他後悔做那件事!
車裏,程彪晃了晃腦袋,每次想起那件事來,他都會頭疼。於是放起了音樂,讓自己從痛苦的回憶中解脫出來。
看見程彪走出了莊園,秦越拿起遙控器,關掉了電視。
這個時候老爺子和程雪瑤早就睡著了,他們睡覺一般都很早,不到十點就會睡,然後早上六點多就起。
早睡早起是一個非常好的習慣,能讓人保持一天良好的精神活力。不像他,老是熬夜,第二天醒得晚不說,腦袋還總是昏昏沉沉的。這個壞毛病是從仁康醫院實習的時候養成的,那時候經常加班到很晚,回到宿舍後,往往都已經是十一點多了。
秦越回到房間裏,掏出那把手槍觀摩起來。
這把槍是於羽用來對付他的,如果沒有土狼及時出現,恐怕自己早已經成了這把手槍的槍下亡魂。
這把槍的槍身是金色的,拿在手裏沉甸甸的,秦越根本就沒見過真槍,以前隻在電影裏見過,當時隻覺得有把手槍隨身帶著真他娘的帥。
但是現在真的有把手槍拿在了手裏,他反而覺得有點怕了,想想這玩意兒隻要輕輕扣動扳機,就能結束掉一個人的生命,讓他感覺到生命是如此的脆弱。
現在雖然是法治社會,但仍是一個弱肉強食的年代,你不把自己武裝的更強大,隻會被別人輕易幹掉。
想起這兩次殺手的襲擊,秦越感到一陣後怕。
他把玩著這把手槍,心想,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痛而擊之!